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侧视角下以微信平台推进“课下思政”的实践研究
当时所授《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中所讲解的“社会主义本质”这一知识点,对其加以述评:这就是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本质,以及我们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最好体现。
第六种为综合法。上述五种方法并非只可单一使用,而是可与其他方法结合,共同达到推进思政教育的目标。比如素材述评法可与直接互动法结合使用等等。而且,对于一些已经内含强有力的、思政教育涵义浓厚的文字内容的分享素材,教师完全可以直接原文复制出来,放在朋友圈分享发布内容的顶端,或者补充到其下方的评论区,这样可以做到让受众学生一目了然,迅速捕捉到该分享内容的核心与重点部分。
最后,在具体效果的评判上,我们可采用学生对教师在朋友圈所分享或发布内容的“点赞”数目上,以及在其下方的“评论”数目上,或者在微信群聊中的互动积极程度上直观而粗略地判断阅览该条分享或发布内容的受众人数,以及所产生的影响甚或“共鸣”。例如,本人所发布的一条朋友圈,在经常发布和阅览微信朋友圈的二十个活跃学生用户当中,获得了十个以上“点赞”数,或者产生五个左右的评论数,又或者在班级微信群聊中的发言引起了3至5分钟的多人讨论,那么笔者认为该条朋友圈或者群聊内容已经产生了应有的价值与效应,有力地推动了“课下思政”目标的实现。
结 语
在科学技术高度进步的今天,不同的网络平台、工具以及操作方式都可推进思政教育,也由此造成相关研究呈现出一种碎片化状态,而缺乏学理层面统合。本文试图通过“课下思政”概念的确立,为之后的谱系化研究开辟出一条新道路。隶属于“课下思政”互联网分支的微信平台,由于其有极高使用率,无疑具备针对其开展思政教育研究的必要性与实用性。本研究在充分参考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同时结合新疆高职院校,特别是笔者就职院校的实际情况,选择了另一个点进行尝试突破和创新。但毫无疑问,本研究仍是初步的甚至是粗浅的探索,在具体通过微信平台开展“课下思政”时,仍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作为并不承担班主任职责的思政教师,往往并没有任课班级大部分学生的微信号,也因此导致开展“课下思政”时,出现受众学生数量较少的问题;以及部分班主任(辅导员)或者一些学生出于班级内部群聊不方便其他教师加入的顾虑,并不太情愿思政教师加入其中并发布内容。
此外,如何让既有的更多学生对思政教师发布或分析的内容感兴趣,愿意“点赞”甚至加以评论,以及让班主任或辅导员配合思政教师的工作,从而让“课下思政”产生更大的效应与成果,这就对思政教师或者其他教师的政治素质与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当分享或发布内容与现有思政课程内容进行有机结合时,更加需要教师较强的概括、分析、总结以及敏锐的洞察能力和宽广的视野,也更需要在学校层面上建立健全班主任或辅导员配合思政教师工作的相应机制。针对这些问题,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加以解决,这依然是后续研究需要加以考虑应对的问题。但无论如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方位育人”一样,即使是微信平台,研究者与实践者的目光也不应该囿于公众号、朋友圈、微信群仅这三个功能,在实际操作中,完全可以和微信的其他功能,比如微信视频号等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全方位育人”。
参考文献
[1]车车:《校园微信公众平台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价值研究》,载《宁波工程学院学报》,2015(1)。
[2]吕晋:《微信公众平台在高校思政教育工作中的应用策略》,载《黑河学院学报》,2019(2)。
[3]王永灿、郭红明:《微信公众平台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用》,载《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
[4]吴钰重:《利用微信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性的研究》,载《北京教育(德育)》,2018(12)。
[5]王良青:《基于微信平台的高校思政课“线上线下”教学模式探析》,载《阿坝师范学院学报》,2017(2)。
[6]罗璇:《“互联网+”发展对高职思政理论教育的消解及体系创新》,载《教育与职业》,2020(9)。
[7]徐达、陈蓉蓉、董杜斌:《“微时代”思政教育生活化的挑战及其应对路径》,载《教育评论》,2020(5)。
[8]《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编写组:《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27-28页。
作者简介
凌国强 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为思政教育、职业教育
