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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富民厚生、义利兼顾的经济伦理推进陕西实现共同富裕
唐 博
  富民厚生、义利兼顾的经济伦理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富民厚生、义利兼顾”,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主张和价值追求,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应有之义与实现民族复兴的重要标志。[1]陕西应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为抓手,在富民厚生、义利兼顾的经济伦理指引下,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扎实推进实现共同富裕:一是全面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在共建共享中推进共同富裕;二是系统施策,优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三是着力提升城市发展能级,推进共同富裕;四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城乡融合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始终将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不断深化对文化建设的认识,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在共同塑造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的诸多重要元素中,习近平总书记着重指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富民厚生、义利兼顾的经济伦理,[2]不仅仅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中华民族在历史长河中关于治国理政与道德培养积累的宝贵精神财富。富民厚生是指通过经济活动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而只有将义利兼顾的原则贯彻始终,才能实现富民厚生的目标。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凝聚社会共同力量、维护社会伦理秩序等方面,以富民厚生、义利兼顾为主的中华传统经济伦理起到了非常关键的导向作用,也对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具有重要的启迪价值和现实意义。
  富民厚生、义利兼顾的经济伦理
  (一)富民厚生是治国理政的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始终坚定人民立场,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民本思想是中华传统经济伦理的理论基础,富国与富民的关系也是中国古代经济伦理关注的首要关系。回顾历史,春秋时期著名哲学家、政治家管仲在《管子·治国》中也提到,“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1]治理国家的根本方法,首先必须使百姓富裕起来,百姓越富裕,国家越容易治理;反之,百姓越贫穷,国家越难以治理。由此可见,在我国古代的经济伦理中,始终将富民厚生的理念摆在首要位置,以此作为处理国家与百姓经济关系的重要准则之一。富民厚生既是经济发展的目标之一,也是经济伦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即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关注人民的生活状况,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为人民谋取更多的福利。
  (二)义利兼顾是中华文化的价值导向
  “义”与“利”即仁义道德与物质利益的关系,是中国古代经济伦理关注的一个重要关系。《论语·里仁》中给“义利”之辩就曾划定了明确框架,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即君子懂得的是道义,小人懂得的是利益,为“义利”争辩确立了基本的价值判断标准。我国古代,在“义利”相较孰轻孰重的问题上,义利之辩争论千年,特别是儒家的主流观点认为义重于利,主张先义后利。“义利兼顾”指在经济发展中既要追求经济利益,又要考虑社会责任和公共利益。[3]习近平总书记的义利观中指明,“义”追求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大义;“利”追求的是各利益主体间互利共赢的大利、公利和共利。“义利兼顾”的理念,在历史长河中早已化为中国人民的精神追求,已成为我们重要的价值导向,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独特智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