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初探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县(雷山、赤水、江口、大方、都匀)进行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探索,贵阳市以花溪区、清镇市为试点,开展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同全国其他地区实践结果类似,贵阳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存在生态产品供需关系考虑不足、生态服务类产品价值比例过高、缺乏市场与金融机构认可、地区特征指标缺乏等问题。此外,贵阳市在生态产品价值认证、价值核算等方面存在技术短板,信息化、人才队伍等建设水平仍待进一步提高。
3、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机制不健全
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是实现生态产品价值途径的重要一环。《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明确指出,支持贵州探索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研究建立生态产品交易中心。[7]贵阳市生态产品的市场交易体系尚未建立,一方面由于实物类生态产品如农林牧渔等产业面临产品同质化、缺乏知名品牌带动、受土地与交通限制价格并不占优势等限制。另一方面,目前市场对于权益类生态产品有效需求不足,还需进行相关制度建设与市场培育。如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逐渐兴起,但也面临交易场所受交易产品类型与地域限制,交易数量不足,交易效率有待提升等问题。清镇市谋划开展生态价值转化平台建设,为生态产品、权益和资源资产的供需提供精准对接和资源转化通道,但仍需省市后续政策支撑,协同规范和统一各类生态产品、权益和资产变现过程及市场准则。此外,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类产品,因缺乏市场化交易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认定办法,提升市场认可度。
4、绿色金融支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力度较弱
绿色金融是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产的助推器,同时也为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提供资金支撑和创新推动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绿色金融在信贷、基金、债券和保险领域得到快速发展,绿色金融体系已经逐步建立,但是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的过程中,仍存在市场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生态信用体系不够完善、政策保障不够到位、金融产品不够创新等问题。
贵阳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一)建立市场化生态要素产权制度
以生态产品产权为基础,明晰权责,有效监督,保障区域内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在确权过程中有制度可循。推动贵阳市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对区域内生态产品实行动态监测,普查生态产品类别、数量、质量等基础信息,建立生态产品基础信息目录清单,做到“权属明晰、四至明确”,即明确自然资源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等基础数据。推动贵阳市生态产品权属的明晰化,厘清使用权和所有权边界,制定产权主体权力清单并清晰界定产权的主体权利,以“确权颁证”为契机,以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和产权委托代理机制为切入点,稳步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的财产权安全。逐渐建立可操作、可交易的生态要素产权体系,使区域内生态资源所有者更加积极地投入到生态产品交易中,促进其价值实现。
(二)完善价值核算体系,建立评价与考核机制
探索与市场属性相匹配的生态产品价值计量方法,拓展生态产品计量的适用范围。充分利用贵阳市大数据平台和行业优势,将大数据整合到自然资源资产普查、生态产品存量盘查等工作。提高生态产品会计工作的精度和市场认同度,试点开展VEP核算,以项目为主体进行生态价值评价,通过核算生态产品价值在项目期间的动态变化,持续监测核算产业项目生态溢价,构建生态优势转化为价值优势的“两山”转化新路径。[8]树立高质量发展政绩观,稳步推进GDP和GEP双考核制度,研究制定绿色财政奖补政策、设立奖补资金,推进评价成果在生态产权交易、生态补偿资金分配、生态环境损害补偿等方面的运用,逐渐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打通生态产品交易堵点
依托贵州省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建立契机,在贵阳市
搭建功能完整、机制健全、交易高效的生态产品交易子平台。一方面,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林业碳票、绿化增量指标与森林覆盖率指标等生态产品交易,通过区域生态产品交易市场的建立,不断优化配置生态资源。另一方面,完善“分散输入、整体输出”模式下的生态资源权益收储平台。通过对农村存量资产、生态资源进行确权、登记、收储,开展存量资源权益的集中流转经营,促进实现生态资源权益的产权明晰、集中收储、转化提升、市场化交易和可持续运营等。此外,在碳达峰碳中和与CCER即将重启背景下,推动建立林草碳汇、农田碳汇项目储备,积极探索“岩溶碳汇”相关方法学与区域交易试点。[9]
