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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与乡村女性发展的双向嵌入逻辑分析— —基于L基金会的案例分析
“权威性组织的嵌入”到“女性自组织的反嵌”,在嵌入与反嵌的过程中二者有效互动。
  在前期发展中,基金会往往会与当地的行政机构、村委会等建立联系推动乡村地区项目的开展。一方面,权威性组织构建了基金会与乡村女性互动的基础框架。基金会通过与村委会合作,通过村委会发布信息、召集乡村女性参与各类培训活动。由于村委会在乡村社会结构中的权威性,基金会容易获得乡村妇女的信任与支持,促进活动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基金会项目落地依托权威网络资源。比如,基金会与当地学校合作开展针对乡村女性及其子女的教育活动,或者与企业合作,为乡村女性提供就业机会。这些合作关系形成一个复杂的网络,乡村女性在这个网络中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支持。
  在后期发展中,乡村妇女群体与社会组织间已形成了长期稳定的互动关系,二者也逐步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组织结构。在L基金会项目中受益的乡村妇女会成为社会组织的宣传者,将自身经历向身边的其他女性分享,吸引更多的乡村女性参与到基金会组织的活动中。在L基金会帮扶下成长起来的乡村妇女骨干也会成为社会组织项目的帮扶者。乡村女性通过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实际行动,提升女性自我参与感,实现自我增能[9],助力乡村发展。
   结语
  乡村女性群体与社会组织是双向赋能、双向促进的关系,共同组成了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10]。在完善乡村社会治理的过程中,社会组织与乡村女性群体的发展呈现出多维度的嵌入性关系。
  一方面,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加深嵌入程度。在结构上,拓展与更多乡村社会组织、企业的合作网络,为乡村女性创造更丰富的就业与创业渠道。在关系上,利用数字化手段保持与乡村女性的紧密联系,及时响应需求。文化上,挖掘乡村文化潜力,打造特色文化产业,助力乡村女性成为乡村文化传承与创新的核心力量,持续推动乡村女性群体全面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的宏伟目标。
  另一方面,社会组织要推动乡村女性深度参与。草根社会组织通过借助权威组织挖掘乡村女性参与社会治理的潜力和渠道,引导乡村女性逐步参与到社会治理过程,二者发展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因此,社会组织等相关主体还应当从制度、资源分配等角度,将乡村女性从固化的传统模式中解放出来。尤其是要进一步关注女性在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参与和发声,鼓励女性积极参与公共生活,挖掘女性的生活经验和能动性 。 整体而言,社会组织依托其专[ 11 ]业优势促进乡村女性参与公共及社会服务,并以女性为主体串联起乡村困境群体的自助互助是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可行路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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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朱秋璠 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