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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生态文明建设报告
的利益关系,对相关经营者的经济损失给予专款补偿。根据陕西省情,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参与环保事业。
  (三)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绿色经济
  加快调整旧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形成以科技创新为主导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组织实施打造节能重点工程,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通过减免税收、资金支持、财政补贴、政府采购等手段,引导社会节能减排。同时,发挥科技创新对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工作,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生态化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绿色环保等产业,努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
  (四)筑牢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保障,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1、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进一步组织修订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与时俱进,让生态环境的法律制度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在生态环境保护、管控、执法等环节增强法律保障,实现各单位协调一致执法,对环境污染追责,推动相关问题得到解决。
  2、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加大生态环保综合执法力度
  切实解决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要求整改的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落实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依法严厉惩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让破坏生态环境者承担相应责任。
  3、集中民智民力,让社会力量参与监督
  广泛听取民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大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权利与义务要进行倡导,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一是建立公众环境知情权制度,通过专门的信息平台,督促相关机构和企业向民众定期公开信息。二是切实建立公众环境听证制度,保证公众意见和建议及时被纳入相关决策之中,切实保障民众对重大环境问题的参与权。三是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公众举报制度,多渠道提高民众举报的便捷性,实现广大民众生态利益的监督权。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举报人奖励。
  (五)突出重大生态案件报道,提升民众生态意识
  一是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充分发挥生态案件的司法审判警示和价值引导功能,引导民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生态环境领域的案例,广而告之。二是推进生态法律法规宣讲,引导民众参与生态保护。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工作,尤其是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采用生动活泼的形式,将专业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知识。利用网络、报刊、手机APP等多种渠道推送生态科普知识,扩宽生态信息公开渠道。三是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进社区、学校、街道、企业等,尤其是让学生从小养成爱护自然环境、节约资源的习惯。积极引导全民提高节能减排意识,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
  参考文献
  [1][7][9]肖颖:《碧水蓝天共一色 两山排闼送青来——陕西省十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综述》,载《中国环境报》,2023-07-20(007)。
  [2]王双瑾:《秦岭生态环境质量呈现逐年向好发展趋势》,载《中国环境报》,2023-07-27(002)。
  [3][4][5][11][12]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陕西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http://www.shaanxi.gov.cn/szf/xwfbh/202402/t20240228_2321024_wap.html,2024-6-12。
  [6]申东昕:《陕西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载《陕西日报》,2023-08-08(012)。
  [8]张丹华:《为绿水青山构筑司法屏障》,载《人民日报》,2023-09-18(010)。
  [10]杨子浩、申东昕:《“云”横秦岭 “数”护美丽》,载《陕西日报》,2021-07-20(005)。
  [13]陕西省财政厅课题组、苏新泉、武永义、熊圩清、方明媚:《陕西生态补偿机制问题研究》,中国财政学会2015年年会暨第二十次全国财政理论讨论会论文,北京,2015(4):429页。
  作者简介
  韩红艳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文学艺术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文艺学、文学评论
  张艳茜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文学艺术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陕西当代文学、文学评论
  仝筱菲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文学艺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汉语史、文化语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