韧性治理:城市社区风险治理现代化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
富的“马太效应”。第二次分配又称为再次分配,它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公平为原则,旨在通过有为政府运用公权力通过税收、公共服务、转移支付等方式实现社会资源在初次分配基础上的再次调节。第二次分配追求社会资源分配的公平性,以此弥补第一次分配中过度注重效率、导致公平缺失的现象,但在这一过程中也同样存在不足。一方面,在第一次分配不公平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第二次分配,本身就面临着可支配资源不均衡的问题,例如地域差异、城乡差异和调控部门内部差异等。另一方面,第二次分配一般作为事后调节,在大多数情况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特别是在天灾人祸等偶发事件中,这种调节的滞后性更加突出。因此,第一次分配和第二次分配不仅在自身内部存在矛盾,二者之间也存在张力,促使资源集中与均等的因素同时存在,并且很难实现效率与公平二者的平衡。通过第三次分配,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之后依然相对集中的社会资源和财富,以自发自愿的形式及时反馈于需要的社会公众,可以有效地弥补第一次和第二次分配存在的不足。
(二)第三次分配有助于持续发挥先富对后富的帮带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思路,通过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帮助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根据我国现实情况,通过先富带动后富,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符合共同富裕的物质前提与阶段性发展的规律。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分配原则下,先富地区和人有效地激发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力,促进了我国经济水平快速发展。但是,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造成了社会资源与财富的快速集中,加剧了地区差距、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的扩大。通过第三次分配的社会调节作用,一方面以自发自愿的形式实现社会资源财富向相对贫困人群的转移,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之后深化先富对后富的帮带作用,在社会资源财富转移过程中激发市场经济活力,扩大相对富裕群体,并形成后富对先富的促进作用,实现后富不掉队、先富不离队,互相促进、共同进步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通过第三次分配的社会调节作用,让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真正地感受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7],使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充满希望,对实现共同富裕充满信心,激发全体人民携手奋进共同致富的内生动力。
(三)第三次分配有助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共同富裕不仅仅是物质生活的富裕,更是精神上的富足,在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我们既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按照客观的经济规律,持续提升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同时也要注重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构建精神文明的和谐社会,让人民群众实现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足。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空间有限,难以保持物质与精神的同步提升和同频发展。一方面,第三次分配倡导社会个体之间互帮互助、互相奉献、互相分享,通过自发自愿的形式在人与人之间形成社会资源财富转移的网络,在实现社会资源财富调节作用的同时,也传递着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与关爱,成为社会个体间精神关怀的纽带。更重要的是,在参与第三次分配的过程中,分享者和奉献者在满足他人需要的同时,也获得了社会尊重、个人归属、自我实现等精神需求的满足,有利于提升社会整体精神面貌。另一方面,第三次分配将相对集中的社会资源财富反馈于社会,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地域差距和群体差距,减少相对贫困人群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心理失落感、失衡感和焦虑感,缓解不同阶层、不同地域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对立情绪,促进社会整体精神状态向善向好。
(二)第三次分配有助于持续发挥先富对后富的帮带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思路,通过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帮助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根据我国现实情况,通过先富带动后富,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符合共同富裕的物质前提与阶段性发展的规律。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分配原则下,先富地区和人有效地激发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力,促进了我国经济水平快速发展。但是,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造成了社会资源与财富的快速集中,加剧了地区差距、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的扩大。通过第三次分配的社会调节作用,一方面以自发自愿的形式实现社会资源财富向相对贫困人群的转移,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之后深化先富对后富的帮带作用,在社会资源财富转移过程中激发市场经济活力,扩大相对富裕群体,并形成后富对先富的促进作用,实现后富不掉队、先富不离队,互相促进、共同进步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通过第三次分配的社会调节作用,让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真正地感受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7],使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充满希望,对实现共同富裕充满信心,激发全体人民携手奋进共同致富的内生动力。
(三)第三次分配有助于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共同富裕不仅仅是物质生活的富裕,更是精神上的富足,在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我们既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按照客观的经济规律,持续提升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同时也要注重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构建精神文明的和谐社会,让人民群众实现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足。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空间有限,难以保持物质与精神的同步提升和同频发展。一方面,第三次分配倡导社会个体之间互帮互助、互相奉献、互相分享,通过自发自愿的形式在人与人之间形成社会资源财富转移的网络,在实现社会资源财富调节作用的同时,也传递着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与关爱,成为社会个体间精神关怀的纽带。更重要的是,在参与第三次分配的过程中,分享者和奉献者在满足他人需要的同时,也获得了社会尊重、个人归属、自我实现等精神需求的满足,有利于提升社会整体精神面貌。另一方面,第三次分配将相对集中的社会资源财富反馈于社会,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地域差距和群体差距,减少相对贫困人群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心理失落感、失衡感和焦虑感,缓解不同阶层、不同地域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对立情绪,促进社会整体精神状态向善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