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扎实推动“五大振兴”的路径探索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22年,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纵向综合补偿实施方案》,分档实施差异化纵向补偿,共下达补偿资金1亿元。截至2022年,陕西有效期内有机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分别为623个、688个。乡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2年,全省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4%;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3.5%。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秸秆收储运体系逐渐完善,2022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秸秆产业化发展和高值化利用成效初步显现;计划到202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资源化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
(五)“强化党建,促进和谐”的组织振兴路径
陕西坚持把构建乡村治理体系作为夯实乡村振兴根基的有效之举,持续抓党建促振兴、强治理树新风,推行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通过常态化推进村级党组织建设,截至2022年,全省省级标准化建设示范村达到908个,达标村突破1.5万个,95.8%的村实现动态达标,“一肩挑”比例提升至99.3%。全省40个村分别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点单位,145个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乡村振兴部门组织征集和推介学习四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其中汉阴县“三线两化一平台”、旬阳市“说论亮”的乡村治理模式被列入推介范围。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93.2%的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实现全覆盖。深化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截至2022年,共建成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28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19741个、“12348”法律服务热线117个,累计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10.3万余名,全省农村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到86%。
陕西进一步推动“五大振兴”的难点
陕西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面临粮食产业扩能增值转化不足、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不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存在短板等问题,是实现农业强省建设,高质量推动“五大振兴”面临的挑战。
(一)粮食产业扩能增值转化不足
陕西是粮食供给保障紧平衡省份,迫切需要向基本自给转变。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需要集聚整合资源要素提升综合生产能力,打造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三链协同”的粮食产业体系。但目前陕西省内种质资源分散,育种技术和方法相对落后,仅有2家净资产过亿元的种业企业,占全国的0.8%。全省耕地质量整体不高,2020年耕地质量平均等级评价为5.68,低于全国耕地质量平均等级4.76,七级至十级的低等级耕地约占40%。全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比重不足20%。全省总产值超过10亿元的粮油加工企业不到10家,大部分本地中小型粮食加工企业仍然停留在粮食初级加工阶段,产业链条较短,精深加工能力不强,粮油产品附加值不高,特色粮油资源开发利用不足等问题仍较突出。
(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不完善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包括农产品产业系统、现代农业多功能系统、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系统和农业生产性服务系统。陕西立足区域特色和优势,重点发展优质专产、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9条亿级产业链,已经初步取得成效,但与构建价值链高端化、组织结构高度活跃、产业空间布局一体化的农产品产业系统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发挥现代农业的多功能作用方面,市场主体培育不足,乡村旅游人均消费水平较低,同质化竞争突出,陕南、陕北各类旅游资源优势尚未充分发挥,产业集聚程度不高导致产业链和价值链较短等问题。从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来看,陕西探索发展了产业链延伸融合、产业交叉融合和科技渗透融合等模式,大荔县、榆阳区等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但从整体而言,陕西农村产业一二三产融合深度还有待继续强化,需要继续在产业融合机制创新上继续着力。农业生产性服务系统是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陕西农业生产性服务范围相对狭窄,主要集中在粮油等大宗农作物,在果茶菜菌等经济作物上覆盖不足,服务主体在服务业态、模式和机制上亟待创新。农业生产性服务在推动农业实现规模经营方面尚有较大潜力。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存在短板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存在区域分布不平衡、服务能力和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陕南地区建制村道路技术等级不高,较大村组等级公路覆盖不全;全省部分县(区)农村公路抗灾能力不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还需持续深化。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需继续强化,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未超过80%,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还比较低,农村公共厕所长效管护机制还未健全;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较低,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虽然达到90%以上,但无
2022年,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纵向综合补偿实施方案》,分档实施差异化纵向补偿,共下达补偿资金1亿元。截至2022年,陕西有效期内有机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分别为623个、688个。乡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2年,全省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4%;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3.5%。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秸秆收储运体系逐渐完善,2022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秸秆产业化发展和高值化利用成效初步显现;计划到202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资源化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
(五)“强化党建,促进和谐”的组织振兴路径
陕西坚持把构建乡村治理体系作为夯实乡村振兴根基的有效之举,持续抓党建促振兴、强治理树新风,推行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通过常态化推进村级党组织建设,截至2022年,全省省级标准化建设示范村达到908个,达标村突破1.5万个,95.8%的村实现动态达标,“一肩挑”比例提升至99.3%。全省40个村分别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点单位,145个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乡村振兴部门组织征集和推介学习四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其中汉阴县“三线两化一平台”、旬阳市“说论亮”的乡村治理模式被列入推介范围。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93.2%的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实现全覆盖。深化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截至2022年,共建成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28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19741个、“12348”法律服务热线117个,累计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10.3万余名,全省农村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达到86%。
陕西进一步推动“五大振兴”的难点
陕西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面临粮食产业扩能增值转化不足、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不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存在短板等问题,是实现农业强省建设,高质量推动“五大振兴”面临的挑战。
(一)粮食产业扩能增值转化不足
陕西是粮食供给保障紧平衡省份,迫切需要向基本自给转变。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需要集聚整合资源要素提升综合生产能力,打造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三链协同”的粮食产业体系。但目前陕西省内种质资源分散,育种技术和方法相对落后,仅有2家净资产过亿元的种业企业,占全国的0.8%。全省耕地质量整体不高,2020年耕地质量平均等级评价为5.68,低于全国耕地质量平均等级4.76,七级至十级的低等级耕地约占40%。全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比重不足20%。全省总产值超过10亿元的粮油加工企业不到10家,大部分本地中小型粮食加工企业仍然停留在粮食初级加工阶段,产业链条较短,精深加工能力不强,粮油产品附加值不高,特色粮油资源开发利用不足等问题仍较突出。
(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不完善
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包括农产品产业系统、现代农业多功能系统、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系统和农业生产性服务系统。陕西立足区域特色和优势,重点发展优质专产、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9条亿级产业链,已经初步取得成效,但与构建价值链高端化、组织结构高度活跃、产业空间布局一体化的农产品产业系统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发挥现代农业的多功能作用方面,市场主体培育不足,乡村旅游人均消费水平较低,同质化竞争突出,陕南、陕北各类旅游资源优势尚未充分发挥,产业集聚程度不高导致产业链和价值链较短等问题。从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来看,陕西探索发展了产业链延伸融合、产业交叉融合和科技渗透融合等模式,大荔县、榆阳区等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但从整体而言,陕西农村产业一二三产融合深度还有待继续强化,需要继续在产业融合机制创新上继续着力。农业生产性服务系统是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陕西农业生产性服务范围相对狭窄,主要集中在粮油等大宗农作物,在果茶菜菌等经济作物上覆盖不足,服务主体在服务业态、模式和机制上亟待创新。农业生产性服务在推动农业实现规模经营方面尚有较大潜力。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存在短板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存在区域分布不平衡、服务能力和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陕南地区建制村道路技术等级不高,较大村组等级公路覆盖不全;全省部分县(区)农村公路抗灾能力不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还需持续深化。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需继续强化,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未超过80%,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还比较低,农村公共厕所长效管护机制还未健全;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较低,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虽然达到90%以上,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