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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振兴进程中乡村文化治理的实践路径
——基于长武县孝村的做法 申旭阳 王盛罡 常佳锐
  文化在社会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社会治理凝神铸魂。文化治理是文化振兴的重要途径,也是乡村治理的动力源泉。长武县孝村的文化治理实践表明,文化治理既强调对文化的治理,又要求用文化去治理。它通过工具与内容双重属性作用于乡村社会。一方面,通过挖掘、传承和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为乡村成员良好价值观念的养成提供思想基础;另一方面,通过优秀文化的吸引力、感召力和认同感,丰富乡村成员的文化生活,以此激发成员内生动力,塑形乡村社会秩序与规范,树立文明乡风。在推动文化振兴的同时增进乡村治理效能。

  乡村文化产生于千百年来的乡村社会实践,集合民俗、村规、习惯等多种形式,形成其独特的内涵。乡村文化是乡村得以延续和发展的根基与纽带,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不竭动力。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乡村文化发展至今出现“文化由谁来建、为谁而建、往哪建设和怎样建设”的重要问题。文化振兴需要在迎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基础上,对乡村文化进行批判继承、辩证发展并作用于经济社会,解决实际问题。文化治理既是文化振兴的重要手段,也是文化振兴的主要内容。文化治理在本质上是一个体系性观念形态与制度体系建构,包含着建构什么样的乡村文化治理体系、怎样建构乡村文化治理体系,以及往哪个方向建设乡村文化治理体系等一系列价值革命问题。[1]基于长武县孝村的文化建设实践,梳理其传承传统文化并依据现实要求重塑文化内涵的过程,分析文化治理推进文化振兴的双重内核,挖掘文化治理构建乡村治理秩序的内在机理,为深化乡村文化治理,推动文化振兴提供思路与借鉴,以此补充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关于乡村文化建设的内容。
  乡村文化治理的概念与实践拆析
  (一)文化治理概念的双重属性
  文化治理强调将通过激发文化对人的吸引力和认同感,以此作用于社会建设的过程。从概念来看,文化既是治理的对象,也是治理的目标和工具。作为治理对象的文化,主要涉及社会的风俗习惯和个人的生活方式;对作为治理工具的文化,是指能够实现社会进步,对社会产生调节和干预作用的秩序、规范、道德与思想等。[2]文化治理是同时具有工具属性与内容属性的治理形式。[3]一方面,文化治理强调文化作为一种治理工具,通过将思想观念、价值理念等内容融入治理过程,以此发挥自身影响力,塑造社会共识,提升治理效果。另一方面,文化治理也要求将文化作为治理对象,将治理的理念和思路引入文化振兴进程中。这意味着对待文化需要进行批判性继承、动态性改造和持续性发展。主要涉及宏观层面对治理任务和体系结构的拆解与分析,以及微观层面对文化要素和内容类别的整理与划分。[4]
  (二)文化治理实践的双重取向
  文化治理的实践具有以文化进行治理和对文化进行治理的两层内涵,强调文化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和供给过程的互动性。[5]在文化治理的双重路径中,一方面是对文化的治理,即对文化进行保护、传承和改造,以实现对文化建设的预期目标。以多种形式、方法和手段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以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者融入乡村文化实践中,力图在乡村文化振兴中以美聚神,实现价值引领作用。[6]这就包括对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对文化产业的管理和建设,对文化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等,为文化作用于社会实践筑牢基础。另一方面,文化治理也强调用文化去治理,即通过深入挖掘优秀文化的精神内涵,将其应用于引导社会文明风尚和塑造个人观念的过程中,解决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乡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