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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创新激发深层次改革: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企业全周期成长的要素匹配与政策供给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支持各类主体有序布局海外流通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和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跨国企业产业链全球布局,高位切入全球分工体系,在资源要素国际化集聚配置等方面有着较为清晰的政策需求。调研发现,有的企业关注国际市场支持,期待完善更加便捷可及的商务外事、法律、贸易服务体系,为企业高效走出去、开拓“一带一路”国家市场提供服务;有的企业关注国际物流通道畅通,期盼延伸中欧班列境内外触角,开拓更多新路线、连接更多新节点,提高铁水、空铁联运水平,构建通江达海、高效便捷的物流大通道;有的企业关注创新要素配置支持,希望政府在海外柔性引才、开放式创新资源配置、品牌国际推广给予更多支持;关注国际化生活配套,更多关注国际医院、学校、社区等供给情况,希望营造外籍人才在华舒心工作的良好氛围与环境。
  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高质量企业对策建议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原则要求,按照“紧贴发展战略、分类梯度赋能”的总体思路,强化需求导向、突出成长导向、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供需匹配,加快建立个性化差异化的企业扶持激励机制,启动“雏鹰”“瞪羚”“头雁”“鲲鹏”四大行动计划,全面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市场主体增量扩容、提质增效,形成领军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双创”企业“铺天盖地”的生动局面,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区域引领力的高质量企业“雁阵”梯队,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
  (一)实施“雏鹰”行动计划,加快培育一批活力迸发、方式灵活的初创型企业
  聚焦融资服务、梯级孵化、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培育更多铺天盖地、特点鲜明的初创型企业。
  一是拓宽企业创业融资渠道。支持规范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沿线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二是优化创业公共服务。加快在沿线产业园区内建设一批标准化厂房、专业楼宇、人才公寓、智慧网络等基础设施,支持企业建设共享实验室、小试和中试车间;支持新型孵化器发展,持续升级“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梯级大孵化体系。
  (二)实施“瞪羚”行动计划,加快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成长型企业
  聚焦创新能力提升、市场应用拓展、要素精准支持,分类培育更多“拟上规、成长型、小巨人”企业,加快壮大一批隐形冠军、独角兽企业,加快形成西部陆海新通道“标杆企业”“标签产业”。
  一是强化金融支持,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以更大力度实施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券等优惠政策。二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设立一批中小企业技术研发创新中心和开放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三是支持创新应用示范。定期发布西部陆海新通道节点城市机会清单,前瞻布局建设无人驾驶道路、建设人工智能测试场、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平台等,构建与新经济发展高度契合的多元场景矩阵,实现从“给优惠”转向“给机会”。
  (三)实施“头雁”行动计划,加快壮大一批引领行业、国内知名的跨区域经营企业
  聚焦区域协同、模式创新、市场融资,抢抓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政策机遇,加快培育更多引领产业升级、带动能力强的领军企业。
  一是推动跨区域产业链价值链协作,创新“研发+生产”“总部+基地”“平台+服务”模式,建立利益分享机制,支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城市配套发展。二是支持企业跨区域整合创新资源,实施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推进院校企地创新共同体建设,引导企业联合高校、投资机构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共建一批技术创新联盟、创新资源共享平台、技术转移中心、产业孵化基地,促进科技金融、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等科技创新资源跨区域辐射。
  (四)实施“鲲鹏”行动计划,加快打造一批根在成都、布局全球的跨国企业
  聚焦国际市场开拓、品牌质量提升、开放创新发展、产业链整合,加快培育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企业。
  一是强化企业“走出去”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走出去”金融支持,建立跨境金融服务中心、境外投资服务平台,创新发展跨境投融资、跨境结算、贸易金融等业务,支持企业海外并购、上市。打造企业“走出去”中介集成服务体系,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仲裁中心、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