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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政府视角下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路径研究
  (四)市场环境治理不够优化
  目前,仍存在一种错误认识,即重视检查和处罚,而轻视保障和规范。这种倾向导致一些行政主体的执法效果不尽如人意,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在执法规范性方面,由于相关部门权责不清、各自为政,导致各个部门的力量难以有效整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的效果。一些基层执法人员不按规则办事,过度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还依然存在,极大影响了被执法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对于一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并不完备,有的甚至会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与办事人员发生争执,极大损害了政府形象。政法部门工作人员中,具备丰富调解经验的人才更多熟悉传统买卖、工程等案件领域,对于涉及新兴领域的纠纷调解仍然较为陌生,调解经验还是处在摸索阶段,加之法律等相关知识储备不足,案件办理的难度也随之增加。
  县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要从政府职能、制度建设、司法作用等方面,更好发挥法治对于经济社会发挥的保障作用,持续推进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法治化营商服务能力
  一个市场主体的健康持续发展,离不开合理高效的要素分配、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及便捷有利的公共服务,而这一切的实现都是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基础的。因此,重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既是保障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政府治理现代化指明的前进方向。
  一是站稳人民立场转变职能理念。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每一位公务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要摒弃“官管民”理念,树立“官为民服务”的意识。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切实履行职责,为人民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还应该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自觉接受批评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是强化数字赋能提高行政效率。传统的行政办公方式往往需要人工操作,效率低下,容易出现错误。而通过数字赋能可以实现自动化办公,减少人工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劳动,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通过数字化手段,可以快速地处理行政事务申请,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还可以实现信息公开和透明化,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三是依法运行权力提升政务诚信。要不断优化量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考核程序和考核方式,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进行创建。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严格禁止权力无序扩张行为,严厉杜绝过度行政损害市场主体权利。为了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项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审核,执法过程必须被记录,并且执法结果需要进行必要的公示和公开。
  (二)推进制度建设,打造完备的营商规章制度体系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首先依赖于立法的完善。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只有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才能为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是要着眼于保护企业权利。要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必须在版权、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方面进行持续改进,并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同时,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类案件的审理,包括行政、刑事和民事案件。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商业秘密保护和职务发明等关键领域进行创新。此外,还应进一步优化科技奖励机制,并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不断完善。
  二是要着眼于促进公平竞争。为确保税收的公正和透明,要规范税收征收,防止征收过程中的腐败和不规范行为,减少征收过程中的浪费和损失。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管,从生产环节的监管抓起,还需要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和反馈,及时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和反馈,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建立更加公正、透明的信用环境。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体系的构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同时,加强对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的监管,防止其影响市场的正常竞争。
  三是要着眼于惠及企业发展。可以尝试“还权于企”,将市场准入权下放给企业,解除部分企业登记限制。同时,丰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的业务种类,实现全过程信息化操作,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成本,真正做到给企业减压减负。
  (三)发挥司法作用,有效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离不开司法保障的支撑,司法机关在此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作为我国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建设负有重要使命。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