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课流行对法学线下教学的挑战及其应对
在课堂上与老师和同学能够进行的深入交流恰恰是网络课程所不具备的
于对名家学者的崇拜,片面地认为“大咖”讲的才是真理,听自己学校的老师讲课不如自己看网课,于是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学习网络课程上。更有个别学生在课堂上不认真听讲甚至出现“逃课”的现象。
最后是导致了全面怀疑的学习态度。基于上述两点,个别学生很容易对自己学校的任课教师产生轻视,甚至是全面怀疑的态度,老师讲的与某某法学家一样,则被看作是照抄照搬,讲的若是与某某法学家有区别,则被认为讲的不对。不可否认,敢于质疑是一项优秀的品质,是值得提倡的求学精神,但敢于质疑并不等同于全面怀疑,后者只会让人迷失前进的方向。
(二)法学网络课程的流行对教师的影响
法学网络课程的流行对高校教师的影响主要是压力,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
首先是知识更新的压力。法学是发展的学科,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学研究和教学也应与时俱进,以满足国家和社会的需要。一些由名家学者主讲的法学网络课程往往紧扣时代发展的脉搏,前瞻性地对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讲解分析,自然得到公众的欢迎,而这正是一些高校教师所不具备的。以往“一本书讲半年”“万年PPT”的教学显然不能满足习惯于“网络冲浪生活”的“90后”“00后”同学们对新知识的渴望。“教员最重要的精神,是求事业能力的长进,要把我们的教材教法一天长进一天。否则年年卖旧货,还有什么意味呢?”[2]
其次是确立教师权威的压力。关于教师权威的含义,学术界对此有不同的认识,但普遍认为其意蕴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所变化。有学者认为,当下的教师权威应该定义为生态文明时期的人文型教师权威。而所谓人文型教师权威,是以权力型、专业型、智慧型教师权威为基础而形成的为学生及他人所内在信从的教育影响力量,该力量能够激发师生发展潜能,引导师生共同进步,并促使他们真正实现自觉发展与自我解放。[3]不难理解,教师权威能否确立,不仅关系教师“教”的效果,还直接关系学生“学”的意愿和动力,进而影响教学质量。法学网络课程的流行,特别是名家“大咖”学者网课获得的便利性,对高校教师如何在追求个体平等的新生一代大学生面前建立起自己的感召力和专业知识等权威,将必然产生压力。
最后是追求教学效果的压力。毫无疑问,高校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学识水平,但仅具备专业素养显然是远远不够的。作为教师,不仅自己要懂,还要能够讲出来,并且以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话语进行表达,才能把学生留在课堂上。因此,面对汹涌而来的网络课程,如何提高每一堂课的教学效果,是每一位教师必须考虑的问题。
(三)法学网络课程的流行对高校的影响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各地教育主管部门、高校纷纷出台意见或方案,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网络课程建设。法学网络课程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宣传了高校形象,提升了高校的社会认可度,这对尚未涉足网络课程或网络课程建设水平不高的高校来说,既是发展的动力,无疑也是一种压力。
高校提升法学线下教学质量的路径
毋庸置疑,法学网络课程确实有其天然的优势,比如学习方式便捷,不受地点和时间的限制;学习内容指向性强,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内容,还可以满足自己“追星”的愿望等等。但事实上,法学网络课程也存在其固有的缺陷。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人在学习过程中与老师和同学的交流是不可或缺的,特别是对于实践性很强的法学课程来说这点尤为重要,而在课堂上能与老师和同学能够进行的深入交流恰恰是网络课程所不具备的。另外,课堂教学营造的学习氛围往往会让学生产生共情。随着讲解的深入,学生会不由自主地跟随老师的思维一步步到达问题的彼岸。这种经过师生共同参与的条分缕析,抽丝剥茧,然后最终得出判断结论的酣畅淋漓的学习快感,也是网络课程不能给予的。如有学者认为,如今常见的网络课程,其开发设计的主要任务是录制“视频教学资源”,没有或者仅设计少量的交互教学活动。这类课程本质上是一种数字化的“读物”。“我们不能扔给学生一个图书馆,告诉学生‘你随便看吧’。”[4]还有学者则认为,现阶段的线上教学更多的是教师对着屏幕讲课,尚未建立起虚拟空间中的学生自主学习体系,因此也可以说,这种模式还没有将贯彻学
