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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化手段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文/贺瑞
— —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为例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要求,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文章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为研究对象,在分析该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现状及存在问题基础上,从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出发,围绕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增强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以法治方式推进东胜区社会治理的有效举措。
  东胜区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探索
  东胜区是鄂尔多斯市主城区,也是全国最大煤田东胜煤田的所在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96.7%,有81个社区,社区规模和人口数量居全市首位。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东胜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民主监督、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东胜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健康有序的法治环境。
  (一)发挥党组织在社会治理法治化中领导核心作用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离不开党的领导,社会治理法治化是东胜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的重要内容,更需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中,东胜区出台了《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实行了基层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工程,集中力量推进三级综治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以党建为引领,构建“社区党组织—小区(网格)党支部—党员中心户”组织框架,将党的“神经末梢”延伸到最基层,在各网格支部上,配备熟悉政策法规的党员干部担任法治宣传员,确保普法宣传教育送到每一户。成立“联合党委”,打造“红色物业”品牌,社区党组织主动吸纳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三新”党组织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利用党建联席会议、“百姓议事厅”等协商解决辖区内的物业纠纷、噪音扰民等涉法问题,统筹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