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治共享 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新发展格局

生态文明建设是国之大计、民族根本。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继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之后,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全新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多措并举,全面发力,推动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引领指导下,陕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坚决开展秦岭北麓整治修复、着力推动渭河流域治理、持续开展治污减霾、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长足进步。面对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如何实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不仅要解决生态环境面临的迫切问题,更是推进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
全面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着眼于三个“实情”:一是环境保护的一体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性;二是绿色转型、节能降耗对当前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深层次影响”;三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所必须的“全民化参与”“全域化管理”“多层次统筹”管理机制。
实现生态文明战略生根落地,将绿色理念变为美好现实,要关注三个“关系”:突出问题的集中治理与常态管理之间的关系;推进治污减排与当前生产生活方式之间的关系;绿色发展总体战略与制度环境、政策引导、治理机构、管理机制之间的关系。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性、协同性、战略性工程,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首先要领会从党的十八大中解决“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迫切问题,到党的二十大中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其间历经十年之久的生态文明建设历程,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最深、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成效最显著的十年”。
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启幕之年,如何进一步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社会、深入民心、化为现实,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发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新发展格局。
搭设生态建设的法治“高压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十三五”期间,陕西制定出台了生态环境地方性生态环境法规10部,地方环境标准16项,进一步厘清环境污染的法律关系,压实各级政府管理责任,持续完善多层次法治体系,极大改善了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法治环境。伴随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深入,要把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关键问题如大气污染、固体废料、垃圾处理、植被破坏等,摆在首要位置,上升至法律层面,设置严格的“红线”“底线”并无例外推行。构建高效可用的法律实现体系,完善专门法、法律细则、法律解释,加强普法教育和案例宣传,完善行政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同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执法问政、网络公开等监督机制,切实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思想融入到司法实践中。
树立绿色发展的政策“指南针”
深刻认识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内在联系,依托现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潜力和能源化工企业转型需求,紧握产业政策的有力抓手,通过产业扶持计划“定调子”“定方向”,采取“拨改投”、项目审批、专项奖补、“绿色金融”等方式激发产业活力,持续扶持绿色低碳产业,“孵化一批、扶持一批,成熟一批、退出一批”,发挥带动效应,“重点明确,形成梯队”“链路相通,产业成群”,形成后发优势。结合陕西各地产业特点,力求通过多措并举的“政策工具包”,以生态绿色农业赋能乡村振兴,积极发展观光旅游、研学游、循环农业、有机农产品等产业。以高效、低碳、多元的“煤化工”推动传统能源企业实现绿色转型,推广应用新科技、新工艺,实现循环利用、产品升级,从“黑粗苯”到高精尖发展。以新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