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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经济困难生发展型资助模式的研究
助,更重要的在于资助过程中心理上、思想上、道德上、意识上所实现的育人效果。[2]相较于其他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需要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更具适用性的技能锻炼平台和更多的综合素质能力提升机会。
  (三)“三全”资助育人的格局尚未形成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对高校教育发展提出了“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新要求。目前高校的资助工作普遍由高校学工队伍完成,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干部等并未参与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中,未实现“全员”资助育人。此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需要完成相关奖助学金申请,审核公示通过后资助资金就会打进他们的银行账户,并未持续关注受资助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以及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不但缺乏长效资助监督渠道和反馈机制,也未对受助学生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从而导致部分受助学生出现过度消费以及资助不精准的现象,资助过程未实现全面跟踪。此外,目前的资助理念往往仅关注学生经济压力的缓解,资助工作依然停留在保障型资助模式中。学生只能被动接受自上而下的无偿、直接、输血型资助,有部分学生虽然获得了国家的无偿资助,却缺乏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未能实现“全方位”资助育人。
  高校经济困难生发展型资助模式的研究——以“胡杨计划”助学模式为例
  (一)以资助为基础,创新精准资助育人新途径
  目前,“胡杨计划”助学模式已建立了精准化经济困难生认定体系,按照层次分析法、实证识别法等,构建了“一四七七”经济困难生认定模式。
  第一,构建一个家庭经济测评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学生生源地、家庭经济状况、烈士子女、孤儿、特殊情况、学院综合评议情况等6个一级指标;地理位置、地域性质、家庭双亲情况、家庭经济类型、父母身体状况、父母年龄情况、家庭赡养(外)祖父母情况、家庭成员(兄弟姐妹)情况、家庭成员(兄弟姐妹)身体状况、学生家庭遭受自然灾害且生活暂时困难、学生及家庭成员患大病且正在治疗的11个二级指标,70多个观测点,确保认定工作的全面性、客观点和精准性。第二,坚持四个结合的基本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后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第三,采取七种手段。根据家访、个别访谈、消费分析、经济困难证明、辅导员和班主任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精准。第四,做到七个全覆盖。要求认定对象涵盖烈士子女、孤残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七类特殊群体。这些学生,可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
  此外,“胡杨计划”资助模式已建立了标准化管理体系做到了“二保证”。一是保证学生应助尽助;二是严格评审条件、过程监督和公示制度、严格按照标准发放奖助学金,确保奖助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创新走访方式,提高走访实效。完善助学金对象的评定与公示制度,严格把握资助助学金对象的条件,严防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发生。
  (二)以育人为核心,扶志励志强志齐发力
  为推动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强化资助育人效果,鼓励并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拓视野,丰富学习阅历,提升综合素质,树立感恩回馈意识,“胡杨计划”资助模式制定“一生一策”帮扶预案,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跟踪机制,通过开展“学业、就业”帮扶,实现个性化精准资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强化思想引领,培育坚定理想信念。“胡杨计划”扎实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使受助学生真切体会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把责任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融入到资助工作全过程。通过组织开展“励志讲堂”“自立自强之星”评选、“感恩于心回报于行”主题班会、建立“诚信档案”等活动,着力培养学生树立爱党爱国爱校、尚德进取创新、诚实守信勤俭、自立自强奉献的意识。
  开展特色活动,强化良好育人效果。通过评选校园自强之星、励志成才之星、资助宣传大使等优秀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通过开展爱祖国爱家乡主题演讲,“助困·筑梦·铸人”主题征文,喜报寄送父母,书信寄送老师等活动,表达感恩情,厚植爱国情,坚定强国志,付诸报国行。创立“筑梦青春勇担当、志愿同行向未来”志愿服务品牌项目,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有志学生提供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和奉献社会的平台,支持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到志愿服务实践中,在奉献中践行感恩,在行动中传递友善,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贡献力量、获得成长。
  注重能力提升,构建长效育人机制。搭建贫困生就业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学院“创业孵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