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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探析
——以甘肃为例 徐吉宏
  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化解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持续体现。本文在分析甘肃农村低收入人口收入特征和人口规模基础上,探析常态化帮扶内在机制,提出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精准识别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精准分类帮扶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社会保障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产业发展机制、健全激励农村低收入人口内生动力机制的对策建议。

  消除绝对贫困并非意味着贫困问题的结束,而是新的起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1]
  甘肃作为曾经全国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省份、欠发达农业省份,2021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但是,必须清楚认识到甘肃经济基础差、底子薄、收入低、发展欠账大等现实问题,仍须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城乡差距和农村日益分化背景下的庞大农村低收入人口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短板。[3]
  甘肃农村低收入人口收入特征分析
  (一)农村人口人均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但总体水平较低,且城乡差距仍然较大
  2014-2022年,甘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62%,高于全国年均增长1.84%,农村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22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165.2元,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中位数相比,仅为全国的60.42%、68.60%;与全省、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分别为全省、全国的52.27%、32.98%。可见,甘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较低,解决相对贫困面临较大难度。2012~2022年,甘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年均递减1.65%;其中,2022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3.09,是全国的1.26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仍需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
  (二)农村低收入人口的人均收入明显增长,但与农村人均收入差距趋于扩大
  2015-2021年,甘肃农村低收入户、中间偏下收入户、中间收入户、中间偏上收入户、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年均增长10.16%、8.25%、7.28%、7.36%、10.02%,农村居民按收入五等份分组均持续较快增长。甘肃农村低收入户/全省平均收入比值年均增长仅1.35%,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相对缓慢。2021年,农村居民按收入五等份分组分别达3602元、7069元、9680元、13801元、28548元,与全国农村居民按收入五等份分组相比,仅为全国的43.23%、38.33%、33.32%、30.70%、33.26%,甘肃农村居民按收入五等份分组均远落后全国水平,农民增收任务异常艰巨。同时,农村低收入户与高收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农村发展的不平衡程度加深。甘肃农村低收入人口问题将是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重。
  (三)农村低收入人口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
  2017-2021年,甘肃农村低收入户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年均增长20.63%、3.86%、24.84%、14.00%。2021年,各收入达到1654元、352元、70元、1525元,较2017年分别增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