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乡村振兴研究报告
(四)深化农村改革,为乡村振 兴蓄势赋能
以充分保障农民利益为根本,统筹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政策要求,始终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一是完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土地的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以及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二是激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内生动力。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明确入市范围、上市交易规则,健全服务监管制度,实现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三是优化农村宅基地配置。建立健全宅基地“依法公平取得、稳妥有序利用、自愿有偿退出”制度,积极推行“面积固定、法定无偿、超占有偿、节约有奖”等方式,鼓励更多村民参与到土地制度改革中来。[8]
以盘活资源激活要素为突破,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的实现形式,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认真研究案例、总结经验,建立集体资产全链条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9]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从完善扶持体制机制、创新区(县)级农村资源要素统筹路径、释放存量集体资金、推动转型升级、促进收益分配等方面,优化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顶层设计,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二是规范和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持续做好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坚持依法依规、群众主体、循序渐进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更多土地增值收益留给农民、留在农村,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奠定坚实基础。
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目标,持续推进农业经营制度改革。一是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增强其服务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的能力。二是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陕西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聚焦小农户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开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代储代销、技术集成等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以服务现代化推进农业发展现代化。支持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式托管服务,以多元化服务满足小农户多样化需求,引领带动更多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激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发挥好统筹开发集体资源要素、统一经营管理、组织协调等作用,为小农户提供劳动介绍、土地流转、生产托管等居间服务,让小农户融入大产业、牵手大市场,促进集体增收、农民致富,为乡村振兴增添动力。
注释
资料来源:若无特殊说明,本文数据均为作者根据陕西省委农办调研资料和陕西省统计局网站资料整理所得。
参考文献
[1]苏怡:《陕西提前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5.32亿元》,《陕西日报》,2024-01-06(01)。
[2]刘印:《陕西:开发式帮扶促进脱贫人口增收》,《陕西日报》,2024-12-25(01)。
[3]吴莎莎:《“七个提升工程”助力陕西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效》,《陕西日报》,2024-03-25(01)。
[4]陈宏江、琚鹏飞、王佳伟:《城乡“一盘棋”携手共奋进》,《陕西日报》,2024-12-30(07)。
[5]王立兵:《深入理解践行大食物观》,《经济日报》,2024-04-17(11)。
[6]王克修:《乡村振兴需要“聚人气”(新论)》,《人民日报》,2022-09-26(05)。
[7]颜廷武:《数字技术赋能城乡融合发展》,《经济日报》,2025-01-08(10)。
[8]甘文秀:《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探索与思考》,《西部学刊》,2024(2):18-21页。
[9]江文胜:《强化农村改革创新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增动力添活力》,《农村工作通讯》,2024(5):22-23页。
作者简介
于宁锴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学和农村发展
江小容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发展
以充分保障农民利益为根本,统筹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政策要求,始终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一是完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土地的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以及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二是激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内生动力。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明确入市范围、上市交易规则,健全服务监管制度,实现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三是优化农村宅基地配置。建立健全宅基地“依法公平取得、稳妥有序利用、自愿有偿退出”制度,积极推行“面积固定、法定无偿、超占有偿、节约有奖”等方式,鼓励更多村民参与到土地制度改革中来。[8]
以盘活资源激活要素为突破,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权利分置和权能完善的实现形式,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认真研究案例、总结经验,建立集体资产全链条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9]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从完善扶持体制机制、创新区(县)级农村资源要素统筹路径、释放存量集体资金、推动转型升级、促进收益分配等方面,优化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顶层设计,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二是规范和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持续做好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坚持依法依规、群众主体、循序渐进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更多土地增值收益留给农民、留在农村,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奠定坚实基础。
以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目标,持续推进农业经营制度改革。一是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增强其服务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的能力。二是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陕西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聚焦小农户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开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代储代销、技术集成等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以服务现代化推进农业发展现代化。支持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式托管服务,以多元化服务满足小农户多样化需求,引领带动更多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激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发挥好统筹开发集体资源要素、统一经营管理、组织协调等作用,为小农户提供劳动介绍、土地流转、生产托管等居间服务,让小农户融入大产业、牵手大市场,促进集体增收、农民致富,为乡村振兴增添动力。
注释
资料来源:若无特殊说明,本文数据均为作者根据陕西省委农办调研资料和陕西省统计局网站资料整理所得。
参考文献
[1]苏怡:《陕西提前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5.32亿元》,《陕西日报》,2024-01-06(01)。
[2]刘印:《陕西:开发式帮扶促进脱贫人口增收》,《陕西日报》,2024-12-25(01)。
[3]吴莎莎:《“七个提升工程”助力陕西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效》,《陕西日报》,2024-03-25(01)。
[4]陈宏江、琚鹏飞、王佳伟:《城乡“一盘棋”携手共奋进》,《陕西日报》,2024-12-30(07)。
[5]王立兵:《深入理解践行大食物观》,《经济日报》,2024-04-17(11)。
[6]王克修:《乡村振兴需要“聚人气”(新论)》,《人民日报》,2022-09-26(05)。
[7]颜廷武:《数字技术赋能城乡融合发展》,《经济日报》,2025-01-08(10)。
[8]甘文秀:《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探索与思考》,《西部学刊》,2024(2):18-21页。
[9]江文胜:《强化农村改革创新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增动力添活力》,《农村工作通讯》,2024(5):22-23页。
作者简介
于宁锴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学和农村发展
江小容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