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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保障研究
    开展民族法治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类似表述呈现,仅具有概括性和倡导性,并没有对具体实施的行为因素作出规定,也未提出具体的操作建议,这就造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实践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实施效力薄弱,不能明显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同时,法律条文中没有规定否定式法律后果,即破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行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缺乏法律规范应该具有的刚性和强制性。实践证明,只有通过运用法律的强制性力量,使人们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真正体现出法的实践价值,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安全阀。
  最后,法治宣传不到位,公众认知度较低。内蒙古自治区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长期享有“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一直以来,内蒙古人民群众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认知度高。但由于内蒙古地广人少,农牧民生活居住比较分散,宣传工作开展困难,加之宣传内容笼统、宣传方式传统,使得少数群众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政策措施的认知、理解和认可尚处于较为粗浅阶段,这就增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难度。
  内蒙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保障的完善路径
  2023年6月7日至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都要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7]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制定出台民族工作领域法律法规,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推动内蒙古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在新时代下,更要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多方面着手,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升法治化水平。通过科学立法,不断推动形成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律法规体系;通过严格执法,不断形成高效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依法治理实施体系;通过公正司法、规范监督,不断推动形成严密的监督体系,敦促社会公众自觉守法;通过强化普法,不断推动形成有力的保障体系,营造全民守法的环境,维护民族团结。
  (一)科学立法,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良法是善治的基础。法治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规范依据、整合手段和强制力保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思想对现行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提出新的要求,需要进行全面价值优化、法律责任明确、法律层次和可执行性等方面的提升,以进一步引领和规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8]近年来,内蒙古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严格按照立法权限,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性法规,切实增强了当地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水平和能力。新时代背景下,我们应当按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继续稳慎推进涉民族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从民族关系的实际出发,不断形成较为完备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律规范体系,深入探索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理念全面融入各项法律法规之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前置审核,全面梳理评估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深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问题,对不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条款及时修改或废止。同时,立法要提高法律效力和执行性,将抽象宏观的原则性条款转化为可具体执行的法律规则,使法律规定更具体化、可操作化,增强立法系统性、协同性,推动法律法规用得好、有实效。
  (二)严格执法,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9]法的生命在于实施,良法不应被束之高阁。因此,我们不仅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法条,更是严格实施,即要通过严格执法的方式推进具体工作的开展,不断推动形成高效的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实施体系,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各级政府应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牢固树立法律权威、法治信仰,确保正确遵守并执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