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的经验、不足与未来路向
成渝两地协同推进企业市场准入“异地同标”
身发展优势与特色的基础上创新发展,打破了长久以来单打独斗的局面,推动了细分行业差异化以及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
二是共建联合招商机制。为破解招商引资各自为政以及地理空间隔离等行政壁垒,川渝两地达成共识,建立起协同招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联络工作机制,不仅能够避免由于竞争带来的不必要损失,还可以放大川渝两地的市场竞争力。
三是探索分离改革机制。高竹新区是川渝两地合作共建的全国首个跨省的省级新区,在行政区和经济区适度分离上率先进行改革,成立全国首个跨省税费征管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小管委会+大公司”运行管理模式,在建设用地指标、收储和出让等方面试运行统一管理机制。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协同推动对外开放
一方面,统一运营,共创中欧班列合作品牌“中欧班列(成渝)”。由于客户资源有限、班列计划信息不透明等原因,开行的中欧班列存在恶意竞争、资源浪费等问题。为更好解决这些问题,实现中欧班列价值最大化,川渝两地树立阶梯式发展目标,统筹整合客户资源,建立起常态化会商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创全国首个中欧班列合作品牌,共同拓展国际大通道。另一方面,一体化办理,建立跨省市推进“关银一KEY通”模式。为打破办理“电子口岸卡”业务的局限(只能在本地办理、只能在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办理以及只能办理海关业务),川渝两地创新实现“电子口岸卡”跨海关关区通办、丰富业务网点办理、扩展业务金融属性。
3、深化联防联治机制,促进生态环境治理
一是开展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川渝两地联合绘制川渝跨界河流水系图,实行实体化办公,建立9项合作机制,包括跨界河流联合巡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
二是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为统一法律法规,明确保护目标,两地不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等政策性文件,还共同成立川渝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巡回法庭,共同建设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
三是共建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长期以来,企业对跨省市转移危险废物手续复杂、程序繁琐、办理时间长等问题意见较大,为此,川渝两地签订《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既降低了危险废物贮存的环境风险,也帮助企业促进了生产。
4、完善协调协商机制,共建共享公共服务
一是建立健全系列工作机制,确保双城经济圈建设顺利推进。两地建立健全各级机构常态化工作机制,成立联合办公室,并且两地互派工作人员到岗到位,推动联合办公室进行实体化运营,确保双城经济圈建设顺利推进。
二是建立健全联合调度服务机制,促进重大项目加速建设。为更好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项目建设,两地制定阶段式联合服务机制,共同开展“按月调度、按季通报、按年复查”等系列活动,统筹项目要素保障。
三是建立健全协同立法机制,促进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为在立法领域实现项目协商确定、文本协商起草以及程序同步推进、成果共同运用等,两地联合出台《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协同立法工作办法》。
5、共建统一大市场,推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一是推进市场准入“异地同标”。由于川渝两地在营业执照的办理上没有统一的标准,两地企业在跨市场流动方面存在诸多困难。为使企业要素可以自由流动,避免其在市场准入时遇到困难、遭遇阻碍,两地联合构建一体化“互办互发”服务平台,设立统一的标准和统一的认证体系。
二是推动企业跨省市“一键迁移”。针对企业跨省市迁移耗时长、资料多、程序复杂的问题,川渝两地联合印发企业跨省市“一键迁移”操作流程,实现企业跨省市线上迁移——“即时办”“零跑路”,推动企业在川渝地区可以自由流动。
三是建立跨省市审查协作机制。由于不同地区之间都存在保护主义,为打破这种壁垒,川渝两地联合建立跨省市公平竞争审查协作机制,统一评估的原则、方法、内容,互通互认裁量标准、评估结果等。
6、实行一体化发展,推动社会共建共融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川渝通办”。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一站式服务。共发布“川渝通办”事项311项,“免证办”服务34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20项,推动小学服务、创业服务、员工录用等“一件事”川渝通办7个。
