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与对策研究
的同时,还增加了可用资金。目前,陕西省约有24所高校成立了资产公司,进行学校资产受托经营管理,面向全校开展科技投资项目开发,面向教师提供科技咨询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陕西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高校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
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本质上是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匹配的过程。根据陕西省委政策研究室抽样调查显示,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20所高校,共产出科技成果13243项,在本地转化的科技成果仅有2844项,超过60%的科研成果仍“锁在深闺”。另外,部分高校的专业学科设置与产业发展不匹配,跟不上产业快速发展的步伐,高校传统的线性科研模式,有时让内部科技创新与外部创新形式各成体系,不利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同时,高校科研人员普遍存在转化意识薄弱现象,在申请专利时并不以转移转化为目的,而是出于绩效考核、职称评审、项目结题、专利补贴等原因,并且在科研项目立项阶段,往往与企业需求对接不紧密,决策过程也缺乏专业的市场前景与产业化潜力评估,经常关起门来搞研究。这就使得落地的科技创新偏离市场需求,从而导致高校的技术与市场需求脱节,高校科技成果支撑服务产业发展不足。
(二)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过程中仍面临各类问题
陕西省出台了《推广“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对提高高校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学校持有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股权属于国有资产范畴,如果该项科技成果转化失败,就面临着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因此,科研人员仍然存在“不敢转”的顾虑。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原则上需通过公开挂牌交易进行转让,审批程序严格、审批周期长,加上很大的不确定性,造成这部分国有股权的退出机制不顺畅。高校科技水平高、风险高,且资金投入量大,大部分资本对学校科技成果不了解,往往会规避投资此类项目。另外,在与投资人和企业具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时,他们往往要求科研人员进行现金投入,以“技术入股+现金入股”的方式进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这对科研人员有一定压力,让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仍然面临“缺钱转”的问题。
(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机构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陕西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科技成果转移中心等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机构普遍设置不合理,将近90%的高校专利专职管理人员不超过2人,并且管理人员的职责基本以负责行政工作为主。在抽样调查的20所高校中,13家具备持证技术经理人,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人员应该在管理、营销和法律等方面专业素质都有涉及,这说明不管是在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数量还是人才素质方面,都有待提高,与国外科技成果转化一流大学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陕西拥有100多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但是能够提供专业性和精准性服务的机构较少,本质上还游离在技术转移产业链条的边缘和末端,不能从根本上帮助高校提高技术转移质量、推动技术转移进程。此外,由于大多机构依附于政府、高校或科研机构,针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标准性、规范性的科学管理与评价普遍缺乏,不利于能力积累,服务水平跟不上形势发展需求。
提高陕西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建设
一是加大高校对市场专业机构服务资源的灵活引进。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流程管理和过程管理开展深度合作,为高校科研人员提供更加精准专业的指导与服务。
二是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打造更高水平、更专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器”,快速实现技术成果产业化。它既是高等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的重要抓手,也是高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桥梁,更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可在省内选择典型示范高校,进行模式推广,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促进高校科技成果高质高效转化。
三是在推动高校科技中介机构发展过程中注入新的管理理念和运作模式。通过完善其运行机制、运作模式等与大学进行相互支持和相互配合,实现既能减少行政干预,又能实现双方的良性合作。
(二)加强企业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一是强化高校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意识,鼓励其走出实验室,面向国家战略,围绕社会、企业、市场的需求选择研究方向和技术攻关,并充分考虑科技成果在未来市场中的应用潜力。
二是建立“定制化”科技成果评价方式,以技术成果应用为导向开展分类评价。对高校自产技术成果,考虑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评判,对于企业合作取得的技术成果,考虑企业参与评价。同时,对科技项目探索考虑不同形式的结题方式,淡化对科技成果的鉴定。
三是针对性实施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意识的措施。深化高校与重点企业的合作,建立常态化需求对
陕西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高校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
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本质上是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匹配的过程。根据陕西省委政策研究室抽样调查显示,2020年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20所高校,共产出科技成果13243项,在本地转化的科技成果仅有2844项,超过60%的科研成果仍“锁在深闺”。另外,部分高校的专业学科设置与产业发展不匹配,跟不上产业快速发展的步伐,高校传统的线性科研模式,有时让内部科技创新与外部创新形式各成体系,不利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同时,高校科研人员普遍存在转化意识薄弱现象,在申请专利时并不以转移转化为目的,而是出于绩效考核、职称评审、项目结题、专利补贴等原因,并且在科研项目立项阶段,往往与企业需求对接不紧密,决策过程也缺乏专业的市场前景与产业化潜力评估,经常关起门来搞研究。这就使得落地的科技创新偏离市场需求,从而导致高校的技术与市场需求脱节,高校科技成果支撑服务产业发展不足。
(二)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过程中仍面临各类问题
陕西省出台了《推广“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对提高高校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学校持有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股权属于国有资产范畴,如果该项科技成果转化失败,就面临着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因此,科研人员仍然存在“不敢转”的顾虑。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原则上需通过公开挂牌交易进行转让,审批程序严格、审批周期长,加上很大的不确定性,造成这部分国有股权的退出机制不顺畅。高校科技水平高、风险高,且资金投入量大,大部分资本对学校科技成果不了解,往往会规避投资此类项目。另外,在与投资人和企业具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时,他们往往要求科研人员进行现金投入,以“技术入股+现金入股”的方式进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这对科研人员有一定压力,让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仍然面临“缺钱转”的问题。
(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机构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陕西高校的科研管理部门、科技成果转移中心等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机构普遍设置不合理,将近90%的高校专利专职管理人员不超过2人,并且管理人员的职责基本以负责行政工作为主。在抽样调查的20所高校中,13家具备持证技术经理人,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人员应该在管理、营销和法律等方面专业素质都有涉及,这说明不管是在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数量还是人才素质方面,都有待提高,与国外科技成果转化一流大学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陕西拥有100多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但是能够提供专业性和精准性服务的机构较少,本质上还游离在技术转移产业链条的边缘和末端,不能从根本上帮助高校提高技术转移质量、推动技术转移进程。此外,由于大多机构依附于政府、高校或科研机构,针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标准性、规范性的科学管理与评价普遍缺乏,不利于能力积累,服务水平跟不上形势发展需求。
提高陕西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机构建设
一是加大高校对市场专业机构服务资源的灵活引进。针对科技成果转化流程管理和过程管理开展深度合作,为高校科研人员提供更加精准专业的指导与服务。
二是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打造更高水平、更专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器”,快速实现技术成果产业化。它既是高等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的重要抓手,也是高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桥梁,更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可在省内选择典型示范高校,进行模式推广,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促进高校科技成果高质高效转化。
三是在推动高校科技中介机构发展过程中注入新的管理理念和运作模式。通过完善其运行机制、运作模式等与大学进行相互支持和相互配合,实现既能减少行政干预,又能实现双方的良性合作。
(二)加强企业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一是强化高校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意识,鼓励其走出实验室,面向国家战略,围绕社会、企业、市场的需求选择研究方向和技术攻关,并充分考虑科技成果在未来市场中的应用潜力。
二是建立“定制化”科技成果评价方式,以技术成果应用为导向开展分类评价。对高校自产技术成果,考虑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评判,对于企业合作取得的技术成果,考虑企业参与评价。同时,对科技项目探索考虑不同形式的结题方式,淡化对科技成果的鉴定。
三是针对性实施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意识的措施。深化高校与重点企业的合作,建立常态化需求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