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职院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政策分析
施纲要》均规定: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好建设者。[3]教育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执行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职业院校教师均具有指导作用。其基本的要求是:职业院校教师要忠诚于职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对待学生;胸襟开阔,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作风正派,严于律己,维护集体荣誉。从高职院校的行业属性来看,职业院校所属的商业类、工业类、农业类、信息类、服务类行业均有相对成熟的职业道德规范,应当作为所属类别职业院校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来源。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中,强调要普及“守法、诚信、公平、敬业、服务”的商业职业道德准则,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职工树立信誉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顾客第一的经营理念,通过建立健全商业企业信用和职工个人的信用档案体系,建立与世界贸易体系相匹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商业信用体系。[4]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规定了“甘当公仆,热爱交通,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团结协作,风纪严整,接受监督,廉洁奉公”八节160字职业道德规范,明确了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素质、作风、形象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建设部建筑司《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规定了“八要八不准”的职工文明守则,禁止偷工减料、违章作业、乱堆乱扔、乱涂乱画、粗言秽语、妨碍秩序等不文明现象,督促建筑施工人员要苦练硬功、热爱本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质量、服务管理。建筑工程技术人员要热爱科技、献身事业、深入实际、勇于攻关、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以身作则、善于合作、严谨求实,坚持真理,争做文明职工。在网络信息时代,计算机伦理成为该专业教师和从业者必备的职业道德准则。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五要五不”的规范要求:要善于学习、诚实友好、自我保护、注重安全,不浏览不良信息、侮辱欺诈、破坏网络秩序、沉溺虚拟时空等,以便荡涤网络不良现象,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规范网络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这不仅是对教育者、从业者的要求,也与每个人的网络生活息息相关。总之,各类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的引入,既能够充实高职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内容,也使得高职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形成特色,促进高职院校师德师风建设落细落实,提升水平,增强实效。
新时代高职师德师风建设政策底线要求
(一)师德失范行为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指出:“当前社会变革转型时期所带来的负面现象也对教师产生影响。少数高校教师理想信念模糊,育人意识淡薄,教学敷衍,学风浮躁,甚至学术不端,言行失范、道德败坏等,严重损害了高校教师的社会形象和职业声誉。一些地方和高校对新时期师德建设重视不够,工作方法陈旧、实效性不强。”[5]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施行后,教育部公开曝光了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截至2022年初共曝光8批次师德失范典型案例,主要包括:不当言论、歧视侮辱及体罚学生、侵占财物、学术不端、有偿补课等,要求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增强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指导高职院校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师德底线红线
为明确对于师德失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划出高校教师禁行的“红七条”:一是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三是不得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四是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五是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六是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七是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以及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对此类行为的惩处方式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解聘用、开除、移送司法部门等。通过严守师德底线红线,破解师德评价难、师德惩处难的问题,有效维护教师的职业荣誉,提高师德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师德负面清单制度
负面清单制度原本是经济投资领域关于不得为、不可为事项的准入性规定,对于管理方和管理对象的行为准则有着明确界定,有助于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与制度化。在师德建设领域,我国《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求加强师德师
新时代高职师德师风建设政策底线要求
(一)师德失范行为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指出:“当前社会变革转型时期所带来的负面现象也对教师产生影响。少数高校教师理想信念模糊,育人意识淡薄,教学敷衍,学风浮躁,甚至学术不端,言行失范、道德败坏等,严重损害了高校教师的社会形象和职业声誉。一些地方和高校对新时期师德建设重视不够,工作方法陈旧、实效性不强。”[5]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施行后,教育部公开曝光了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截至2022年初共曝光8批次师德失范典型案例,主要包括:不当言论、歧视侮辱及体罚学生、侵占财物、学术不端、有偿补课等,要求广大教师要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增强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指导高职院校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师德底线红线
为明确对于师德失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划出高校教师禁行的“红七条”:一是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三是不得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四是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五是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六是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七是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以及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对此类行为的惩处方式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解聘用、开除、移送司法部门等。通过严守师德底线红线,破解师德评价难、师德惩处难的问题,有效维护教师的职业荣誉,提高师德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师德负面清单制度
负面清单制度原本是经济投资领域关于不得为、不可为事项的准入性规定,对于管理方和管理对象的行为准则有着明确界定,有助于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与制度化。在师德建设领域,我国《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求加强师德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