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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的陕西使命担当
到8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近年来培育的小麦品种西农979、西农511在全国累计推广1.5亿亩以上;玉米品种陕单650、陕单636已通过国家审定,在国内机械直接收获籽粒方面取得了突破,深受种业行业好评,发展潜力巨大。
  打造“中国(旱区)种业硅谷”。在杨凌示范区成立了杨凌种业创新中心,组建了院士领衔的技术创新团队,建立了小麦等5个生物育种技术创新体系,争取国家旱区农业种业创新基地和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成功落地。杨凌示范区将充分发挥秦创原农业板块和杨凌种业创新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创新攻关、示范推广,打造全国小麦种业自主创新、原始创新的重要策源地,让越来越多的杨凌小麦良种走向全国。
  坚持科技兴粮,提升粮食生产科技水平
  农业科技创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之策和核心支撑。十年来,陕西坚持科技兴粮,不断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科技对粮食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升。
  不断改善农业技术装备条件。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陕西持续推进农业机械化,截至2021年,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1.1%,农机总动力达到2451万千瓦,较“十二五”末提高9个百分点,农机化服务组织达2143个,农机户达到98.8万户,农机从业人员达到110.1万人。在2022年“三夏”期间,全省投入各类农机具约120万台(套),其中小麦联合收割机2.8万台,小麦机收率达到95.5%。粮食生产已迈入以机械化生产为主的新阶段。到“十四五”末,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粮食主产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丘陵山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5%。
  推广集成技术。在陕北、渭北和关中,持续加大玉米增密度提单产“5335”集成技术推广力度,将玉米单产提高50公斤;在小麦主产区大力推广宽幅沟播“3335”技术,将小麦单产提高40-50公斤,增加百万吨粮食产量。推动科技储粮。粮仓运用充氮气调与综合控温结合的储粮技术,创造了“低温、低氧、低湿”的绿色储粮环境,实现了“安全、优质、无害、减损”的绿色储粮目标。
  推进规模化生产,创新粮食生产经营体系
  规模化生产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十年来,陕西持续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依托粮食生产功能区,以30个粮食主产县和20个粮食保障县为重点,建成一批集中连片、高产稳产的现代粮食生产大园区、大基地。
  建设千万亩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在关中灌区、榆林北部可灌溉区集中打造280万亩核心示范区和720万亩辐射带动区;在其他粮食主产区,通过综合施策、深入挖潜,发展1800万亩粮食产能提升区。通过打造粮食规模生产核心示范区、辐射带动区、产能提升区,建成千万亩高标准高质量“吨粮田+高产田”。
  构建粮食规模化生产新机制。陕西因地制宜发展以龙头企业为引领,村集体经济组织建平台,粮食生产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家庭农场、小农户参与的多种规模化经营模式。采取统一耕种、统一农资、统一技术、统一防治、统一收获、统一销售的“六统一”方式进行管理。不断探索“国有企业骨干引领、专业化组织跟进服务、种粮大户深度参与”的经营体系,形成企业自营、合作经营、托管经营等粮食规模化经营模式。
  加快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推动农民承包地向企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流转,到2021年土地流转面积达1420.1万亩。到“十四五末”规模化经营面积占比将达30%以上。
  优化农业补贴,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
  农业补贴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政策工具。十年来,陕西不断完善粮食生产补贴体系,加快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把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谁种粮,补贴谁,多种粮、多补贴,让种粮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实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优先支持粮食种植和耕地保护。2016年起,为促进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陕西全面实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防止耕地撂荒、抛荒、“非粮化”等现象的发生,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根据全省耕地地力情况,结合区域复种指数、单位面积、粮食增产水平等因素,关中、陕南和陕北亩补贴标准按70元、60元和50元执行。
  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减轻农资上涨压力。对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等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发放一次性补贴。
  不断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省、市、县各级政府将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集中投向粮食规模化经营,推动资源聚集、要素叠加,对项目区内达到“吨粮田”和“高产田”的种粮主体进行奖补。
  加大种粮主体的金融支持。省农发行设计“大户贷”“农资贷”等金融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保险机构对项目区粮食作物实行保险全覆盖,地方财政给予保费补助,提高保险赔付额度,保护经营主体和群众种粮积极性。
  作者简介
  赖作莲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