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跨境旅游合作的“一带一路”文旅产业发展新模式
的拓展。广西应借助首个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的契机,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和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凸显“一带一路”主题,开展顶层设计,进行宏观规划。
首要的是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培育壮大特色文旅以及其他优势产业,建成营商环境优良、投资贸易便利、优势产业集聚、要素资源共享、管理协同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高标准高质量的跨境旅游合作区。其次要疏理“一带一路”主题资源,开发与共享资源。广西已与越南谅山、高平、河内等签订旅游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双边的文化旅游资源,在中越德天-板约跨境旅游合作区基础上,可以规划开发防城港东兴、防城,凭祥友谊关、宁明爱店、龙州水口、靖西龙邦等边境口岸的文旅资源,培育建设一批中越跨境旅游合作区等国际合作项目,连点成线。
同时要融入国家发展规划,借力中越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撬动广西“一带一路”文旅项目的大发展,建设一批国际性文化旅游项目。广西属于中国-东盟区域核心区,依托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以及中国-东盟博览会、商务与投资峰会、文化论坛、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等载体,开展以东盟为重点的“一带一路”人文交流。支持国内外文旅企业利用自贸区、RCEP、保税区等政策平台,享受自贸区、保税区优惠政策,立足中越边境、海上丝绸之路的区位优势,与包括越南在内的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合作,推进“一带一路”文旅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建设。发挥中越跨境旅游合作区引领周边、带动全区、辐射全国的作用,整合演艺、出版传媒、网络视听等资源,支持文化与旅游、影视、出版、动漫、游戏、演艺、数字技术、文化科技装备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实施建设面向东盟的版权交易中心、贸易服务基地、数字交易平台等发展目标。
配合项目推进,加强健全跨境旅游合作的协调理事会、地方管理委员会,完善中越两国旅游长效发展机制、中越两国旅游信息交互机制、中越双方联合安全保障机制等,发挥独特区位优势,实现旅游全要素的国际自由流动,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跨境旅游目的地、国际旅游合作先行先试区和中国-东盟旅游合作示范区。[7]
(二)推动政策创新及有效实施,创建国际文化旅游合作发展新模式
在国家对跨境旅游合作区的政策支持基础上,根据合作区的发展水平、发展诉求特点,采取“一区一策”方式,针对跨境旅游合作区给予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支持,推动建设各具特色的发展。加大各项政策改革创新力度,加强与越方磋商合作,建立中越跨境旅游合作的长效发展机制,更快速推进合作区正式运营,推动合作区旅游要素提档升级,把合作区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中国-东盟旅游合作示范区、跨国旅游合作先行先试典范。[8]
要完善落实中越《关于合作保护和开发德天(板约)瀑布旅游资源的协定》。借助2025年中越签署该协定十周年的契机,从国家外交和对越合作的重要议程上,加强与越南的外交协调,提前做好顶层设计,深化拓展合作内容,进一步优化细化基础配套设施、旅游业态、管理机制、游客来往便利性、游览范围、旅游线路等规划建设项目,拟定合作区近期、中期和长期建设目标任务,推动中越双方尽快完成合作区建设共同规划,为合作区正式运营和长远发展提供法理支撑。
要争取合作区享受免税店优惠政策。免税店是跨境旅游的重要业态,能有效增强合作区吸引力。但在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免税店目前尚无先例可循。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指导合作区免税店规划编制工作,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审核批准合作区建设免税店。对合作区的免税店应明确店铺类型、免税销售商品品类、购买人员范围、免税额度等,体现跨境旅游的特色优势,推动合作区免税店实现落地运营,助力丰富合作区旅游业态。[9]
(三)以合作区为支点,扩展合作领域,实现国际文旅产业多元发展
依托跨境旅游合作区的建设机制,承接广西“一带一路”主题优先原则,以国际化的文旅产业为支柱产业,多点扩展,延伸产业链,连点成线成面。
一方面,在发展思路上,延长跨境旅游合作区的文旅景区功能,以“文旅+”方式,挖掘中越边关风情、民族风情,融合山水风光,顺应时代发展,培育具有中越边关风情、民族特色的餐饮消费新场景、文旅体育消费新场景、购物消费新场景、大宗商品消费新场景、健康养老托育消费新场景、社区消费新场景,形成“中越德天(板约)瀑布文旅产业带”,构建中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并集群化发展,建设具有集聚功能、孵化器性质的中越文化产业园区。
