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生态文明建设报告
秦岭美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近年来,陕西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治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生态质量进一步改善。但还存在落实职责不到位、保护效果有待提升、产业结构调整进展慢、监管存在问题、生态意识引导不够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责任落实到位、加大环境保护与治理、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保障、提升民众生态意识等。
陕西生态文明建设现状
近年来,陕西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印发了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实施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用好科技力量守护生态,开启法律监督,促进秦岭、黄河流域生态不断改善,在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落实职责担当,生态保护优先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成立了“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上率下,不断强化顶层设计,为落实生态环保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起到了保障作用。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压实各方责任,如《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等,先后制定修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规,发布实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生态环境保护“四梁八柱”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同时,陕西“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逐渐构建而成。这一体系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中,各个主体之间的权力和责任。在强调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之下,要依靠市场手段以及科技创新,让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具体落实为推行了河湖长制,对河湖进行综合治理,保障水质安全健康;开展国家公园试点工作,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对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解决现存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成效相对显著;紧抓“省以下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契机,加快解决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已见效果;不断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大补偿力度,生态保护补偿的新格局初步形成。
(二)秦岭、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陕西以秦岭、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为重点,持续推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1、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治理各种遗留问题
陕西为秦岭立法,将每年的7月15日定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日”,在2019年修订出台《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形成‘1+N’秦岭保护规划体系;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智慧监控+举报+暗访’制度,持续深化‘五乱’问题治理”。[1]尤其对遗留的小水电问题进行了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矿业权进行了清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近年来,陕西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治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生态质量进一步改善。但还存在落实职责不到位、保护效果有待提升、产业结构调整进展慢、监管存在问题、生态意识引导不够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责任落实到位、加大环境保护与治理、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保障、提升民众生态意识等。
陕西生态文明建设现状
近年来,陕西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印发了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实施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用好科技力量守护生态,开启法律监督,促进秦岭、黄河流域生态不断改善,在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落实职责担当,生态保护优先
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成立了“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上率下,不断强化顶层设计,为落实生态环保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起到了保障作用。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压实各方责任,如《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等,先后制定修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规,发布实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标准,生态环境保护“四梁八柱”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同时,陕西“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逐渐构建而成。这一体系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中,各个主体之间的权力和责任。在强调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之下,要依靠市场手段以及科技创新,让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具体落实为推行了河湖长制,对河湖进行综合治理,保障水质安全健康;开展国家公园试点工作,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对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解决现存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成效相对显著;紧抓“省以下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契机,加快解决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已见效果;不断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大补偿力度,生态保护补偿的新格局初步形成。
(二)秦岭、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陕西以秦岭、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为重点,持续推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1、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治理各种遗留问题
陕西为秦岭立法,将每年的7月15日定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日”,在2019年修订出台《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形成‘1+N’秦岭保护规划体系;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智慧监控+举报+暗访’制度,持续深化‘五乱’问题治理”。[1]尤其对遗留的小水电问题进行了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矿业权进行了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