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逻辑证成
判与超越。马克思摒弃了西方理性主义抽象解释世界的传统,转而关注此岸现实场域的人,人第一次鲜明地进入生活实践、社会历史视野。在马克思看来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解放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因此,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宣判:“废除作为人民的虚幻幸福的宗教,就是要求人民的现实幸福。”[3]指出宗教是人理性遮蔽的迷雾,只有废除宗教神学的统治,人才能从虚幻性的宗教奴役中解蔽出来,回归世俗的生活和追求现世的幸福。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立足于唯物史观的考察,得出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首次把人民群众的地位提升到史无前例的高度。还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在此强调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价值观。马克思对于人的命运关怀还始终贯穿在《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著作中,通过对资本逻辑非正义性的批判和资本主义历史规律的短暂性审视,揭示出资本主义制度是致使工人贫困和悲剧的罪恶渊薮。从科学的理论指明无产阶级、人民群众真实的困境和解放的道路。所以人民性是马克思整个理论学说的最鲜明品格。无独有偶,中国文化传统历来也重视民本思想。孟子提出“得民为君,得君为臣,民为贵也。”[5]在孟子看来,君民关系具有互相依存性,要求统治者重民、爱民,实施仁政。“民贵君轻”思想后来也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汉代司马迁也提倡“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明代张居正指出“安民之道,在察其疾苦”等鲜明的爱民、体恤民的民本思想。此外,传统文化的民本思想具有浓重的道德伦理色彩,不囿于个体物质欲望和精神愉悦的满足,而是从个体修身、齐家、治国和平天下的理想抱负上来肯定个体心性的完善。一方面,强调个人必须担负对社会应尽的责任,另一方面,这种人本主义更重视个体对于群体的意义和价值。总之,无论是人民主体思想还是民本思想都赋予“人民”一词特定的历史内涵,马克思人本主义思想、共产主义构想同中华传统文化的民本思想、大同理想具有融通的契合点。
从方法论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论和思维观与中华传统的文化精神、文化品格等方面存在某种同构性抑或相通的致思方式,成为二者相结合的重要因素。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6]马克思超越黑格尔的思辨哲学转向实践哲学的建构,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真理性应在实践中检验,在实践中发展,认识世界就是认识真理,改造世界就是利用真理。同时,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意义”,[4]反对费尔巴哈抽象地理解实践的客体化,强调主客体的辩证统一。此外,矛盾学说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观点和特定范畴,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全过程。揭示出矛盾是万事万物运动发展的根本动力,要求人们看问题、做事情坚持在对立中把握统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注重实践品质和辩证法。荀子倡导“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7]强调“躬行”,只有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参与到事物内部发展的过程之中,才能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把握其规律。老子的“致中和”“中观”思想,朱熹的“行之愈明”的实践观,王阳明的“知行合一”等思想,也强调在行中出真理,获真知,体现了实践作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重要哲学内涵。同时,中国先民从经验观察中悟出矛盾的普遍存在,形成了以阴阳五行相生相克为核心的朴素自然辩证法。如《周易》中据阴阳这对矛盾的交错变化,推演出万物的变化规律;道家物极必反、福祸相依思想;禅宗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善恶间相互转化的思想。这些传统思维同马克思的方法论有着诸多的共通性,虽未概括出思维的普遍规律,难成一般的方法论原则,但足以给人智慧的启迪。
总之,无论是儒、道、释,还是阴阳家、理学家,在经世致用、国家一统、救世济民等价值目标方面都能够找到契合点。也正是由于中华优秀文化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早就蕴含着马克思主义能结合的“隐性”种子,所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自然”“共同体”等思想,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人生观、社会观等都能够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找到融通的结合点,[8]也是后来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化过程中取得伟大理论成果“显性”契合的确证。
冲突到协同的发展:包含着差别统一的双向互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相通之处,但也有鲜明的文化差异性。就其时代性、阶级性及其社会功能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不是一个轻而易举、照搬照抄的过程,而是一个马克思主义在中国阐释-融合创造-解构新生的过程。可以从马克思主义初渐中国后并与中华文化交锋交融的历史中得到印证。
甲午战争的失败,戊戌变法的破产,爱国主义的高涨,文化优越心态的受挫,这一切激励中国知识分子掀起学习西方思想的热潮。当他们发现西方社会的弊病以及科技进步加剧经济不平等、两极分化时,中国知识分子被社会主义的思潮所吸引。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马克
从方法论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识论和思维观与中华传统的文化精神、文化品格等方面存在某种同构性抑或相通的致思方式,成为二者相结合的重要因素。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6]马克思超越黑格尔的思辨哲学转向实践哲学的建构,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真理性应在实践中检验,在实践中发展,认识世界就是认识真理,改造世界就是利用真理。同时,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意义”,[4]反对费尔巴哈抽象地理解实践的客体化,强调主客体的辩证统一。此外,矛盾学说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观点和特定范畴,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全过程。揭示出矛盾是万事万物运动发展的根本动力,要求人们看问题、做事情坚持在对立中把握统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注重实践品质和辩证法。荀子倡导“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7]强调“躬行”,只有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参与到事物内部发展的过程之中,才能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把握其规律。老子的“致中和”“中观”思想,朱熹的“行之愈明”的实践观,王阳明的“知行合一”等思想,也强调在行中出真理,获真知,体现了实践作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重要哲学内涵。同时,中国先民从经验观察中悟出矛盾的普遍存在,形成了以阴阳五行相生相克为核心的朴素自然辩证法。如《周易》中据阴阳这对矛盾的交错变化,推演出万物的变化规律;道家物极必反、福祸相依思想;禅宗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善恶间相互转化的思想。这些传统思维同马克思的方法论有着诸多的共通性,虽未概括出思维的普遍规律,难成一般的方法论原则,但足以给人智慧的启迪。
总之,无论是儒、道、释,还是阴阳家、理学家,在经世致用、国家一统、救世济民等价值目标方面都能够找到契合点。也正是由于中华优秀文化丰富的思想内涵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早就蕴含着马克思主义能结合的“隐性”种子,所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自然”“共同体”等思想,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人生观、社会观等都能够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找到融通的结合点,[8]也是后来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化过程中取得伟大理论成果“显性”契合的确证。
冲突到协同的发展:包含着差别统一的双向互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相通之处,但也有鲜明的文化差异性。就其时代性、阶级性及其社会功能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不是一个轻而易举、照搬照抄的过程,而是一个马克思主义在中国阐释-融合创造-解构新生的过程。可以从马克思主义初渐中国后并与中华文化交锋交融的历史中得到印证。
甲午战争的失败,戊戌变法的破产,爱国主义的高涨,文化优越心态的受挫,这一切激励中国知识分子掀起学习西方思想的热潮。当他们发现西方社会的弊病以及科技进步加剧经济不平等、两极分化时,中国知识分子被社会主义的思潮所吸引。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