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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的“山丹样本”研究
    山丹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化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揽“大调解”事宜。充分发挥县综治中心统筹“五调”(访调、诉调、警调、检调、行调)联动的龙头职能,持续推进1个中心(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简称矛调中心)、2个分中心(县信访局访调对接中心、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1个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乡镇(清泉镇、位奇镇、东乐镇、陈户镇、大马营镇、霍城镇、老军乡、李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行业(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纠纷、物业纠纷、医疗纠纷、国土资源纠纷、土地流转纠纷、金融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深度融合、一体运行,形成纵横贯通、联动调处、多元化解的“112189”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做实信访、调解、仲裁、诉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平台,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实质性化解。
  (三)发挥“五调”联动龙头职能,打造“诉源治理”强劲引擎
  以群众诉求为最直接“哨源”,县综治中心及时“吹哨”响应,组织相关乡镇、行业、部门及各类调解组织在第一时间到县矛调中心“诉源会诊”和分析研判,成立矛盾纠纷专项治理责任专班,精准化开展矛盾纠纷“五调”联动工作。针对如适宜调解的突发性意外死亡赔偿等信访事项,通过“访调对接”工作机制由县矛调中心和涉事乡镇、村(社区)、职能部门全程调处化解,确保事心双解、息诉罢访,防止重复访、越级访发生。针对诉至人民法院如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合同、婚姻家庭、买卖合同等纠纷,事实相对清楚适宜诉前调解的矛盾纠纷,通过“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引导诉前调解、非诉解纷。针对尚不构成治安处罚的纠纷类案件、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类行政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民事部分)等,通过“警调对接”工作机制联合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等开展调处化解,推动纠纷化解在萌芽,有效缓解当事人情绪,防止矛盾激化升级,防止矛盾风险向上传导向外溢出。针对如符合调解的轻微刑事和解、民事申请监督案件且尚未启动提起公诉等相关程序前,通过“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促使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和调解,既抚慰被害人心灵创伤,又避免产生报复过激行为,达到刑罚预防目的。针对如跨行业跨乡镇矛盾纠纷,通过“行调对接”工作机制统一调度相关部门、行业、律师等协同并进联调联处,防止纠纷积累问题空转,最大限度避免纠纷成讼。2019年至2022年,县法院向综治中心流转矛盾纠纷11747件,占法院民商事案件的78%,调处成功6946件,调解成功率59.1%,全县民商事一审案件较2018年分别下降11.29%、19.27%、10.36%、17.72%,县法院人均办案数由2018年的183件下降至2022年的116件。
  (四)深化全域网格管理,锻造懂法规、熟民情、善化解的网格员队伍
  把全县123个村和12个社区划分为225个网格,每个网格成立党支部 (党小组),组建以网格长、“三官一师”(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法律明白人、金牌调解员、退休政法干警、社会专业人士等为主体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员队伍,融合“五治三团”治理模式、“和事佬”协会、“村民说事”和“居民议事会”等群众性组织,共同“四下基层”进驻网格,在群众身边常态化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定出台县域网格化管理及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完善网格员选聘、培训、管理、考评、待遇等制度。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案件交流研讨、旁听法院庭审、调解业务培训等,不断提高调解员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技巧。开展“谋划工作我最行、政策法规我最懂、业务技能我最强、网格民情我最熟、服务群众我最棒”网格员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围绕重点工作,推行网格员积分制管理考核,每积1分奖励0.5元,以创建“十无网格”为基础,评选表彰优秀网格员80名、“最美网格员”10名、人民调解组织10名。今年以来,全县225个网格共发现上报各类信息8276条,办理重点事项2340件,化解矛盾纠纷580起,实现“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村(社区)”。
  (五)强化保障措施,实现解纷“软硬件”双配套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将信息平台运维、调解员培训、纠纷调解个案补贴等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按办公经费20万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