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2023年度项目“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扶贫资产效益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23SKN005)
2023年,内蒙古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乡村振兴”内容为遵循,以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为牵引,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同时,结合内蒙古农村牧区发展的现实情况,在做实乡村“微治理”、推动京蒙协作再升级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在推动农业经济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建设高标准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成绩显著。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因此,2023年既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五年过渡期的中间一年,又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关键之年。内蒙古自治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及2023年6月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等重点领域,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
2023年是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的第一年,是为下一步建设好农村和发展好农业奠定基础的一年。内蒙古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在推动农业经济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建设高标准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成绩显著。
(一)农业经济稳中有增,农牧民及脱贫群众持续增收
农业经济继续呈现稳中有增态势。2023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2462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22年增长7.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37亿元,比上年增长5.5%。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比2022年增长5.5%,增速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农村牧区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内蒙古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130元,比2022年增长6.1%。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676元,同比增长5.1%;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21元,同比增长8.0%,增速高出城镇居民2.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9,较上年缩小0.07,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同时,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截至2022年末,内蒙古脱贫人口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6900元,在全国22个中西部省区排名第3位,收入同比增长13.04%。
(二)“塞北粮仓”更加丰盈,大豆油料扩种成效明显
内蒙古自治区是国家重要的“粮仓”“肉库”“奶罐”,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之一。2023年,内蒙古粮食播种面积1.04亿亩,比2022年增加49.3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791.6亿斤,比2022年增加11.4亿斤,居全国第6位;粮食作物平均单产达到378公斤/亩,比上年提高约4公斤/亩,粮食总产和单产再创新高,实现“二十连丰”。2023年,内蒙古猪肉、牛肉、羊肉、禽肉产量依次为75.7万吨,77.8万吨,108.8万吨,23.0万吨,猪牛羊禽肉产量总计达到285.4万吨,比2022年增长2.7%,畜牧业生产实现“十九连稳”。2023年,内蒙古奶牛存栏、牛奶产量、乳制品产量依次为168.7万头、792.6万吨、473.0
2023年,内蒙古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乡村振兴”内容为遵循,以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为牵引,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同时,结合内蒙古农村牧区发展的现实情况,在做实乡村“微治理”、推动京蒙协作再升级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在推动农业经济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建设高标准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成绩显著。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因此,2023年既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五年过渡期的中间一年,又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关键之年。内蒙古自治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及2023年6月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乡村产业兴旺等重点领域,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
2023年是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的第一年,是为下一步建设好农村和发展好农业奠定基础的一年。内蒙古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在推动农业经济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建设高标准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成绩显著。
(一)农业经济稳中有增,农牧民及脱贫群众持续增收
农业经济继续呈现稳中有增态势。2023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2462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22年增长7.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37亿元,比上年增长5.5%。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比2022年增长5.5%,增速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农村牧区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内蒙古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130元,比2022年增长6.1%。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676元,同比增长5.1%;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21元,同比增长8.0%,增速高出城镇居民2.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9,较上年缩小0.07,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同时,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截至2022年末,内蒙古脱贫人口人均年纯收入达到16900元,在全国22个中西部省区排名第3位,收入同比增长13.04%。
(二)“塞北粮仓”更加丰盈,大豆油料扩种成效明显
内蒙古自治区是国家重要的“粮仓”“肉库”“奶罐”,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之一。2023年,内蒙古粮食播种面积1.04亿亩,比2022年增加49.3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791.6亿斤,比2022年增加11.4亿斤,居全国第6位;粮食作物平均单产达到378公斤/亩,比上年提高约4公斤/亩,粮食总产和单产再创新高,实现“二十连丰”。2023年,内蒙古猪肉、牛肉、羊肉、禽肉产量依次为75.7万吨,77.8万吨,108.8万吨,23.0万吨,猪牛羊禽肉产量总计达到285.4万吨,比2022年增长2.7%,畜牧业生产实现“十九连稳”。2023年,内蒙古奶牛存栏、牛奶产量、乳制品产量依次为168.7万头、792.6万吨、4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