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微治理的运行逻辑、实践限度与优化路径
年人,通过文娱活动增加居民交往频数,拉近居民之间的关系。宣传和谐邻里、公益互助的社区文化,激发居民公益精神,吸引更多居民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鼓励社区居民承担社会责任,通过文化交流、文化融合形成社区认同,增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形成和谐的社区关系。注重社区共同体文化的营造和传播,在生活共同体的基础上构建情感共同体,提高居民自治意识,推进社区微治理。
鼓励志愿组织参与治理。微项目需要长时间的管理和维护,需要志愿服务介入,有组织的志愿者队伍能够实现微治理的可持续性。促进社区公益活动与文化活动有机结合,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积极性,增强居民责任感、使命感。一方面,加快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开展社区志愿者微治理培训,提高志愿者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发挥社区党员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稳步扩大社区志愿者队伍,为微项目提供志愿服务保障。
(三)寻求治理原动力和增长点
增强社区精英带动力。社区精英指居住在社区内部对社区公共事务持续关注的群体,在社区微治理中具有明显的带头作用,对微项目的产生及实施产生重要影响,能够充分调动社区其他居民的参与积极性,推动微项目有序开展。社区精英是微组织的重要成员和重要推动力量,投入和吸纳各类资源参与微项目,扩大微治理影响力,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微治理。培养发掘具有参与热情、社区使命感和志愿服务精神的社区精英,鼓励其组建居民自治组织,参与社区微治理。
强化微项目政策激励。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基层社区微治理的实践和创新。积极引导社区自治组织发展,鼓励居民自主筹款、自主立项、自主规划,全程参与微项目,开展社区公共事务微基金探索。积极开展居民感兴趣的文娱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提高居民参与意识、主人翁意识。鼓励有条件的基层政府,在微项目的设立、微组织的运行等方面提供经费、场地、资源等保障和支持。健全完善对优秀社区微治理项目、优秀微组织团体等的表彰和奖励制度,提高居民参与微治理的积极性。
结 语
社会结构日益复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丰富,基层治理需要以更灵活的方式回应差异化需求。微治理是在社会治理新形势下产生的新型基层治理方式,和传统基层治理不同,微治理在社区内部形成小规模、自下而上、具有主体性、自觉性、自为性的居民自治组织——“微组织”,以情感、利益纽带维系,提高基层社区群众自治能力,形成社会共治力量。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同样存在一定局限性,需要健全和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载《人民日报》,2019-11-06(001)。
[2]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载《人民日报》,2022-10-26(001)。
[3]郑晓东、黄凡、马好梦:《场域理论下社区微治理的生成与运行机制研究》,载《治理研究》,2021(1):59-69页。
[4]尹浩:《城市社区微治理的多维赋权机制研究》,载《社会主义研究》,2016(5):100-106页。
[5]徐磊青、宋海娜、黄舒晴、黄健美:《创新社会治理背景下的社区微更新实践与思考——以408研究小组的两则实践案例为例》,载《城乡规划》,2017(4):45-51页。
[6]陈伟东、熊茜:《论城市社区微治理运作的内生机理及价值》,载《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57-64页。
[7]孙璇:《社会微治理视野下的社区精英治理机制研究》,载《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2):59-63页。
[8]顾泽楠:《我国社区微治理实践困境与出路》,载《改革与开放》,2019(3):74-77页。
[9]谢正富:《老城区社区“微治理”问题与对策研究》,载《学习月刊》,2016(10):47-49页。
[10]李婷婷:《城市社区微治理的实践困境及其破解》,载《理论探索》,2018(3):88-96页。
[11]唐晓勇、张建东:《城市社区“微治理”与社区人际互动模式转向》,载《社会科学》,2018(10):79-90页。
作者简介
胡婷婷 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与社会治理研究
杨 平 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鼓励志愿组织参与治理。微项目需要长时间的管理和维护,需要志愿服务介入,有组织的志愿者队伍能够实现微治理的可持续性。促进社区公益活动与文化活动有机结合,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积极性,增强居民责任感、使命感。一方面,加快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开展社区志愿者微治理培训,提高志愿者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发挥社区党员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稳步扩大社区志愿者队伍,为微项目提供志愿服务保障。
(三)寻求治理原动力和增长点
增强社区精英带动力。社区精英指居住在社区内部对社区公共事务持续关注的群体,在社区微治理中具有明显的带头作用,对微项目的产生及实施产生重要影响,能够充分调动社区其他居民的参与积极性,推动微项目有序开展。社区精英是微组织的重要成员和重要推动力量,投入和吸纳各类资源参与微项目,扩大微治理影响力,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微治理。培养发掘具有参与热情、社区使命感和志愿服务精神的社区精英,鼓励其组建居民自治组织,参与社区微治理。
强化微项目政策激励。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基层社区微治理的实践和创新。积极引导社区自治组织发展,鼓励居民自主筹款、自主立项、自主规划,全程参与微项目,开展社区公共事务微基金探索。积极开展居民感兴趣的文娱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提高居民参与意识、主人翁意识。鼓励有条件的基层政府,在微项目的设立、微组织的运行等方面提供经费、场地、资源等保障和支持。健全完善对优秀社区微治理项目、优秀微组织团体等的表彰和奖励制度,提高居民参与微治理的积极性。
结 语
社会结构日益复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丰富,基层治理需要以更灵活的方式回应差异化需求。微治理是在社会治理新形势下产生的新型基层治理方式,和传统基层治理不同,微治理在社区内部形成小规模、自下而上、具有主体性、自觉性、自为性的居民自治组织——“微组织”,以情感、利益纽带维系,提高基层社区群众自治能力,形成社会共治力量。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同样存在一定局限性,需要健全和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载《人民日报》,2019-11-06(001)。
[2]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载《人民日报》,2022-10-26(001)。
[3]郑晓东、黄凡、马好梦:《场域理论下社区微治理的生成与运行机制研究》,载《治理研究》,2021(1):59-69页。
[4]尹浩:《城市社区微治理的多维赋权机制研究》,载《社会主义研究》,2016(5):100-106页。
[5]徐磊青、宋海娜、黄舒晴、黄健美:《创新社会治理背景下的社区微更新实践与思考——以408研究小组的两则实践案例为例》,载《城乡规划》,2017(4):45-51页。
[6]陈伟东、熊茜:《论城市社区微治理运作的内生机理及价值》,载《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57-64页。
[7]孙璇:《社会微治理视野下的社区精英治理机制研究》,载《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2):59-63页。
[8]顾泽楠:《我国社区微治理实践困境与出路》,载《改革与开放》,2019(3):74-77页。
[9]谢正富:《老城区社区“微治理”问题与对策研究》,载《学习月刊》,2016(10):47-49页。
[10]李婷婷:《城市社区微治理的实践困境及其破解》,载《理论探索》,2018(3):88-96页。
[11]唐晓勇、张建东:《城市社区“微治理”与社区人际互动模式转向》,载《社会科学》,2018(10):79-90页。
作者简介
胡婷婷 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与社会治理研究
杨 平 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