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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教育公正伦理意蕴的江苏高考改革新政策思考
王 凤
◎2021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教育改革的伦理公正性研究——以江苏省新高考政策为例”(项目编号:2021SJB1273)
  我国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高考制度经历了多轮变革,2018年江苏等八个省份率先启动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促进了高考改革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基于教育公正的伦理意蕴视域,思考江苏高考改革新政策中的考试制度、考试科目设置、评分方法和招生模式,旨在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科学合理选才,努力实现高考改革的稳定和创新。

  近几年,新高考逐渐走进我们的视野。为了解决高考综合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江苏省作为全国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根据教育部部署,于2021年开始正式执行新高考方案。新高考方案主要为“3+1+2”模式,其中“3”指语文、数学、英语3门必选科目,“1”指从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2”指的是从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新方案发布后,得到广大考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高考新政策从考试内容、考试科目选择为出发点,拓宽了学生在学习上的自主选择权,更加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更加有利于国家选拔各类人才,更好地适应了高质量发展对高素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江苏省高考改革的总体目标所体现的教育公正内涵及意蕴
  (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伦理公正为立场,促进人才选拔公平且科学
  1、伦理意蕴一:教育公正的基石——立德树人
  江苏省高考改革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这一理念深刻体现了教育公正的核心价值。立德树人不仅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也是其最终归宿,它要求教育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培养学生的品德、情操和社会责任感。在高考这一关键环节中,通过强调伦理公正,确保每位考生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竞争,实现个人潜能的最大化。这种伦理意蕴在于,它超越了单纯的知识传授,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将教育的目的提升到培养具有高尚品德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人才的高度。
  2、伦理意蕴二:科学选拔与自由价值的统一
  高考作为人才选拔的重要途径,其科学性与公正性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江苏省高考改革通过不断调整科目设置和评价体系,力求实现人才选拔的科学化。从“3+2”模式到“3+1+2”模式,每一次变革都旨在更加精准地评估学生的能力和潜力,减少单一分数评价的局限性。这种科学选拔机制不仅提高了选拔的精准度,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自由发展空间。它体现了教育公正中的自由价值,即每个人都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而不是被单一的评价标准所束缚。
  3、伦理意蕴三:尊重差异与个体发展的和谐共生
  在高考改革中,尊重个体差异成为了一个重要的伦理原则。每个学生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他们拥有不同的兴趣、特长和发展需求。江苏省高考改革通过增加选考科目、实行等级制等方式,努力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这种尊重差异的做法不仅体现了教育公正的平等原则,也促进了学生个体发展的和谐共生。它鼓励学生在自己擅长的领域追求卓越,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探索未知、挑战自我的机会。
  (二)以人为本,从关注成绩到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1、伦理意蕴一:从“工具理性”到“价值理性”的回归
  长期以来,高考被视为一种选拔工具,其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