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背景下家校共育的问题分析及策略探究
意识和信心,也降低了家校共育的有效性。二是学校不重视家长的参与度。受到传统家校合作观念的影响,家庭、家长处于配角地位,家长在家校合作中的主动者、责任者角色严重被弱化。[3]家校的合作形式大多数是从教师的角度出发,较少关注家长的想法,他们往往忽视家长的参与和建议,认为家长只是需要被告知孩子学习情况和遵守学校规定的被动方,缺乏与家长深入交流和合作的意识,没有把家长当作平等的合作伙伴,忽视了家长在孩子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二)家校双方沟通不足,彼此缺乏信任
家校双方缺乏有效的沟通,无法及时交流和解决问题,双方缺少信任度,导致对孩子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
从家庭层面来看,家长因时间、工作等各种原因没有主动与学校取得联系,因此家长不太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和需要,当家长对教师的决策和评价感到困惑时,无法及时提出问题、疑虑或反馈,一系列潜在问题被忽视,影响孩子的学习和发展。
从教师的层面看,首先是教师缺乏主动与家长沟通的意愿,不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环境和教育方式,对家长的学识、素养存在质疑,不信任家长的能力。[4]老师不愿与家长沟通,家长的需求和观点被忽视,影响了家校之间的信任关系。其次是由于学校信息传递不及时和不充分,导致家长对学生的学习和在校情况缺乏了解,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也会对学生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另外,学校为家长提供沟通的机会较少,家校之间缺乏有效的互动和配合,降低了家长信任度和参与度。
(三)家校功能定位模糊,双方责权边界不清
在实际家校共育中,家校双方对自身教育的功能定位存在认知偏差,对自身的权责范围认识不明确,导致家校合作依然低效。[5]
有些家长认为家庭教育的功能只是“抚养”,即只需要保障孩子的身体健康、满足其基本的物质需求,缺少参与学校管理的意识。[6]一些家长将教育责任过度地交给学校,期望学校独自负责孩子的所有教育。大多数家长联系教师仅仅是为了询问孩子的考试分数,并不重视孩子的学习环境、道德教育、心理健康发展等方面。实际上,每个家庭应该承担培养孩子品德、价值观和生活技能等各方面的责任。
大部分学校重点关注学生的应试能力并以提高学生的升学率为目标。部分教师对自己的角色定位只是知识的传授者,将家长视为单纯的配合者,认为自己的工作对象只是学生,而不是与家长沟通、合作。[7]有些教师将课后作业的批改任务交由家长代劳,如拍照打卡、微信学习打卡等,加重了家长的负担。由此可见,一些教师在角色定位和责任认知方面存在问题。
(四)家校合作内容单一,双方协作形式简单
从家校合作内容来看,尽管有少部分的家长与教师保持着积极的联系,但沟通内容主要集中在学习成绩方面,对于学生的兴趣爱好、心理健康等方面关注甚少,这种合作内容过于单一,不能满足孩子的多样化需求,更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从家校合作形式来看,方便快捷的互联网增加了家校双方的信息联系,但并不意味着增强了共育效果。家校合作的形式大多数采用电话、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家校沟通,教师定期发布学习任务,家长通过拍照打卡配合老师。[8]比如家长会、节目演出、家校开放日等类似的活动,通常都是由学校单向组织,目的是向家长汇报教学成果或为了展示学校的风采,家长在家校共育中的主体地位并未得到体现。家委会作为家校之间建立联系的中介,旨在服务于家校协同共育,以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但在实践中,一方面,家委会成为了学校的附庸,在学校举办活动时帮助学校做一些准备器材之类的杂事;另一方面,由于没有相关政策和机构的监督,也可能因为学校权力过于集中、家委会成员的意见分歧等问题导致了家委会只是一个形式上的咨询机构,不具备实质上的共育意义。这些现象导致家校合作脱离了育人轨道,最终流于形式。
“双减”背景下家校共育的有效策略
(一)提高家长教育能力,引导教育回归本质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2]
在孩子的成长中,家长需要理性回归家庭教育,树立全面发展的人才观,明确教育的目标,保持对孩子的合理期望,对孩子的成长产生正面作用。
为了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如何与孩子互动、如何促进孩子的成长,学校可以提供针对性的家庭教育知识培训课程,例如亲子沟通、家庭作业辅导、孩子的情绪管理等方面的课程。这些课程符合家长的实际需求和关注点,能为家长提供有用的信息和实用的技能。家长的时间往往比较有限,他们可能无法抽出时间去参加实体课程。因此,家长们可以利用线上平台,高效利用线上的学习资源以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同时,学校也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和其他在线平台,向更多的家长宣传培训课程
