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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路径研究
  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的发展指标,到2025年,全省法律援助人均经费将达到2.1元,每万人拥有律师数为4名,目标达成的主要差距和缺口在乡村、社区一级,薄弱环节在民族地区,需要将力量下沉,构筑以县域为辐射中心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在城市社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法治、德治、自治与智治等融合发展,建设县级“智慧矫正中心”,探索社区矫正新模式;以现有网格综治、微网实格等治理队伍为基础构建法治骨干体系,鼓励和吸收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大力培养社区公共法律服务骨干力量,实现“法律明白人”平均达到5人以上;注重专业引领和培训,增强对公共卫生危机、群体性事件等应急突发事故的基层处置能力。
  二是为乡村振兴提供精准高效法治服务。在产业发展、产权流转、农商旅融合等重点领域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组织引领、人才保障、产品供给等资源,注重对年老体弱、留守儿童、脱贫不稳定人群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保障,增强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不断充实以乡镇司法所为主体的乡村公共服务力量。
  三是提升民族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开展双语服务、送法进寺庙、禁毒防艾等特色专项服务,开展视频调解、线上公证、网络会见、云端保障等远程法律服务弥补空间差距,通过政策引导激励法律专业人才到民族地区就业,鼓励省市级法律机构与民族地区对接,持续深入推进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对口帮扶行动。
  (二)契合高质量发展之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
  市场化服务往往是服务模式创新、科技研发、行业国际竞争力提升的前沿力量,[5]新发展格局下,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应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建设方向和策略,更好服务全省发展大局。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家战略,推动两地公共法律服务联动建设,建立司法、律师、公证等机构和业务的服务联盟,促进专家人才的双向流动,推进数据信息的共建共享,联合打造服务标准、认证协同、案件资源库等,促进两地共建更高能效公共法律体系。围绕省委“五区共兴”发展战略,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区域化建设,分别为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川西北各区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辐射点,探索构建标准化运管及保障系统,推动区域布局整体优化的建设格局。围绕促进经济复苏、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化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效能,针对涉企法治需求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开发专项服务产品,注重对省外来川企业及川商在外企业的重点服务,积极与川商企业较为集中聚集的省外区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协作。
  (三)适应现代化治理要求,打造高能级公共法律服务业态
  一是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赋能。科技创新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驱动,为西部(成都)科学城、绵阳科技城等科技创新企业聚集区域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提供“一站式”服务,组建专业性较高的专家库和顾问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亦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要求,探索构建全链条、全周期保护体系,注重做好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及预警工作,扩大对外开放国际接轨的服务能效。
  二是巩固公共法律服务智力支撑,发挥天府中央法务区影响力,促进产生人才聚合、业务辐射等效应,开展高端论坛、搭建交流平台,吸引丰富优质法务资源落户四川;成立法治建设及公共服务研究中心,依托全川高校和研究机构资源,培育高级别法治人才。
  三是增强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部署,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法治协同与合作,引进国际法治资源、推动境外律所建分支机构,为在川国际企业、川内企业国际合作提供专项法治服务,为解决涉外纠纷、司法仲裁、国际法咨询等搭建规范化服务平台。
  参考文献
  [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载《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2022(2):74-75页。
  [2]孙满桃:《成都互联网法庭:打造“数字正义”四川模式》,https://legal.gmw.cn/2023-10/12/content_36887196.htm。
  [3]杨丹梨鹭、范芮菱:《让公共法律服务更亲民》,载《四川日报》,2024-04-28(007)。
  [4]赵文、李季:《法治引领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载《四川法治报》,2024-02-06(006)。
  [5]杨凯:《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规范体系建构》,载《法学》,2022(2):3-20页。
  作者简介
  唐 京 四川省直机关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法治、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