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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十年禁渔背景下成渝地区上岸渔民生计转型问题研究
县各层级政府短期内令行禁止的果敢,还要有着眼于长期的相关配套政策来共同执行,也就是要坚持系统化思维构建大生态、大发展格局,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美长江提供坚强保障。
  (一)分类分批推进渔民上岸生计转型
  一是“捕鱼人”变“护鱼人”。针对上岸渔民参与护渔队踊跃且熟悉长江渔业资源情况,考虑流域监管的特殊困难,成渝地区可以在省级层面各自统筹成立护渔队,分配各地护渔队名额,颁发护渔工作证书,明确护渔队工作细则,并在长江流域成渝交界处开展联合护渔行动,确保长江护渔工作全方位无死角。此外,由于这些人本身就是渔民,此举既可促使其掌握政策,又能有效宣传政策,解决部分渔民对十年禁渔相关政策的认识不足问题。
  二是“老渔民”变“新海员”。借鉴贵州省上岸渔民劳务输出经验,在一些上岸渔民数量较多的地区,可以加强与舟山市等沿海渔业协会联系,引导上岸渔民“别江下海”当海员,解决成渝地区上岸渔民劳动力过剩与沿江省市远洋捕鱼劳动力短缺的难题。
  三是“老渔民”变“新工人”。一方面,对年龄不大且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渔民,相关部门针对上岸渔民群体开展烹饪、保洁、家政、护理、安保等技能培训,实现外出就业。另一方面,对年龄偏大想留在上岸地就业的渔民,可推荐到商超、物业、物流等公司从事保洁、保安等服务性工作,或到附近工厂做季节性务工。
  四是“老渔民”变“新公益人”。探索适当放宽公益性岗位年龄限制,针对交通协管员、道路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建议将年龄限制放宽至女60岁、男65岁,帮助渔民顺利度过上岸适应期,提升老年渔民的生活安全感。
  同时,对于谋事创业转型成功且有意愿的渔民,可以考虑将其吸纳为中共党员,提升上岸渔民的政治荣誉感、自豪感,从而更好激发和带动其他上岸渔民谋事创业的热情。
  (二)织牢上岸渔民基本生活保障网
  一是建立和完善全省退捕上岸渔民社保基本台账。建立以养老、医疗为基础的上岸渔民社保基本台账,并根据其个人意愿和经济能力,鼓励其参加更高等级的养老、医疗保险及商业保险等。
  二是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推广重庆奉节县的工作经验,建立政府人员与上岸渔民“一对一”帮扶机制,在政策宣传、转产就业等方面给予持续性指导和帮助,对于有老人、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给予精准扶贫政策照顾。
  三是适当放宽上岸渔民在社保缴纳方面的限制。允许有能力有意愿的渔民提前缴纳足额养老、医疗保险,或允许该部分群体使用补偿款提高养老、医疗保险金额度,为渔民未来生计提供更多保障。
  (三)围绕渔民生计转型做好产业链延伸
  一是建立退捕渔民创业试验基地,鼓励渔民创业。推广湖北省通山县、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等地的做法,由成渝地区的农业主管部门牵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退捕渔民创业试验基地,发挥科技特派员制度优势,引入各地农业高校及科研机构等技术力量,帮助渔民走上农业养殖、农业种植、农家乐经营等多种创业创收道路,同时在农业保险、融资贷款、土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是支持发展休闲垂钓产业,丰富渔民职业。支持重庆江北区、四川南部县等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休闲垂钓基地,既满足群众对休闲垂钓的现实需求,又可以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渔娱业融合,打造一批集乡村旅游、渔业文化、江岸风光有机结合的民俗文化渔村,创造出更多适合渔民的就业机会。
  三是建立渔文化博物馆,留住渔民“江愁”。借鉴武汉市、舟山市等地的经验,由成渝地区的文旅部门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对渔船、渔民、渔业文化等长江渔猎资源进行抢救性挖掘和整理,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