另一方面,加强配套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向综合性、系统化的支持体系发展。加快旅游综合体、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休闲街区、购物场所等开发优化,建设提升众多适合中等消费水平游客居住的酒店、餐饮、娱乐等场所与服务,营造便利舒适的目的地环境。支持跨境旅游合作区及所在地方政府举办承办多双边机制的会议论坛,促进政策沟通、产业对接、人文交流、旅游
首要的是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培育壮大特色文旅以及其他优势产业,建成营商环境优良、投资贸易便利、优势产业集聚、要素资源共享、管理协同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高标准高质量的跨境旅游合作区。其次要疏理“一带一路”主题资源,开发与共享资源。广西已与越南谅山、高平、河内等签订旅游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双边的文化旅游资源,在中越德天-板约跨境旅游合作区基础上,可以规划开发防城港东兴、防城,凭祥友谊关、宁明爱店、龙州水口、靖西龙邦等边境口岸的文旅资源,培育建设一批中越跨境旅游合作区等国际合作项目,连点成线。
同时要融入国家发展规划,借力中越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撬动广西“一带一路”文旅项目的大发展,建设一批国际性文化旅游项目。广西属于中国-东盟区域核心区,依托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以及中国-东盟博览会、商务与投资峰会、文化论坛、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等载体,开展以东盟为重点的“一带一路”人文交流。支持国内外文旅企业利用自贸区、RCEP、保税区等政策平台,享受自贸区、保税区优惠政策,立足中越边境、海上丝绸之路的区位优势,与包括越南在内的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合作,推进“一带一路”文旅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建设。发挥中越跨境旅游合作区引领周边、带动全区、辐射全国的作用,整合演艺、出版传媒、网络视听等资源,支持文化与旅游、影视、出版、动漫、游戏、演艺、数字技术、文化科技装备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实施建设面向东盟的版权交易中心、贸易服务基地、数字交易平台等发展目标。
配合项目推进,加强健全跨境旅游合作的协调理事会、地方管理委员会,完善中越两国旅游长效发展机制、中越两国旅游信息交互机制、中越双方联合安全保障机制等,发挥独特区位优势,实现旅游全要素的国际自由流动,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跨境旅游目的地、国际旅游合作先行先试区和中国-东盟旅游合作示范区。[7]
(二)推动政策创新及有效实施,创建国际文化旅游合作发展新模式
在国家对跨境旅游合作区的政策支持基础上,根据合作区的发展水平、发展诉求特点,采取“一区一策”方式,针对跨境旅游合作区给予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支持,推动建设各具特色的发展。加大各项政策改革创新力度,加强与越方磋商合作,建立中越跨境旅游合作的长效发展机制,更快速推进合作区正式运营,推动合作区旅游要素提档升级,把合作区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中国-东盟旅游合作示范区、跨国旅游合作先行先试典范。[8]
要完善落实中越《关于合作保护和开发德天(板约)瀑布旅游资源的协定》。借助2025年中越签署该协定十周年的契机,从国家外交和对越合作的重要议程上,加强与越南的外交协调,提前做好顶层设计,深化拓展合作内容,进一步优化细化基础配套设施、旅游业态、管理机制、游客来往便利性、游览范围、旅游线路等规划建设项目,拟定合作区近期、中期和长期建设目标任务,推动中越双方尽快完成合作区建设共同规划,为合作区正式运营和长远发展提供法理支撑。
要争取合作区享受免税店优惠政策。免税店是跨境旅游的重要业态,能有效增强合作区吸引力。但在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免税店目前尚无先例可循。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指导合作区免税店规划编制工作,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审核批准合作区建设免税店。对合作区的免税店应明确店铺类型、免税销售商品品类、购买人员范围、免税额度等,体现跨境旅游的特色优势,推动合作区免税店实现落地运营,助力丰富合作区旅游业态。[9]
(三)以合作区为支点,扩展合作领域,实现国际文旅产业多元发展
依托跨境旅游合作区的建设机制,承接广西“一带一路”主题优先原则,以国际化的文旅产业为支柱产业,多点扩展,延伸产业链,连点成线成面。
一方面,在发展思路上,延长跨境旅游合作区的文旅景区功能,以“文旅+”方式,挖掘中越边关风情、民族风情,融合山水风光,顺应时代发展,培育具有中越边关风情、民族特色的餐饮消费新场景、文旅体育消费新场景、购物消费新场景、大宗商品消费新场景、健康养老托育消费新场景、社区消费新场景,形成“中越德天(板约)瀑布文旅产业带”,构建中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并集群化发展,建设具有集聚功能、孵化器性质的中越文化产业园区。
另一方面,加强配套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向综合性、系统化的支持体系发展。加快旅游综合体、主题公园、旅游度假区、休闲街区、购物场所等开发优化,建设提升众多适合中等消费水平游客居住的酒店、餐饮、娱乐等场所与服务,营造便利舒适的目的地环境。支持跨境旅游合作区及所在地方政府举办承办多双边机制的会议论坛,促进政策沟通、产业对接、人文交流、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