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路径研究
站(室)三大平台,着力推进实体、网络、热线这三大平台的深度融合,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对接、互联互通,让各平台相互支撑,形成有机整体。建好建强乡镇司法所,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的建设步伐,将其打造成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窗口,确保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全面落实 “一村一法律顾问” 制度,持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大乡村律师专业法律服务的供给力度,切实满足乡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此外,对于那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而言,要深度挖掘自身潜藏的发展潜力,切实落实好国家针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出台的相关倾斜政策,致力于培养出一批熟悉边疆民族地区实际情况、能够扎根当地的法律专业人才。
二是完善农村司法救济和法律援助。在司法救济方面,基层人民法院应当针对农村实际,在基层人民法庭推行“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积极推行网上立案和案件远程审判,根据需要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得以实现。人民检察院在涉农案件中,需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法律援助方面,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推动法律援助在乡村地区实现全面覆盖,真正做到对有需求的农民 “应援必援、能援尽援”,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让司法的公平正义惠及每一位农民。
(四)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农村普法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自觉。开展“法律进乡村”等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农村特点,通过将法律知识与乡村文化故事相结合来降低理解难度,用村民熟悉的语言和情境讲解,使法律知识更容易被接受和理解。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讲清法理、事理、情理,努力把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处理过程,变成普法过程、法治精神培育过程。对于新修订或者出台的涉农领域法律法规,要及时进行宣传解读,注重运用以案释法、案例教学等形式,充分运用网络、视频、动画等新媒体新技术,以生动形象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
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利用乡村现有的公共党建文化设施,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院坝等多样化的法治文化场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树立文明的新乡风,进一步提升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地位,推动乡村治理实现法治与德治的有机融合。
三是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既是法治乡村建设的有效载体,也是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求为标准,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各地各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治村水平。修订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评估体系,开展创建专项活动。深入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参考文献
[1]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 [EB/OL],https://www.moj.gov.cn/pub/sfbgw/qmyfzg/202003/t20200325_150392.html.
[2]张霞.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J].法制与经济,2024(6):33-43.
[3]孙宪忠.从《民法典》看乡村治理中急需关注的十个法治问题[J].中州学刊,2021(2):41-48.
作者简介
刘 婷 中共吴忠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为宪法行政法学
二是完善农村司法救济和法律援助。在司法救济方面,基层人民法院应当针对农村实际,在基层人民法庭推行“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积极推行网上立案和案件远程审判,根据需要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诉累。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得以实现。人民检察院在涉农案件中,需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法律援助方面,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推动法律援助在乡村地区实现全面覆盖,真正做到对有需求的农民 “应援必援、能援尽援”,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让司法的公平正义惠及每一位农民。
(四)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农村普法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自觉。开展“法律进乡村”等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农村特点,通过将法律知识与乡村文化故事相结合来降低理解难度,用村民熟悉的语言和情境讲解,使法律知识更容易被接受和理解。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讲清法理、事理、情理,努力把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处理过程,变成普法过程、法治精神培育过程。对于新修订或者出台的涉农领域法律法规,要及时进行宣传解读,注重运用以案释法、案例教学等形式,充分运用网络、视频、动画等新媒体新技术,以生动形象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
二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利用乡村现有的公共党建文化设施,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院坝等多样化的法治文化场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树立文明的新乡风,进一步提升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地位,推动乡村治理实现法治与德治的有机融合。
三是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既是法治乡村建设的有效载体,也是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求为标准,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各地各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依法治村水平。修订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评估体系,开展创建专项活动。深入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参考文献
[1]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 [EB/OL],https://www.moj.gov.cn/pub/sfbgw/qmyfzg/202003/t20200325_150392.html.
[2]张霞.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J].法制与经济,2024(6):33-43.
[3]孙宪忠.从《民法典》看乡村治理中急需关注的十个法治问题[J].中州学刊,2021(2):41-48.
作者简介
刘 婷 中共吴忠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为宪法行政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