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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验障碍与思考
——基于重庆调研 杨 玲
  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验已开展数年,重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的市情,使其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验遇到的障碍具有西部地区代表性。基于重庆调研发现,在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验中存在资金、改革授权、法规政策、乡村规划等障碍。以重庆障碍为例,分析并提出化解思考,以供西部其他地区参考。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最高形态是城乡融合为一体发展,城乡融合发展是对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继承和深化。城乡融合发展的首要任务是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壁垒,建立起适应新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促进各类要素更加合理向乡村流动,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重庆在2007年被国家确定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开展了一系列统筹城乡发展的改革探索工作。基于其丰富的改革经验,2019年年底该市西部片区被列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肩负起“率先建立起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的责任。202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庆时强调,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要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重庆的现实市情,使其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验遇到的障碍具有西部地区典型性和代表性。以重庆问题为例进行分析并思考化解办法,对西部其他地区的城乡融合发展具有参考意义。
  重庆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验遇到的主要障碍
  (一)改革试验资金不足
  从调研情况看,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验所需资金较大。以重庆西部片区承担的“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这项任务为例,据位于重庆主城区范围的某区测算,农民退出全部权益,一户(按3人计)约需权益转让费40-50万元。如果再加上退出后的土地、房屋整理等费用,所需资金量更大。目前,改革试验任务主要落实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本没有满足资金需求的能力。重庆计划至2027年全市年经营性收入高于50万元的村占比达到30%以上。这一目标仅与村集体作为农民农村权益有偿退出回收方的资金需求相比,就可以看出,村集体提供不出所需资金。同时,财政稳定支持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不健全。重庆对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验配套了财政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等财力保障措施,但现有财政支持举措缺乏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另外,重庆没有设立全市性城乡融合发展基金,缺少引导、吸纳社会资金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载体。
  (二)重大改革授权不集中
  重庆西部片区承担了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等5项国家交办的试验任务。这些任务都与农村土地要素流动密切相关,但国家层面批准的试点未全部覆盖该片区。如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分别部署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关联密切的土地改革试点,两部门分别授权各地区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两项工作具有紧密的联动关系,哪一项任务单兵突进都比较困难。重庆仅个别区县同时获得国家层面批准开展这两项试点,多数地区处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宅基地制度改革无法联动的局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难以形成高效、集成效果。
  (三)现有法规政策难以满足发展需求
  从调研反映看,有两方面的法规政策明显影响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验推进。一方面,缺乏农村集体经济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