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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三项改革”的“放管服”内涵 加快推进全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寇晓东 秦飞燕 贾颖颖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育基金项目
  陕西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破除了科技领域体制机制障碍,是我国科技成果管理“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实践。本文从“放管服”视角,系统性阐释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以及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的内涵与意义,以期为深入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学理支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发轫于西北工业大学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有效破解“不敢转”“不想转”“没钱转”等体制机制束缚,充分释放科技成果的经济价值与社会效益,在较短时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产业化成效。当前,全省上下正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力开展“三个年”活动,西安“双中心”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也都进入由势转能的关键时期。在此背景下,我们认为有必要从“放管服”改革的新视角,进一步深入理解“三项改革”的系统性内涵,为全省高校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供有益的学理支撑。
  放活特殊资产,管成本、管风险
  职务科技成果属国有资产,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国有资产,其作为无形资产具有特殊性,如与普通有形资产混同管理,将使大量专利成果束之高阁,导致科技成果资源闲置和浪费。[1]此前出台的相关政策,尽管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明确了科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