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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的成效、问题及建议
文/宋媛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云南‘直过民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其可持续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BMZ151)阶段性研究成果
  2021-2024年,云南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强化持续帮扶和有效衔接,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和帮扶机制,有序推进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新阶段脱贫地区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2025年,云南将把高原特色农业作为“芯片产业”来打造,把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作为农民富农村稳的关键举措,把科技赋能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支撑,把乡村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把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根本保证,着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转变。

  主要政策举措
  云南省是一个集高原山区、民族、边疆于一体的欠发达和后发展省份,2021年以来,有88个脱贫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795.7万人,占全国总量的9.7%[1];有5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下简称重点帮扶县),其中,有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是全国数量最多的省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艰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党中央提出“扶上马,送一程”,设立了五年过渡期。2021-2024年是五年过渡期前四年,云南省构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制度框架,建立健全帮扶体系,有效防范化解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任务。
  (一)建立健全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防止返贫致贫帮扶机制
  1、建立健全政策制度体系
  2021-2024年,云南省以接续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重点,全面构建“1+N”政策体系,“1”即《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N”即围绕过渡期内组织动员、要素保障、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帮扶力量等有效衔接,省级部门先后配套出台100多个政策制度文件,制定实施了《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