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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体制优化策略研究
室,具体负责遗址保护、管理及周边区域征地拆迁、产业发展、招商引资、规划建设、土地管理和遗址公园建设。大明宫保护办共有9个内设机构,其中文物管理部加挂大明宫研究院牌子,与原大明宫遗址保管所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大明宫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遗址区文物保护工作,统筹遗产地保护管理工作。大明宫研究院是2009年西安市编办批准设立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由大明宫保护办全额出资,行政级别与大明宫保护办相同,但由大明宫保护办代管,主要负责唐长安城大明宫遗址保护展示、唐文化研究推广和城市区域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
  (3)西安市隋唐长安城遗址保护中心(西安市世界遗产监测管理中心)
  西安市隋唐长安城遗址保护中心和西安市世界遗产监测管理中心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西安市隋唐长安城遗址保护中心是隋唐长安城遗址的保护管理机构,是西安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级别为县处级,由西安市文物局主管。中心内设办公室、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部、遗址管护部、隋唐长安城遗址资料研究室、安全督查部、宣教陈列部6个部门,负责隋唐长安城遗址的保护管理及展示、隋唐长安城遗址科研活动组织、西安地区世界文化遗产点和备选申报点的监测管理。大明宫遗址是隋唐长安城的组成部分,西安市隋唐长安城遗址保护中心虽然不具体负责大明宫遗址保护管理工作,但对大明宫遗址保护有间接监管和指导责任。西安市世界遗产监测管理中心成立于2016年,主要承担“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世界遗产项目中西安的大明宫遗址、未央宫遗址、大雁塔、小雁塔、兴教寺塔等5处世界遗产点的监测任务,具体包括协调各遗产点年度监测报告上报,开展世界遗产监测点的巡查工作,大力宣传大明宫遗址及西安地区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
  2、运营架构
  西安曲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有限公司是大明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日常管理运营机构。大明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经营管理权最初由市政府授权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与大明宫保护办、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经营管理权委托管理协议,企业托管经营管理权后由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子公司西安曲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有限公司专业运营,负责大明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管理与经营、旅游项目的开发与经营及各类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及咨询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10月由西安曲江管委会、新城区、未央区、莲湖区共同投资成立,2009年12月,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西安曲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后西安曲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有限公司并入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的上市子公司西安曲江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3、陕西省唐大明宫遗址文物保护基金会
  陕西省唐大明宫遗址文物保护基金会由大明宫保护办发起,登记管理机构是陕西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陕西省文物局。基金会成立于2008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18日被认定为慈善组织,2021年12月8日获得公开募捐资格。基金会经营范围包括资助唐大明宫遗址及文物保护,资助遗址区内博物馆的建设、运营,资助有关唐大明宫各项学术活动等。
  4、管理人员
  大明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人员主要由大明宫保护办文物管理部与西安曲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有限公司组成。截至2023年年底,工作人员共440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85人、专家12人、技术人员266人、日常维护58人、其他人员19人。
  5、法规制度
  大明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管理法规制度包括三个层面,形成了较为系统的保护规范体系。宏观层面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规制度;中观层面包括相对具体的《西安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西安市周丰镐、秦阿房宫、汉长安城和唐大明宫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西安市丝绸之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西安市大明宫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微观层面包括《西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唐大明宫遗址总体保护规划》《唐长安城大明宫遗址管理规划》等法定规划。
  大明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大明宫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经构建起了管理权与运营权“两权分离”,以各级文物机构为管理主体,以企业为运营主体的多部门协调管理体制。现有管理体制较为完善、管理执行能力较强,能较好落实各项管理任务。但管理体制在机构层级、监督协调及工作人员专业化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1、管理体制层级较多
  组织结构是组织中正式确定的,使工作任务得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