身发展优势与特色的基础上创新发展,打破了长久以来单打独斗的局面,推动了细分行业差异化以及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
二是共建联合招商机制。为破解招商引资各自为政以及地理空间隔离等行政壁垒,川渝两地达成共识,建立起协同招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联络工作机制,不仅能够避免由于竞争带来的不必要损失,还可以放大川渝两地的市场竞争力。
三是探索分离改革机制。高竹新区是川渝两地合作共建的全国首个跨省的省级新区,在行政区和经济区适度分离上率先进行改革,成立全国首个跨省税费征管服务中心,探索建立“小管委会+大公司”运行管理模式,在建设用地指标、收储和出让等方面试运行统一管理机制。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协同推动对外开放
一方面,统一运营,共创中欧班列合作品牌“中欧班列(成渝)”。由于客户资源有限、班列计划信息不透明等原因,开行的中欧班列存在恶意竞争、资源浪费等问题。为更好解决这些问题,实现中欧班列价值最大化,川渝两地树立阶梯式发展目标,统筹整合客户资源,建立起常态化会商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创全国首个中欧班列合作品牌,共同拓展国际大通道。另一方面,一体化办理,建立跨省市推进“关银一KEY通”模式。为打破办理“电子口岸卡”业务的局限(只能在本地办理、只能在电子口岸数据分中心办理以及只能办理海关业务),川渝两地创新实现“电子口岸卡”跨海关关区通办、丰富业务网点办理、扩展业务金融属性。
3、深化联防联治机制,促进生态环境治理
一是开展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川渝两地联合绘制川渝跨界河流水系图,实行实体化办公,建立9项合作机制,包括跨界河流联合巡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
二是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为统一法律法规,明确保护目标,两地不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等政策性文件,还共同成立川渝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巡回法庭,共同建设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
三是共建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长期以来,企业对跨省市转移危险废物手续复杂、程序繁琐、办理时间长等问题意见较大,为此,川渝两地签订《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既降低了危险废物贮存的环境风险,也帮助企业促进了生产。
4、完善协调协商机制,共建共享公共服务
一是建立健全系列工作机制,确保双城经济圈建设顺利推进。两地建立健全各级机构常态化工作机制,成立联合办公室,并且两地互派工作人员到岗到位,推动联合办公室进行实体化运营,确保双城经济圈建设顺利推进。
二是建立健全联合调度服务机制,促进重大项目加速建设。为更好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项目建设,两地制定阶段式联合服务机制,共同开展“按月调度、按季通报、按年复查”等系列活动,统筹项目要素保障。
三是建立健全协同立法机制,促进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为在立法领域实现项目协商确定、文本协商起草以及程序同步推进、成果共同运用等,两地联合出台《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协同立法工作办法》。
5、共建统一大市场,推动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一是推进市场准入“异地同标”。由于川渝两地在营业执照的办理上没有统一的标准,两地企业在跨市场流动方面存在诸多困难。为使企业要素可以自由流动,避免其在市场准入时遇到困难、遭遇阻碍,两地联合构建一体化“互办互发”服务平台,设立统一的标准和统一的认证体系。
二是推动企业跨省市“一键迁移”。针对企业跨省市迁移耗时长、资料多、程序复杂的问题,川渝两地联合印发企业跨省市“一键迁移”操作流程,实现企业跨省市线上迁移——“即时办”“零跑路”,推动企业在川渝地区可以自由流动。
三是建立跨省市审查协作机制。由于不同地区之间都存在保护主义,为打破这种壁垒,川渝两地联合建立跨省市公平竞争审查协作机制,统一评估的原则、方法、内容,互通互认裁量标准、评估结果等。
6、实行一体化发展,推动社会共建共融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川渝通办”。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一站式服务。共发布“川渝通办”事项311项,“免证办”服务34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20项,推动小学服务、创业服务、员工录用等“一件事”川渝通办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