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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1980年,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屏南乡合寨村村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我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这是当时首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围坐开会的塑像。

宣传教育、观念引导、行为约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目前,广西各地已实现100%的行政村有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在公开场合进行公布;100%的行政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乡镇完成备案。
  (四)民主监督有序推进
  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重要保障。广西不断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对落实协商成果情况的监督方式,得落实情况定期通过村务公开栏等渠道公开,把审计工作纳入村干部任职考核内容,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监督权力。如河池宜州区推行“两报告一约谈”工作法,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农房改建补助情况等及时公示公开,通过设立群众意见箱、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毛塘村将村务落实情况形成办理情况清单,报议事协商委员会审查;党总支部定期组织对落实情况进行审议和评估,形成办理结果公示清单;办理结果提交村民代表监督评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后,形成办理结果评议清单,通过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公开,接受群众评议。贺州市昭平县通过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来确保民主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每年定期举办监督委主任集中培训班,开设政治理论、纪检监察和财务管理等专题培训,强化各村监督委主任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这些做法贴合实际,符合地方特色,规范了民主监督落实,全面提升了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升了自治效能。
  (五)民主协商不断丰富
  民主协商有力地推进了村民自治,增强了村民自治的活力。2018年广西开展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各地协商实践不断丰富,如来宾市创新推行自然村屯重大事务决策由党组织提议、户主(代)会决议、理事会组织实施、监事会监督落实的“一组三会”村民自治机制。北流市通过建立“民情理事会”“居民议事厅”和“党群议事厅”,积极引导群众破陈规、除陋习、尚文明、树新风。玉林市“村务商议团”明确协商内容“五议三不议”,规范协商议事程序,形成“收集问题-拟定议题-议前调研-多方商议-公开结果-监督执行”六个基本环节。此外,还有南宁市江南区“逢四说事”,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五会治屯”,贵港市覃塘区“一组两会”,百色市田阳县开展“屯事联理”,河池市宜州区实行“党领民办”等多种形式的民主协商实践。通过不断创新基层民主协商形式,丰富协商内容,民主协商日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乡村振兴背景下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
  实践证明,村民自治在维护乡村社会秩序、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城镇化推进,社会结构的转变,乡村治理和乡村秩序正在发生改变,村民自治面临新的挑战。与此同时,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愈加强烈,对照乡村振兴对村民自治提出的更高要求,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还面临着一些困境。
  (一)村民自治机制有待完善
  从纵向联结来看,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行政化倾向日益明显。村干部基本上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