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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区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的内在逻辑与路径探析
族共同体意识视角下的民族群众互嵌式发展提供了多角度、多层次、多元化的思路价值。
  鉴于此,本课题从推进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出发,基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分析,以山东省的各民族群众作为研究对象开展调研,收集整理山东省各民族群众在空间居住、社会生活、文化习俗等方面互嵌发展的现实基础,分析当前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而探索更好促进山东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的实践路径。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的内在逻辑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促进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的意识形塑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全体中华儿女对中国共同的历史、文化、价值观和未来发展命运的认同感,该价值观深刻反映了形成全体民族团结力量的基础,凝聚各民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而奋斗的共同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事业发展需要、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民族关系发展需要在全国民族工作中提出的历史性命题,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创新性发展和丰富,已成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和“纲”,所有工作都要向此聚焦。[4]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共存的国家,依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和谐共处、共同繁荣的关键要素。
  在共同体意识引领下,多民族群众形成紧密联系、相互依存的关系,共同推动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共同体意识有助于促进民族团结,强化文化认同,构建和谐社会,形成推动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的强大合力。多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强化,将激发全体民族为民族复兴而共同奋斗的动力,让民族文化得到传承与创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体性建设
  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通过空间、经济、文化等层面的民族间交流、融合、发展,形成彼此的互嵌式发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基础。通过多民族群众的互嵌式发展,可以增进多民族之间的理解与认同,减少意识认知的误解和偏见,增进彼此之间的信任和友谊,继而加强不同民族间的交流与合作得以促进,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尊重的多民族实体概念。这种合作与共赢的现实基础有助于塑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多民族更加认同彼此共同的文化传统、共同的价值观念和共同的发展目标。
  在共同体意识的引领下,多民族将共同构建和谐共处的社会格局,实现共同繁荣与进步。因此,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多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与多民族人民共有精神家园的实体性建设,有助于强化民族认同感与自豪感,促进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推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山东地区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的现实基础
  山东省是少数民族散居省份,56个民族成分齐全,不同地区间多民族的互动、人口流动较为频繁。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少数民族常住人口90.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89%),其中8个民族人口过万(回族、满族、朝鲜族、蒙古族等),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0%;维吾尔族、藏族常住人口分别为0.9万、0.4万。本文旨从空间居住、社会生活、文化习俗三个方面的互嵌式发展梳理山东省各民族群众互嵌水平的现实基础。
  (一)空间居住互嵌水平
  空间居住互嵌是指不同民族群体在同一地域内共同居住、相互交流和融合的现象,它反映了不同民族之间的空间互动和相互影响程度。[5]山东省各民族群众的居住分布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的空间模式。少数民族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市9个(济南、青岛、泰安、德州等),1万人以上的县(市、区)29个,民族镇4个、民族村207个、民族社区7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50万人,多来自西北、西南、东北等地,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等市较为集中。
  城市化进程和社区建设的推进为不同民族之间的空间居住互动提供了便利,在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不同民族群体的居住区域交错分布,形成了多元共融的居住环境;同时注重提供多样化的住房选择和居住环境,一些城市和社区采取多民族共居的规划和设计,通过在规划中考虑不同民族群体的居住需求和文化特点,创设了一个较为稳定的多元共融的居住环境。多民族之间在社区、小区或街区层面上相互接触和交流的机会较多。而在少数民族地区和农村地区,由于地理条件、居住区域、经济发展等因素,少数民族群体在这些地区的居住相对集中,形成自己独特的居住空间模式,这种分散的居住模式缺乏密切的接触和互动机会,可能限制不同民族群体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二)社会生活互嵌水平
  社会生活互嵌强调不同群体之间的交流、互动和共同参与,促进彼此的了解、包容和合作。[5]社会生活互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