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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政府视角下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路径研究
动,司法机关为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多元解决商事纠纷。优化涉企矛盾纠纷的解决机制,加强对企业内外部环境的监测和分析,建立健全涉企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完善涉企矛盾纠纷仲裁机制,加强涉企矛盾纠纷诉讼管理,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多方面、多部门综合提高解决商事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建立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同时,加强司法审判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案件审理的数字化和智能化。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在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同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是有效保证执行力度。以提升涉企案件执行效率为目标,深入优化执行协助机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以提升信息查询、企业查找、材料送达和财产查封等方面的效率。在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谦抑、审慎、善意的原则,对债务企业的不动资产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避免对企业的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构建监督体系,推动政府及部门政务公开建设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过程中,监督机制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监督不仅涵盖了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还包括对企业的监督。建立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体系,能够有效约束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行为,并产生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一是强化对政府的监督。为确保监察委员会等机构能够充分发挥其监察作用,强化运用公权力对公权力进行监督,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同时,也应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特别是媒体作为社会的舆论监督机构,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能够及时发现和曝光社会问题,引起公众的关注和讨论,从而推动问题的解决。
  二是强化对司法的监督。严肃对待任何打听案情、过问案件和说情干预等行为,通过信访、上访、电话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线索,并进一步发挥信访举报网络平台作用,拓宽和畅通更多的举报渠道。同时,坚决执行法官办案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追究制,明确每一位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的责任。对于出现的任何错案,都要进行彻底的追究,以维护司法的公正和公信力。
  三是强化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相关部门应持续深化市场巡查工作,坚决打击虚假竞争、恶性竞争、垄断经营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并依法予以严惩。同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纪检监察的作用,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还应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他们正确行使职权,并加强对生产经营重点环节的监督监管。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氛围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营造全社会的法治氛围至关重要。实践证明,一个地区的法治环境越好,社会就越稳定,营商环境也就越优越,从而能够促进当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多维度探索法治环境建设路径。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让宣传形式更加丰富多彩。除了传统的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外,还可以利用互联网、社交媒体、移动应用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例如,可以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有趣、有吸引力的内容,吸引更多的关注和转发,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的宣传覆盖。同时,还可以从身边的人和事出发,挖掘与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案例,以此为素材创作出富有生活气息的法律文艺作品。这样既能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也能使法治观念更深入人心。
  二是多层次构建法治工作宣传格局。注重跨部门协作,全面整合各方资源,集中力量在立法、执法、司法各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尤其在执法环节,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他们在执行法律时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有效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应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三是多举措增强公职人员法治素养。为确保政府公职人员、政府雇员、聘用制辅助人员具备扎实的法治观念和熟练的法律应用能力,应将法治培训纳入其业务培训的长期计划。结合线上与线下的培训方式,通过理论授课、案例分析以及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全面展开法治专题的培训工作,从而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并增强依法办事工作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简介
  李翔宇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党校研究室主任、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李如耀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研究方向为党建
  王慧敏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党校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研究方向为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