(四)发展绿色金融助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
健全生态信用评价制度,加快建立生态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开展生态信用积分评价,鼓励金融机构以生态信用点为基础,为生态产品生产者和交易主体提供资金支持。引导绿色交易、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
3、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机制不健全
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是实现生态产品价值途径的重要一环。《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明确指出,支持贵州探索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研究建立生态产品交易中心。[7]贵阳市生态产品的市场交易体系尚未建立,一方面由于实物类生态产品如农林牧渔等产业面临产品同质化、缺乏知名品牌带动、受土地与交通限制价格并不占优势等限制。另一方面,目前市场对于权益类生态产品有效需求不足,还需进行相关制度建设与市场培育。如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逐渐兴起,但也面临交易场所受交易产品类型与地域限制,交易数量不足,交易效率有待提升等问题。清镇市谋划开展生态价值转化平台建设,为生态产品、权益和资源资产的供需提供精准对接和资源转化通道,但仍需省市后续政策支撑,协同规范和统一各类生态产品、权益和资产变现过程及市场准则。此外,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类产品,因缺乏市场化交易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认定办法,提升市场认可度。
4、绿色金融支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力度较弱
绿色金融是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产的助推器,同时也为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提供资金支撑和创新推动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绿色金融在信贷、基金、债券和保险领域得到快速发展,绿色金融体系已经逐步建立,但是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的过程中,仍存在市场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生态信用体系不够完善、政策保障不够到位、金融产品不够创新等问题。
贵阳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一)建立市场化生态要素产权制度
以生态产品产权为基础,明晰权责,有效监督,保障区域内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在确权过程中有制度可循。推动贵阳市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对区域内生态产品实行动态监测,普查生态产品类别、数量、质量等基础信息,建立生态产品基础信息目录清单,做到“权属明晰、四至明确”,即明确自然资源的权属、面积、用途、空间位置等基础数据。推动贵阳市生态产品权属的明晰化,厘清使用权和所有权边界,制定产权主体权力清单并清晰界定产权的主体权利,以“确权颁证”为契机,以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和产权委托代理机制为切入点,稳步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的财产权安全。逐渐建立可操作、可交易的生态要素产权体系,使区域内生态资源所有者更加积极地投入到生态产品交易中,促进其价值实现。
(二)完善价值核算体系,建立评价与考核机制
探索与市场属性相匹配的生态产品价值计量方法,拓展生态产品计量的适用范围。充分利用贵阳市大数据平台和行业优势,将大数据整合到自然资源资产普查、生态产品存量盘查等工作。提高生态产品会计工作的精度和市场认同度,试点开展VEP核算,以项目为主体进行生态价值评价,通过核算生态产品价值在项目期间的动态变化,持续监测核算产业项目生态溢价,构建生态优势转化为价值优势的“两山”转化新路径。[8]树立高质量发展政绩观,稳步推进GDP和GEP双考核制度,研究制定绿色财政奖补政策、设立奖补资金,推进评价成果在生态产权交易、生态补偿资金分配、生态环境损害补偿等方面的运用,逐渐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打通生态产品交易堵点
依托贵州省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建立契机,在贵阳市
搭建功能完整、机制健全、交易高效的生态产品交易子平台。一方面,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林业碳票、绿化增量指标与森林覆盖率指标等生态产品交易,通过区域生态产品交易市场的建立,不断优化配置生态资源。另一方面,完善“分散输入、整体输出”模式下的生态资源权益收储平台。通过对农村存量资产、生态资源进行确权、登记、收储,开展存量资源权益的集中流转经营,促进实现生态资源权益的产权明晰、集中收储、转化提升、市场化交易和可持续运营等。此外,在碳达峰碳中和与CCER即将重启背景下,推动建立林草碳汇、农田碳汇项目储备,积极探索“岩溶碳汇”相关方法学与区域交易试点。[9]
(四)发展绿色金融助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
健全生态信用评价制度,加快建立生态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开展生态信用积分评价,鼓励金融机构以生态信用点为基础,为生态产品生产者和交易主体提供资金支持。引导绿色交易、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