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的“山丹样本”研究
(法律工作者)入驻中心工作补贴5万元、专职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30万元、信息平台运维108万元等足额拨付。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按100-500元不等标准落实调解员个案补贴,确保快捷高效化解各类纠纷。强化考核激励,将万人成讼率、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数量、调处成功率,以及是否建立调解组织、行政调解数量、成功率和“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按时到位率纳入相关行政部门平安建设和主动创稳年度考核,形成精准化、可视化、闭环式量化指标考核体系和科学合理评价激励机制。
综治统筹部门联动,聚合诉调对接工作合力
(一)健全“六联机制”,强化诉调职责
建立健全以综治中心为主导的纠纷联调、工作联动、问题联治、风险联控、治安联防、平安联创“六联”机制,压实行业部门化解责任,打通行业壁垒,畅通工作流程,实现矛盾纠纷全流程、一揽子、全链条对接,合力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第一是建强县综治中心主阵地,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紧盯“六有”“八化”建设目标,突出“实体、实战、实用、实效”要求,在县乡两级综治中心统一设立群众接待、综合协调、纠纷调解、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1+N”功能厅室,加强人员力量配置,统筹调度同级政法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站所)和各类调解组织等力量,以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等方式进驻综治中心,实行矛盾纠纷“一个地点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网络联动、一个口径回应答复、一个流程办结、一个责任落实”“六个一”工作机制,实现群众“进一门、到一窗、跑一次”一站式服务,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表达、及时回应、及时解决,使各级综治中心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的“集散地”和“终点站”。
第二是明确对接范畴,实现诉调无缝对接。坚持把“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与“诉”的权威性、规范性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派单、限时化解、提醒督办、评价反馈闭环管理流程,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法律关系相对明确、事实相对清楚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民商事纠纷由法院通过平台线上流转至县综治中心组织调解,每天下午6时前,法院制作纸质清单与县综治中心核对确认。对调解不成功或县综治中心受理的不适宜调解的案件及时推送县法院,实现线上线下双线联动、综治中心与法院案件互推互送,以“进得来、回得去”循环衔接方式实现诉调无缝对接。对于调解成功案件采取赋强公证、司法确认,出具调解书三种方式予以结案,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让群众信得过、靠得住。
第三是健全联动机制,创新排查化解路径。建立扁平化指挥调度、精准化研判预警、高效化问题处置、规范化考核评价工作机制,把县综治中心打造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作战部”、为民利民便民的“服务部”。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路径,全面推行“四级七天”调解工作法和“网格+警格”联动治理、“五调”对接等特色调解模式,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第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弘扬法治文化。融合普法宣传教育,制作诉前调解典型案例宣传图册,普及非诉讼解纷方式在非对抗性、效率高、成本低等方面优势,大力弘扬法治文化,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有纠纷找中心”“有纠纷诉前调,省时省力效果好”成为社会共识。
(二)壮大各类调解组织,提升“四化”诉调效能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健全各类调解组织,提升调解工作效能。
第一是调解组织网络化,实现基层治理全覆盖。按照依法普遍设立、人员充实、制度健全、工作规范、保障有力标准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形成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个人品牌调解室为延伸,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截至目前,全县共组建8个乡镇、123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9个行业人民调解委员,命名8个个人品牌调解室,全领域化解矛盾纠纷。
第二是法律服务专业化,凸显“法律专家门诊”智能。建立法律咨询专家与综治中心联动机制,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让更多法律公共服务力量向引导疏导端用力。33名法律咨询专家入驻综治中心,“坐诊”“法律专家门诊”,以第三方身份参与群众信访事项法律解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出诊”、预约“就诊”、个性“巡诊”、集体“会诊”的深度融合,让群众分享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诊疗”。今年以来,组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室)9个,律师调解室3个。
第三是调解队伍多样化,发挥专兼职调解人员专业特长。坚持“优选优进”原则,完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干部与群众相配合、专业与民间相互补的调解队伍,推选185名熟悉法律、为人公正、热心调解工作的干部进入9个行业调解组织,355名“三团”成员和“三
综治统筹部门联动,聚合诉调对接工作合力
(一)健全“六联机制”,强化诉调职责
建立健全以综治中心为主导的纠纷联调、工作联动、问题联治、风险联控、治安联防、平安联创“六联”机制,压实行业部门化解责任,打通行业壁垒,畅通工作流程,实现矛盾纠纷全流程、一揽子、全链条对接,合力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第一是建强县综治中心主阵地,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紧盯“六有”“八化”建设目标,突出“实体、实战、实用、实效”要求,在县乡两级综治中心统一设立群众接待、综合协调、纠纷调解、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1+N”功能厅室,加强人员力量配置,统筹调度同级政法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站所)和各类调解组织等力量,以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等方式进驻综治中心,实行矛盾纠纷“一个地点办公、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网络联动、一个口径回应答复、一个流程办结、一个责任落实”“六个一”工作机制,实现群众“进一门、到一窗、跑一次”一站式服务,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表达、及时回应、及时解决,使各级综治中心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的“集散地”和“终点站”。
第二是明确对接范畴,实现诉调无缝对接。坚持把“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与“诉”的权威性、规范性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派单、限时化解、提醒督办、评价反馈闭环管理流程,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法律关系相对明确、事实相对清楚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民商事纠纷由法院通过平台线上流转至县综治中心组织调解,每天下午6时前,法院制作纸质清单与县综治中心核对确认。对调解不成功或县综治中心受理的不适宜调解的案件及时推送县法院,实现线上线下双线联动、综治中心与法院案件互推互送,以“进得来、回得去”循环衔接方式实现诉调无缝对接。对于调解成功案件采取赋强公证、司法确认,出具调解书三种方式予以结案,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让群众信得过、靠得住。
第三是健全联动机制,创新排查化解路径。建立扁平化指挥调度、精准化研判预警、高效化问题处置、规范化考核评价工作机制,把县综治中心打造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作战部”、为民利民便民的“服务部”。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路径,全面推行“四级七天”调解工作法和“网格+警格”联动治理、“五调”对接等特色调解模式,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第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弘扬法治文化。融合普法宣传教育,制作诉前调解典型案例宣传图册,普及非诉讼解纷方式在非对抗性、效率高、成本低等方面优势,大力弘扬法治文化,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有纠纷找中心”“有纠纷诉前调,省时省力效果好”成为社会共识。
(二)壮大各类调解组织,提升“四化”诉调效能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健全各类调解组织,提升调解工作效能。
第一是调解组织网络化,实现基层治理全覆盖。按照依法普遍设立、人员充实、制度健全、工作规范、保障有力标准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形成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个人品牌调解室为延伸,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截至目前,全县共组建8个乡镇、123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9个行业人民调解委员,命名8个个人品牌调解室,全领域化解矛盾纠纷。
第二是法律服务专业化,凸显“法律专家门诊”智能。建立法律咨询专家与综治中心联动机制,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让更多法律公共服务力量向引导疏导端用力。33名法律咨询专家入驻综治中心,“坐诊”“法律专家门诊”,以第三方身份参与群众信访事项法律解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出诊”、预约“就诊”、个性“巡诊”、集体“会诊”的深度融合,让群众分享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诊疗”。今年以来,组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室)9个,律师调解室3个。
第三是调解队伍多样化,发挥专兼职调解人员专业特长。坚持“优选优进”原则,完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干部与群众相配合、专业与民间相互补的调解队伍,推选185名熟悉法律、为人公正、热心调解工作的干部进入9个行业调解组织,355名“三团”成员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