(二)家校双方沟通不足,彼此缺乏信任
家校双方缺乏有效的沟通,无法及时交流和解决问题,双方缺少信任度,导致对孩子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
从家庭层面来看,家长因时间、工作等各种原因没有主动与学校取得联系,因此家长不太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和需要,当家长对教师的决策和评价感到困惑时,无法及时提出问题、疑虑或反馈,一系列潜在问题被忽视,影响孩子的学习和发展。
从教师的层面看,首先是教师缺乏主动与家长沟通的意愿,不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环境和教育方式,对家长的学识、素养存在质疑,不信任家长的能力。[4]老师不愿与家长沟通,家长的需求和观点被忽视,影响了家校之间的信任关系。其次是由于学校信息传递不及时和不充分,导致家长对学生的学习和在校情况缺乏了解,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也会对学生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另外,学校为家长提供沟通的机会较少,家校之间缺乏有效的互动和配合,降低了家长信任度和参与度。
(三)家校功能定位模糊,双方责权边界不清
在实际家校共育中,家校双方对自身教育的功能定位存在认知偏差,对自身的权责范围认识不明确,导致家校合作依然低效。[5]
有些家长认为家庭教育的功能只是“抚养”,即只需要保障孩子的身体健康、满足其基本的物质需求,缺少参与学校管理的意识。[6]一些家长将教育责任过度地交给学校,期望学校独自负责孩子的所有教育。大多数家长联系教师仅仅是为了询问孩子的考试分数,并不重视孩子的学习环境、道德教育、心理健康发展等方面。实际上,每个家庭应该承担培养孩子品德、价值观和生活技能等各方面的责任。
大部分学校重点关注学生的应试能力并以提高学生的升学率为目标。部分教师对自己的角色定位只是知识的传授者,将家长视为单纯的配合者,认为自己的工作对象只是学生,而不是与家长沟通、合作。[7]有些教师将课后作业的批改任务交由家长代劳,如拍照打卡、微信学习打卡等,加重了家长的负担。由此可见,一些教师在角色定位和责任认知方面存在问题。
(四)家校合作内容单一,双方协作形式简单
从家校合作内容来看,尽管有少部分的家长与教师保持着积极的联系,但沟通内容主要集中在学习成绩方面,对于学生的兴趣爱好、心理健康等方面关注甚少,这种合作内容过于单一,不能满足孩子的多样化需求,更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从家校合作形式来看,方便快捷的互联网增加了家校双方的信息联系,但并不意味着增强了共育效果。家校合作的形式大多数采用电话、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家校沟通,教师定期发布学习任务,家长通过拍照打卡配合老师。[8]比如家长会、节目演出、家校开放日等类似的活动,通常都是由学校单向组织,目的是向家长汇报教学成果或为了展示学校的风采,家长在家校共育中的主体地位并未得到体现。家委会作为家校之间建立联系的中介,旨在服务于家校协同共育,以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但在实践中,一方面,家委会成为了学校的附庸,在学校举办活动时帮助学校做一些准备器材之类的杂事;另一方面,由于没有相关政策和机构的监督,也可能因为学校权力过于集中、家委会成员的意见分歧等问题导致了家委会只是一个形式上的咨询机构,不具备实质上的共育意义。这些现象导致家校合作脱离了育人轨道,最终流于形式。
“双减”背景下家校共育的有效策略
(一)提高家长教育能力,引导教育回归本质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2]
在孩子的成长中,家长需要理性回归家庭教育,树立全面发展的人才观,明确教育的目标,保持对孩子的合理期望,对孩子的成长产生正面作用。
为了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如何与孩子互动、如何促进孩子的成长,学校可以提供针对性的家庭教育知识培训课程,例如亲子沟通、家庭作业辅导、孩子的情绪管理等方面的课程。这些课程符合家长的实际需求和关注点,能为家长提供有用的信息和实用的技能。家长的时间往往比较有限,他们可能无法抽出时间去参加实体课程。因此,家长们可以利用线上平台,高效利用线上的学习资源以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同时,学校也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和其他在线平台,向更多的家长宣传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