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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区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的内在逻辑与路径探析
经济合作可能受到制约,限制了彼此间的共同发展。
  (三)族际间交往形式单一,深层交流缺乏融入性
  尽管山东省多民族群众社区在共有文化互嵌方面不断提升,但不同民族群众之间的流动性、异质性导致族际间交往形式单一,形成泾渭分明的现象。[9]部分少数民族担心本族文化会在族际交往中弱化且被时代冲击甚至消失,因而更倾向于在自己的族群中保持文化习俗和传统,与其他民族群体之间的缺乏交流互融性,并且产生排外是对本民族文化的保护这一错误意识认知。在多数的民族性活动中参与对象仅是少数民族群体,弱化汉族群众成员的参与,造成以民族性活动为主的社区文化建设中汉族群众成员无法获得相同的文化服务活动,减少族际之间的认知与交往。
  二是各民族对它族民族文化的存在一定的认知偏见,造成各民族群众社区的交往受限。例如,由于这一小部分人的行为,整个民族人群往往会被贴上一个不正确的标签。这种认知偏见实际上就是族际之间缺乏交流与融入。
  山东地区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的路径探析
  面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民族关系的挑战与机遇,构建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的本质就是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支撑问题。尤其是如何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恰当的路径放到社会地区多民族中,这是推进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的重要任务。
  (一)多元空间的构建,互嵌社区环境的形成
  在山东省的多民族社区建设中,要注重多民族成员聚居的嵌入方式及形式,合理创造多元化的居住空间。
  一是建立合理的居住区域规划,避免不同民族群体住宅区的分离,营造多元共生的居住环境,多民族之间的居住空间相互接触和交流。在社区规划中,可以设置公共活动场所、文化交流中心等共享空间,为多民族居民提供交流互动的机会。
  二是鼓励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的多元空间的改建。建立以多元文化为特色的社区,吸引多民族群众居住在嵌入式结构社区,共同分享社区的公共资源和服务设施。社区应充分考虑到少数民族的文化特点,不仅可以在硬件设施等方面保障多民族社区文化有队伍、平台建设,在软件设施等方面也具有地域、民族与现代文化的特征。
  三是不宜片面追求多民族在互嵌式社区聚居形式,而是应充分考虑多民族社区内不同民族成员之间的文化、习俗、交流习惯等多种因素,创设一种长期稳定且平衡的互嵌式居住空间格局。确保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的发展是在保持一定的空间距离的前提下,通过结构互嵌进行相互的接触和交流,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
  四是相关部门应开展大量的基层调研工作,深入了解各层级辖区中多民族群众现实精准需要的居住空间格局,在相关政策法规的指导下,建设稳定性、长期性、合理性的居住比例和居住方式,以实现社区资源的优化配置;还应充分考虑民族文化差异等因素,为多民族社区提供相应的文化支持和服务,以促进多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和融合。
  此外,在实施决策执行的过程中,政府要注意社区资源的整合和平衡,积极引导社区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多民族成员都能够享受到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均等待遇。
  (二)公共服务的建设,消解社会资源的分化
  公共服务的建设是在传统“熟人社会”的整合瓦解下民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的新纽带。因此,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中需要注重社会成员共享生活与社会资源,并从多民族社区的共性需求基础之上,精细把握其个性化生活需要,增强各民族群众对互嵌式社区的归属性。
  一是优化各族群众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在社区治理体制机制中,要合理制定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群体的优秀风俗习惯,并建立互嵌式居民需求反馈机制,精准保障多民族群体在饮食、节庆、婚嫁、丧葬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减少因习俗认知偏见带来民族歧视或变相歧视的行为;建立社区纠纷排查机制和突发事件预警处置机制,减少多民族群众的不稳定因素的突发,正确引导与保障多民族群众基本权利的行使,提升互嵌式社区治理的现代化服务水平。
  二是以维系、延续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可以通过大力发展民族文化特色旅游,打造民族民俗风情浓郁的文化旅游品牌,同时积极挖掘和保护少数民族的传统手工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确保手工艺人及相关从业者的经济收入稳定增长。
  三是通过教育系统,加强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宣传,在学校教育中,应注重少数民族文化的教育,包括语言、习俗、传统艺术等方面的内容;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成果,构建多种知识共享交流平台,提高网络民族团结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与宣传效果。
  四是鼓励多民族之间的经济合作和交流,促进共同发展,政府可以提供贷款、培训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