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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残疾人实现共同富裕的科学依据及路径
——以常州市“残疾人之家”为例 文/朱珺 叶雷 孟舒雅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式现代化理论融入高校思政课的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3SJYB1301)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实现共同富裕,为全体人民提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也能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以常州市“残疾人之家”为例进行考察发现,残疾人事业发展目前面临资金投入不足、人才资源缺乏、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需进一步将共同富裕理念落实落地,关注残弱群体,加强残疾人机构组织建设,加大宣传,鼓励居民参与,促进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一直以来将残疾人社会服务供给作为重点关注的民生工程。早在2016年,省内就开始了“残疾人之家”的建设,并将其连续两年列入“十大民生实事工程”。[1]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现阶段常州市的残疾人就业等服务依旧存在短板,在服务的质量、效果等方面还无法满足残疾人群体的需求。研究以常州市残疾人服务机构“残疾人之家”为研究对象,围绕如何进一步推动落实共同富裕、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在梳理共同富裕理论发展历程的基础之上,分析共同富裕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未来发展的路径和建议,以期为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实现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
  “共同富裕”理论的历史溯源及其演进历程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对各个不同阶段探索实践的归纳和概括,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中国共同富裕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时代特色。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首倡“共同富裕”,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同富裕思想的基础上。毛泽东认识到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是分配问题,而核心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并结合我国国情,创造性地实施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2]毛泽东认为,共同富裕的实现必须建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