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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调查报告
  (三)缺乏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乡村发展缺乏内生动力是制约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的核心问题之一,主要体现在农牧民积极性不足、农业现代化和乡村产业发展缺乏有能力的带头人,以及县域经济整体实力薄弱。农牧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严重不足。很多农牧民将乡村振兴视为政府责任,认为产业发展、村庄建设、乡风建设和乡村治理等都应由政府主导,过度依赖村干部的工作。同时,农业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风险高,农资成本和人工成本逐年上升,农牧民生产积极性不断下降,对农牧业生产缺乏信心和积极性的现象,导致乡村振兴缺乏根本性的内生驱动力。
  农牧业现代化和乡村产业发展缺乏有能力的带头人,进一步削弱了乡村发展内生动力。乡村本土实用技能人才匮乏,农牧民的自主创业和自我发展能力较弱。新型经营主体与农牧民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尚不紧密,缺乏能够有效辐射带动农户的能力。如,青海省一些犏牛繁育养殖基地在政府安排了大量资金进行投资后,项目虽然已投入运营近3年,但缺乏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人才,企业效益极其低下,甚至陷入停滞运营的困境,直接影响农牧产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经济的内生增长。
  (四)缺失以文化赋能乡村治理
  乡村治理的有效实施离不开文化赋能,而当前乡村文化建设存在多方面不足,尤其在公共文化服务、文旅融合以及信息传播渠道等方面的缺失,严重制约了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青海省委、省政府加大了基础设施投资,各地乡村已建设了部分公共文化设施,但利用率普遍偏低,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部分村庄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实施效果较差,缺乏有效的组织体系和执行力,文化规范未能成为引导乡村社会行为的重要手段。
  尽管乡村地区拥有丰富的地方特色文化资源,但资源的挖掘与利用仍然不充分,未能形成深度融合和互动的文化产业链。很多旅游项目缺乏前期调研和市场考察,存在盲目跟风现象,缺少创新亮点和地方特色,项目陷入同质化困境,吸引力和竞争力较低。
  加强青海省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是人力、物力、财力的有机结合,是人才、资源、战略的有效统一。青海省各级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坚持因地制宜,推进产业发展
  青海省各级政府应根据区位、资源、产业优势以及发展机遇,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利用政策、人才和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具有引领力和竞争力的产业发展,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支撑。同时,聚焦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补齐农产品精深加工链条,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和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推动保鲜冷藏设施建设。鼓励个人投资农副产品收储设施,适当补助和奖补仓储物流、果蔬保鲜库等配套设施,推动农产品流通环节高效运转,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加大产业帮扶和跟踪指导是实现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青海省应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把发展帮扶产业作为增强脱贫地区和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的关键举措,扎实推进“四个一批”工作,及时盘活低效闲置、停滞项目,推动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二)强化人才保障,夯实振兴基础
  强化人才保障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必须从解决“空心化”和“老龄化”问题、提升农牧民素质以及健全乡村人才保障机制等方面着手。青海省应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同步推进,合理处理“走出去”“留下来”和“引进来”的关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