于对名家学者的崇拜,片面地认为“大咖”讲的才是真理,听自己学校的老师讲课不如自己看网课,于是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学习网络课程上。更有个别学生在课堂上不认真听讲甚至出现“逃课”的现象。
最后是导致了全面怀疑的学习态度。基于上述两点,个别学生很容易对自己学校的任课教师产生轻视,甚至是全面怀疑的态度,老师讲的与某某法学家一样,则被看作是照抄照搬,讲的若是与某某法学家有区别,则被认为讲的不对。不可否认,敢于质疑是一项优秀的品质,是值得提倡的求学精神,但敢于质疑并不等同于全面怀疑,后者只会让人迷失前进的方向。
(二)法学网络课程的流行对教师的影响
法学网络课程的流行对高校教师的影响主要是压力,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
首先是知识更新的压力。法学是发展的学科,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学研究和教学也应与时俱进,以满足国家和社会的需要。一些由名家学者主讲的法学网络课程往往紧扣时代发展的脉搏,前瞻性地对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讲解分析,自然得到公众的欢迎,而这正是一些高校教师所不具备的。以往“一本书讲半年”“万年PPT”的教学显然不能满足习惯于“网络冲浪生活”的“90后”“00后”同学们对新知识的渴望。“教员最重要的精神,是求事业能力的长进,要把我们的教材教法一天长进一天。否则年年卖旧货,还有什么意味呢?”[2]
其次是确立教师权威的压力。关于教师权威的含义,学术界对此有不同的认识,但普遍认为其意蕴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所变化。有学者认为,当下的教师权威应该定义为生态文明时期的人文型教师权威。而所谓人文型教师权威,是以权力型、专业型、智慧型教师权威为基础而形成的为学生及他人所内在信从的教育影响力量,该力量能够激发师生发展潜能,引导师生共同进步,并促使他们真正实现自觉发展与自我解放。[3]不难理解,教师权威能否确立,不仅关系教师“教”的效果,还直接关系学生“学”的意愿和动力,进而影响教学质量。法学网络课程的流行,特别是名家“大咖”学者网课获得的便利性,对高校教师如何在追求个体平等的新生一代大学生面前建立起自己的感召力和专业知识等权威,将必然产生压力。
最后是追求教学效果的压力。毫无疑问,高校教师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学识水平,但仅具备专业素养显然是远远不够的。作为教师,不仅自己要懂,还要能够讲出来,并且以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话语进行表达,才能把学生留在课堂上。因此,面对汹涌而来的网络课程,如何提高每一堂课的教学效果,是每一位教师必须考虑的问题。
(三)法学网络课程的流行对高校的影响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各地教育主管部门、高校纷纷出台意见或方案,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网络课程建设。法学网络课程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宣传了高校形象,提升了高校的社会认可度,这对尚未涉足网络课程或网络课程建设水平不高的高校来说,既是发展的动力,无疑也是一种压力。
高校提升法学线下教学质量的路径
毋庸置疑,法学网络课程确实有其天然的优势,比如学习方式便捷,不受地点和时间的限制;学习内容指向性强,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内容,还可以满足自己“追星”的愿望等等。但事实上,法学网络课程也存在其固有的缺陷。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人在学习过程中与老师和同学的交流是不可或缺的,特别是对于实践性很强的法学课程来说这点尤为重要,而在课堂上能与老师和同学能够进行的深入交流恰恰是网络课程所不具备的。另外,课堂教学营造的学习氛围往往会让学生产生共情。随着讲解的深入,学生会不由自主地跟随老师的思维一步步到达问题的彼岸。这种经过师生共同参与的条分缕析,抽丝剥茧,然后最终得出判断结论的酣畅淋漓的学习快感,也是网络课程不能给予的。如有学者认为,如今常见的网络课程,其开发设计的主要任务是录制“视频教学资源”,没有或者仅设计少量的交互教学活动。这类课程本质上是一种数字化的“读物”。“我们不能扔给学生一个图书馆,告诉学生‘你随便看吧’。”[4]还有学者则认为,现阶段的线上教学更多的是教师对着屏幕讲课,尚未建立起虚拟空间中的学生自主学习体系,因此也可以说,这种模式还没有将贯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