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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怎样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社会治理领域的重要体现。

  (一)群众诉求不断变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社会成就惊人,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同时,群众的诉求也在不断变化,这是符合社会发展进步规律的一种现象,因为群众的需求和期望会随着时间和环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比如对环境质量的关注方面,人们对空气质量、水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问题的关注度可能会增加,希望有更清洁、更健康的生活环境。又比如人们对公共服务的要求在不断提高,人们希望在教育、医疗、交通等与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方面获得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再比如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越来越强烈,群众更加关注公平竞争、公正司法、平等机会。再比如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群众可能对文化、娱乐、体育等方面的活动有更多的需求和想法,追求更加丰富和多样化的精神生活。而从城乡层面细看,不同区域之间的诉求也存在一定差别。农村地区,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层次等因素影响,群众对民主法治的需求更为强烈,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城市地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的趋势下,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高、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越来越强烈。所以,面对群众诉求的变化,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及时了解和回应,不断改进工作,以满足人们的期望,把加强社会治理作为实践“枫桥经验”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二)网络舆情形势复杂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已经成为重要的信息来源。网络舆情作为一种反映社会舆情的载体,是观察社会动态的重要窗口,其反映着民众的诉求、心理状态、行为特征、思想倾向。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网络舆情如果得不到有效引导,就会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一是信息发布不及时。有些单位对舆情分析研判和应对能力不足,信息发布不及时、不透明,造成了谣言四起,让真相不明。二是网络舆情应对不当。对网络舆论“一哄而上”“一哄而下”的简单处置方式,往往会引起更多网民的不满情绪。三是舆情处置不及时。一些单位面对舆情反应迟缓、处置不力,缺乏与媒体、网民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四是舆论引导不科学。由于受专业知识限制和个人习惯影响,对社会热点事件缺乏客观分析和全面报道,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舆论。
  (三)基层社会治理主动作为意识有待加强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基层治理中的矛盾问题,多源于群众身边的小事、麻烦事。一些部门对化解矛盾纠纷重视不够,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没有把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甚至有的因职责不清、职责不明、推诿扯皮,延误了化解的最佳时机,出现了一些矛盾纠纷问题。一些部门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不力、解决不彻底,群众对政府工作信心不足,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处理上存在“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等问题。
  (四)法律服务供给不足
  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是执业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和法律援助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近年来,这些法律服务领域也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流动影响,基层法律服务供给依然不足。一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平均年龄偏高,业务水平相对偏低。二是基层律师队伍相对较少,执业保障机制还没有健全起来。三是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成本较高,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较低,基层群众对他们的吸引力较小。上述这些问题制约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提供和开展,使群众不能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必须在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等专业优势的同时,创新思路、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力度、增强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水平。
  (五)公共安全领域存在薄弱环节
  公共安全是社会治理领域的重要任务。社会不安定因素会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利益,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近年来,公共安全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的重大因素,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休戚相关。市民向往美好生活,与公共安全问题的存在密不可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对公共安全的需求也日益增大。与此同时,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公共安全领域存在薄弱环节。比如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