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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伦理公正视阈下江苏高考改革探析
价体系多元化融入了多种考查标准,更加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协调发展,改变了传统的分数定终身,给予学生全方位多角度展示自己的机会,所体现的是教育公平。
  公正伦理观的内涵及其发展脉络
  公正也称为正义,是对“政治、经济、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的一种道德认识和价值评价。作为道德范畴,既指符合一定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又指处理人际关系和利益分配的一种原则,即一视同仁和得所应当。简而言之,公正就是不带有私人情感,客观、不偏不倚地对待。
  西方的公正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凡有建树的哲学家都对其进行了系统研究,有学者认为两千多年的西方哲学史可以看成是一部公正史。古希腊时期的公正是从德性层面阐述,主要集中在希腊三贤思想中。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把公正等同于美德,是存在于智慧之中的,他认为公正和其他一切美德就是智慧。从美德出发的行为都是善的,因此从公正出发的行为和美德一样也是善的。
  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在继承老师思想的基础上,在《理想国》这本书中比较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同情奴隶在城邦中没有发言权没有地位的处境,试图从城邦治理的角度构建一个正义的原则,主要分为个人公正和城邦公正。个人公正就是大家在智慧的带领下,各尽其职,不干预其他人;社会公正就是城邦的各个阶级要按照自己的职能各司其职。简而言之,公正是个人和国家都要遵守的行为准则。与苏格拉底相比,柏拉图的公正思想为解决现实社会的问题提供了理论支撑,具有实践性。
  亚里士多德在前人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公正不仅是道德意识,还表现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中。他指出,我们所谓的公正是人们先有了做公正事情的品质,才能在生活中表现。亚里士多德从分配的正义和法律的正义论述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实现正义,分配正义有点像我们今天所说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即按照各自贡献大小相应分配。法律公正则是在前者出现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矫正,因为他发现这种按价值分配不能统一,不同利益的人所认为的价值不一样,所以我们需要从法律上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做到法律公正。从上面三者的正义思想,可以看出古希腊的公正伦理从具体到抽象、从宏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实践。
  中世纪神学思想占主流,此时的公正理念也融入了宗教的观点,公正服从于上帝,借助神的旨意统治国家,愚昧人民所杜撰出来的正义完全是非正义的,是君主教会用来统治奴役人们的手段。
  近代功利主义公正伦理思想主要以“尽可能满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原则。从利益出发,认为人都是自私自利的,都是为了获得自己最大的利益。正因为人都是自私的,所以我们要采取一种制度来协调人们之间的利益分配。
  近代义务论为代表的哲学家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把公正看作是履行契约、保障个人的权力、自由、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当代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的核心在于建构一个决定正义的公平程序,通过无知之幕的方法取消某种偶然性造成的影响,构建一个社会成员共同选择的决定正义的公平程序。这种程序公平从教育上看是政府要保证教育机会的均等、教育资源分配的公正以及对弱势群体的教育补偿政策。
  诺齐克从权利的角度谈正义,公正就是要保障个体的权利,为此他主张建立一个“最弱政府”这个政府的产生是由大家制订契约的,它的职责就是保护个人的权利。在分配方面,诺齐克主张持有者的正义,如果是从公正中获得的,那么这个取得就是合法的;只有出于个人意愿的转让才具有正义性,如果是通过强行分配的,那么是不公正的;在持有中如果出现了不公正,那么必须进行矫正。衡量“好的”教育的标准不是社会总体教育的增加而是个体教育权利得到保障,教育的目的是发掘人的潜能。
  通过对西方公正伦理的整个脉络梳理,我们看到公正伦理思想从简单走向复杂,古希腊是从品德谈正义,后来渐渐发展成个人、国家的公正观、再到具体的各种分配政策、社会制度,公正理论渗透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
  构建高考制度的伦理公正机制
  从伦理公正角度来解析江苏高考新政策,我们不难发现教育公平是国家对教育资源配置时所依据的规范原则,符合社会整体的发展与稳定,符合社会成员个体发展和需要,并以两者的辩证关系出发来统一配置教育资源。江苏高校新政策和以往相比,在科目设置、考试内容、录取机制、管理监督、名额分配上都更加注重对考生的公平性,这对于实现高考公平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如何构建高考制度的伦理公正机制,我们还需要在教育机会中加入补偿原则、在教育过程中加入法律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