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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质量发展的广西实践
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实施党建促乡村振兴,推进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建设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由县城向乡村延伸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建立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监测评价机制。扎实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培育创建清廉示范村187个,积极推广清单制、积分制、数字化等乡村治理模式,推进34个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清单制、积分制推广覆盖超过1500个村(自然村)。
  推动农业强区建设的关键问题和未来展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党的二十大首次将“农业强国”写进党代会报告,并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五大振兴”和夯实粮食根基等方面作出重点部署。顺应这一趋势要求,广西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高质量发展,把建设农业强区作为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的根基。那么,在推动农业大区向农业强区转变的过程中,尤其要重视和解决好几个关键性问题。
  一是切实推动“三个转向”。在去年召开的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推进会上,提出了乡村振兴要把工作对象转向所有农民、把工作任务转向推进乡村“五大振兴”、把工作举措转向促进发展的“三个转向”。结合广西实际,在持续推动“三个转向”中要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
  在工作对象转向中,在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内要特别注意处理好脱贫地区和其他面上地区,脱贫户和一般农户差异化支持政策的关系,切不可转得过急,出现对脱贫地区、脱贫户支持政策的断崖下跌甚至缺位,造成脱贫户收入不增反降引发规模性返贫风险。要做好脱贫地区在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的整体规划,循序渐进,巩固提升,同时也要关切其他面上地区和一般农户的发展需求,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夯实乡村振兴的开局起步。
  在工作任务转向中,要坚持精准理念的转变,扶持政策从突出到人到户转向推动区域乡村发展,建立和完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机制,并把目标任务逐渐转向推动乡村“五大振兴”。按现有资金政策规定,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60%、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50%要投入产业发展,然而由于乡村发展差异较大、需求不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对协调推进“五大振兴”的较大制肘,因此,建议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的灵活性,放宽资金在乡村产业投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等方面使用的比例限制,把资金投向决策权下沉到乡村一级,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协调好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五大振兴”,综合考虑群众意愿,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决策机制。
  在工作举措转向中,要注重从脱贫县、脱贫户脱贫摘帽转向促进乡村振兴与县域经济互促共荣、与内外双循环战略协同发展、与新型城镇化战略有效结合,注重以政府投入为主转向以政府为引导、以市场为主力的新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在发展乡村产业、增加农户收入、繁荣农村经济和推动乡村振兴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是着力抓好“三个统筹”。按照统筹好产能提升和农业结构优化布局、统筹好脱贫成果巩固和农民增收、统筹好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的要求,进一步谋划好农业强区建设全局。
  要统筹好产能提升和农业结构优化布局,建立健全农业强区指标评价体系,规划提升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保供的产能,确保2023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245万亩、产量在1393.5万吨以上。同时,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继续深化“10+3+N”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聚焦提升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强化科技物质装备支撑、健全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等重点,突出特色产业资源优势,全面实施产业提升行动,加快发展生态低碳农业,启动实施农业绿色发展2023-2025年行动,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布局,高质量培育壮乡富民产业,推动农业由速度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由产业链相对单一向集聚融合发展转变。
  要统筹好脱贫成果巩固和农民增收,把确保脱贫户收入稳中有升放到当地农户增收大格局中统筹考虑,推动就业、创业、守业、兴业,特别是按照“一稳两拓两创两提升”就业帮扶工作思路,积极扩大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多措并举提升农户内生发展动力,拓宽农户增收致富渠道,激发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依靠自身力量发展的底气志气,着力实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脱贫成果持续巩固拓展;要统筹好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继续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质量,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强化治理效能,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文明乡风建设相结合,动员更多社会资源加入到乡村建设行列,以塑形和铸魂赋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三是扎实补齐“三个短板”。从强化农村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