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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型开放促进宁夏更高水平开放
平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标准。鉴于此,国企必须在深化改革方面取得更为显著的突破,以更好适应和践行“竞争中性”原则,进而提升其在对外贸易中的贡献和影响力。
  对策建议
  当前,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国家正积极推动试点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对接。作为国家的首个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通过构建更为开放的投融资体制,成功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制度型开放层面赢得了“先手”。宁夏并非自贸试验区,但其作为首个获得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同样可以把握机遇,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尽快加入到全国推动制度型开放的探索队列中去。
  (一)创新西西合作,推动试验区与自贸区联通互动
  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与自贸试验区之间的联动不足,已成为制约试验区制度型开放的主要障碍。“建设开放型省区”,宁夏应将制度型开放作为核心动力,积极加强与西部地区其他自贸试验区的联通与互动,探索创新西西合作新机制。尽管宁夏已成功借助中阿博览会等平台与阿拉伯国家建立了紧密的互联互通关系,但在“向西开放”的战略布局中,中亚地区同样占据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目前,宁夏与中亚地区贸易往来规模虽不大,但自中亚进口的原油、粮食等能源和资源类产品对宁夏乃至国家发展战略意义重大。双方在经济结构和资源禀赋上的互补性是深化经贸合作的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拓展与中亚地区的经贸合作空间,宁夏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向西开放”战略。这一过程中,新疆作为连接中国与中亚乃至欧洲的欧亚陆路通道,其战略地位不言而喻。近期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成立,为新疆的开放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也为宁夏等内陆地区“借船出海”提供了新契机。宁夏应加强与新疆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探索新的对外开放合作模式,携手推进西部地区的开放与发展。
  与此同时,宁夏还应积极对接邻近的陕西自贸试验区。陕西自贸试验区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注重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积累,在投资改革、贸易监管、人文交流、产业发展、金融创新、通道建设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制度创新成果。作为同处内陆地区的宁夏与陕西,在对外开放领域面临许多共同挑战。双方应加强对接与合作,共同研究如何克服“向西开放”过程中遭遇的制度性难题,携手应对挑战,共享发展机遇。此外,强化两省区高层对接机制,深入探讨如何完善双方在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合作机制,有利于推动西部地区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二)结合国家战略需求,推动“开放型省区”建设
  基于“向西开放”的国家战略,要充分用好中阿博览会平台优势,积极推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在贸易投资、产能技术、生态环保等更宽领域的合作。尤其是要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投资布局生产基地。结合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能源开发优势,探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中能源富集地区联合设立先进能源研究中心,共同推动先进能源技术的转化应用,提升能源生产利用效率,探索实现“双碳”目标的科学路径。要着力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现代煤化工)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培育升级为宁夏外贸新增长点。
  基于“建设开放型省区”的高质量发展需求,宁夏仍需巩固提升与欧美日韩等传统市场之间的经贸关系。充分利用各种境内境外、线上线下展览展示活动,扩大宁夏“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相关产品在国际上的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大力支持企业建设海外营销网络,拓展海外订单市场。持续推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园区外向型产业。尤其是要支持银川经开区(新材料)、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羊绒制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完善产业链配套体系,放大产业集聚优势。除此以外,也要积极推动中南部地区产业园区承接外向产业转移,整合区内外资源要素,强化外向型产业企业的培育与发展。
  (三)打造内陆金融开放先行区,提升宁夏金融影响力
  宁夏要坚定树立“不沿边不靠海,照样可以开放”的信念,[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投融资环境。在金融开放领域,要力求实现重大突破,紧密结合区内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的有效实施。
  按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要求,宁夏需要在金融服务、负面清单管理等领域大胆先行先试,努力打造内陆金融对外开放先行区。大幅提升外资企业来宁投融资便利化程度,增强外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充分发挥市、县(市、区)金融机构的支撑作用,利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有效缓解辖区内企业在涉外融资方面遇到的难题。特别要关注中小微企业的需求,推动银行优化外汇服务,为它们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支持。应明确将金融市场的制度型开放设为长远发展目标,[4]并给予跨国企业在宁夏设立资金管理中心的充分支持,以此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