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背景下成渝地区上岸渔民生计转型问题研究
高良庸(2020)[32]分别研究了鄱阳湖渔民的补偿标准和退捕意愿、以及可持续生计问题;许宫秀子(2021)分析了安徽上岸渔民的生活安置和转产就业情况,提出要从转变渔民就业和生活观念、创新转产安置措施、完善渔民培训等方面入手来促进渔民就业转业。[33]张怡婷(2021)对江苏渔民转产安置政策分析基础上,提出要从延长临时生活补助发放周期、提供更多公益性兜底岗位、创新金融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退补渔民帮扶等方面入手来进一步巩固转产安置成效。[34]何羽丰(2021)以赤水河流域和洪湖流域渔民作为研究对象,提出加强政策宣传和优化补偿资金发放可以提高上岸渔民的满意度。[35]刘子飞(2021)选取江西、四川、重庆、安徽、湖北、江苏等沿江典型省份,分析得出上岸渔民存在转产就业不充分、岗位层次低、稳定性差等难题,需要从增加岗位供给、提升转产就业精准性、构建稳定激励机制等方面入手实现渔民高质量就业。 [36]周宇(2021)提出要利用洪湖旅游资源发展生态旅游,创造出更多岗位来安置渔民。[37]刘芳以湖北洪湖和贵州赤水河上岸渔民为研究对象,提出要持续关注渔民转产就业后的生活生产、教育医疗状况,实现补偿资金使用途径的公开化和合理化、增加就业渠道、重视渔民社会诉求等以提升上岸渔民的满意度绩效。[38]高小玲(2021)以湖南、安徽两地渔民为研究对象,提出要从传达关键信息到位、提升渔民参与度、拓宽收入渠道、严格补偿标准、保护渔村原有风气等方面入手推动渔民支持禁渔制度。[39]程晓君(2021)提出要将开发式扶贫与生产性扶渔相结合来解决退补渔民生计问题。[40]
综上,这些研究具有较强的区域针对性,并体现出对弱势群体强烈的现实关照和人文关怀,为进一步开展相关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借鉴。当前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已经从攻坚战转入持久战,对渔民生计的关注视角应当从“退得出”向“稳得住、富起来”转变。因此,既有研究存在局限与不足:
一是在时间上,既有研究多数是在十年禁渔政策执行初期,即长江渔业资源枯竭背景下渔民上岸意愿的分析,缺少禁渔政策已经实施一段时间,部分地区的渔业资源获得增长性恢复下上岸渔民退捕意愿的分析。
二是在研究内容上,既有研究多数集中在渔民对上岸补偿资金满意度的分析,对上岸后渔民转产就业、收入变动、社会保障等方面系统性研究较欠缺。
三是在研究视角上,既有研究多集中在基于渔民视角的调查研究,而作为最终落实禁渔政策的基层政府却被长期被忽视,因而缺少兼顾渔民和基层政府双重视角的调查研究。
四是在研究区域上,“十年禁渔”涉及长江流域10个省(市)、8100多公里江段,上游、中游、下游等因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导致各地上岸渔民自身情况差异较大,因此针对各地区上岸渔民情况进行一地一议,以强化对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当前成渝地区上岸渔民生计转型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为全面分析长江十年禁渔背景下上岸渔民生计面临的突出问题,本课题组于2021年1月至2月、5月至6月先后赴重庆市永川区、江津区、巴南区、江北区、酉阳县、涪陵区、奉节县、万州区、北碚区和四川的南充市南部县、广安市邻水县、乐山市市中区、宜宾市南溪区与江安县等14个区县18个乡镇,针对有证上岸渔民发放问卷160份,回收有效问卷153份,回收有效率95.6%,并通过与基层干部(包括一些村干部)的走访座谈,将实地调查和明察暗访结合起来,真正了解上岸渔民生计转型中存在的困难,对渔民上岸之后的生计进行“全息图像”绘制,剖析得出成渝地区上岸渔民生计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禁渔认识不足,存在潜在隐患风险
一是对十年“禁渔举措”认识不
综上,这些研究具有较强的区域针对性,并体现出对弱势群体强烈的现实关照和人文关怀,为进一步开展相关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借鉴。当前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已经从攻坚战转入持久战,对渔民生计的关注视角应当从“退得出”向“稳得住、富起来”转变。因此,既有研究存在局限与不足:
一是在时间上,既有研究多数是在十年禁渔政策执行初期,即长江渔业资源枯竭背景下渔民上岸意愿的分析,缺少禁渔政策已经实施一段时间,部分地区的渔业资源获得增长性恢复下上岸渔民退捕意愿的分析。
二是在研究内容上,既有研究多数集中在渔民对上岸补偿资金满意度的分析,对上岸后渔民转产就业、收入变动、社会保障等方面系统性研究较欠缺。
三是在研究视角上,既有研究多集中在基于渔民视角的调查研究,而作为最终落实禁渔政策的基层政府却被长期被忽视,因而缺少兼顾渔民和基层政府双重视角的调查研究。
四是在研究区域上,“十年禁渔”涉及长江流域10个省(市)、8100多公里江段,上游、中游、下游等因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导致各地上岸渔民自身情况差异较大,因此针对各地区上岸渔民情况进行一地一议,以强化对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当前成渝地区上岸渔民生计转型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为全面分析长江十年禁渔背景下上岸渔民生计面临的突出问题,本课题组于2021年1月至2月、5月至6月先后赴重庆市永川区、江津区、巴南区、江北区、酉阳县、涪陵区、奉节县、万州区、北碚区和四川的南充市南部县、广安市邻水县、乐山市市中区、宜宾市南溪区与江安县等14个区县18个乡镇,针对有证上岸渔民发放问卷160份,回收有效问卷153份,回收有效率95.6%,并通过与基层干部(包括一些村干部)的走访座谈,将实地调查和明察暗访结合起来,真正了解上岸渔民生计转型中存在的困难,对渔民上岸之后的生计进行“全息图像”绘制,剖析得出成渝地区上岸渔民生计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禁渔认识不足,存在潜在隐患风险
一是对十年“禁渔举措”认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