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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契合法律职业主要问题与优化路径
源分配不均。目前我国多数院校的实验室、实践基地都比较有限,导致学校欲开设一些实践课程但因为教学设施、教学资源的不足而受到影响。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的优化路径
  在新时代下,必须将法律职业能力作为一个重要培养方式,补足我国法学教育的短板和弱势,促进法学教育功能更好地实现。法学教育是法律职业的基础,并且服务于法律职业,为更好促进二者的衔接与契合,必须立足我国现实,提出适合我国具体实际的措施。
  (一)法学教育应致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法律语言、利益共同体、精神理念及知识的共同体。法学专业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学科,这个学科关系到我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国司法全局。当前我国的法学教育办学主体比较特别,而且培养方式与培养目标与当前实践不符,因此学生在毕业之后,进行就业时很难拥有共同的法律语言。但在法学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里,都具有严格的法学教育准入制度,借鉴别国经验,我国也需要进行改革与调整。具体来说,是要在高校保留部分自主性的同时赋予其统一的标准,尤其是在课程设计方面、职业培养方面制定一个最低标准,高校要严格执行。同时还需要对高校的教育状况进行检测与监督,处理好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将他们各自发挥的作用最大化。
  (二)推进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改革
  课程的设置是专业进行建设的重要依托,直接关系到我国人才培养问题。针对上文所提到的高校在课程设置上的不合理,其应当依照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构建更加合理科学的课程体系。首先可以根据法律职业对法学生的能力需求,开展相关能力培养课程,并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开展特色的教学。其次可以开展线上线下一体的课程系统,学生除了在线下到教室学习理论知识之外,还可以针对自己感兴趣的部分在网络上进行课程选择,通过线上的方式完成知识的吸收。目前很多高校都已经建立了超星和慕课等线上平台,但是普及度仍需要加强。最后各个高校可以尝试开设一门新课程,即案例研讨课程。该课程需做到以学生为中心,而不是教师起主导作用。课堂上,学生可针对实务中发生的热点案例进行讨论分析,如果方便的话可以直接展开课堂辩论,学生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困惑,通过相互交流得到解答。这种课程的开设将大幅提升学生的思辨能力与实践技能,为以后的就业打下坚实基础。但需要注意的是课堂上所挑选的案例必须是经典的、具有争议性质的、能够引起兴趣的。此外需注重案例类型的多样性,使学生们可接触到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案件。
  (三)致力于促进法律人的职业素质养成
  法律人需要一个统一的可以适用的职业伦理与素养,这样在从事具体工作时就会减少矛盾、减少分歧。若他们具有相同的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在面对同样一件事情时,其价值观是基本相同的。在当前这个实践中,越来越多的案子是综合型的,可能混合好几个学科知识,仅仅具有法学知识尚且不够,学生还需要具备一个正确的价值观与良好的道德与伦理。因此学校在培养学生方面,除了教授法学知识外,还应注重对学生职业能力与思维能力的提升。具体来说,法律职业的基本素质主要包括法律意识与现代司法理念、法律精神与法律信仰、法律职业伦理与执业规则、法律语言与法律思维、法律方法等。职业能力主要包括自学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和协调能力、信息处理能力、社交与表达能力、适应和应变能力等。通过研究西方国家的法学教育,得出我国当前的法学教育还需要进行改变与调整。课堂上应注重法律职业素质的培养,将普通教育与法学专业教育一并结合,通过二者之间的相互促进与互动,培养一批高素质、综合型的法治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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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王皓:《职业伦理:法律职业共同体和谐互动之基》,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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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张瑶瑶 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