艾克热木·艾比布力 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主任,专职辅导员,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思政教育
第六种为综合法。上述五种方法并非只可单一使用,而是可与其他方法结合,共同达到推进思政教育的目标。比如素材述评法可与直接互动法结合使用等等。而且,对于一些已经内含强有力的、思政教育涵义浓厚的文字内容的分享素材,教师完全可以直接原文复制出来,放在朋友圈分享发布内容的顶端,或者补充到其下方的评论区,这样可以做到让受众学生一目了然,迅速捕捉到该分享内容的核心与重点部分。
最后,在具体效果的评判上,我们可采用学生对教师在朋友圈所分享或发布内容的“点赞”数目上,以及在其下方的“评论”数目上,或者在微信群聊中的互动积极程度上直观而粗略地判断阅览该条分享或发布内容的受众人数,以及所产生的影响甚或“共鸣”。例如,本人所发布的一条朋友圈,在经常发布和阅览微信朋友圈的二十个活跃学生用户当中,获得了十个以上“点赞”数,或者产生五个左右的评论数,又或者在班级微信群聊中的发言引起了3至5分钟的多人讨论,那么笔者认为该条朋友圈或者群聊内容已经产生了应有的价值与效应,有力地推动了“课下思政”目标的实现。
结 语
在科学技术高度进步的今天,不同的网络平台、工具以及操作方式都可推进思政教育,也由此造成相关研究呈现出一种碎片化状态,而缺乏学理层面统合。本文试图通过“课下思政”概念的确立,为之后的谱系化研究开辟出一条新道路。隶属于“课下思政”互联网分支的微信平台,由于其有极高使用率,无疑具备针对其开展思政教育研究的必要性与实用性。本研究在充分参考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同时结合新疆高职院校,特别是笔者就职院校的实际情况,选择了另一个点进行尝试突破和创新。但毫无疑问,本研究仍是初步的甚至是粗浅的探索,在具体通过微信平台开展“课下思政”时,仍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作为并不承担班主任职责的思政教师,往往并没有任课班级大部分学生的微信号,也因此导致开展“课下思政”时,出现受众学生数量较少的问题;以及部分班主任(辅导员)或者一些学生出于班级内部群聊不方便其他教师加入的顾虑,并不太情愿思政教师加入其中并发布内容。
此外,如何让既有的更多学生对思政教师发布或分析的内容感兴趣,愿意“点赞”甚至加以评论,以及让班主任或辅导员配合思政教师的工作,从而让“课下思政”产生更大的效应与成果,这就对思政教师或者其他教师的政治素质与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当分享或发布内容与现有思政课程内容进行有机结合时,更加需要教师较强的概括、分析、总结以及敏锐的洞察能力和宽广的视野,也更需要在学校层面上建立健全班主任或辅导员配合思政教师工作的相应机制。针对这些问题,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加以解决,这依然是后续研究需要加以考虑应对的问题。但无论如何,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方位育人”一样,即使是微信平台,研究者与实践者的目光也不应该囿于公众号、朋友圈、微信群仅这三个功能,在实际操作中,完全可以和微信的其他功能,比如微信视频号等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全方位育人”。
参考文献
[1]车车:《校园微信公众平台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价值研究》,载《宁波工程学院学报》,2015(1)。
[2]吕晋:《微信公众平台在高校思政教育工作中的应用策略》,载《黑河学院学报》,2019(2)。
[3]王永灿、郭红明:《微信公众平台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用》,载《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
[4]吴钰重:《利用微信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性的研究》,载《北京教育(德育)》,2018(12)。
[5]王良青:《基于微信平台的高校思政课“线上线下”教学模式探析》,载《阿坝师范学院学报》,2017(2)。
[6]罗璇:《“互联网+”发展对高职思政理论教育的消解及体系创新》,载《教育与职业》,2020(9)。
[7]徐达、陈蓉蓉、董杜斌:《“微时代”思政教育生活化的挑战及其应对路径》,载《教育评论》,2020(5)。
[8]《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编写组:《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27-28页。
作者简介
凌国强 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为思政教育、职业教育
艾克热木·艾比布力 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学工办主任,专职辅导员,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思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