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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过程中的治理变革困境及对策
  在劳动保障方面,城市社会首先打破信息壁垒,搭建起城乡一体化就业市场。其次,面向新生代农民工建立起运行规范的劳务服务体系,建立平等公正的就业服务制度,充分发挥就业服务在信息搜集、咨询和指导等方面的作用。最后,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明晰非正规用人企业的范畴,建立起合法的劳资关系,企业要自觉及时发放工资、依法签订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担负起企业的社会治理责任,改善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局面。
  在社会保障方面,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顶层制度设计,根据新生代农民工的融入情况以及缓急程度来确定社会保障覆盖内容,逐渐将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全面纳入到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去。对于在中小城市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制定合理参保缴费比例,提高保障水平,以增强中小城镇吸纳能力。大城市坚持区域协同发展道路,增强城市群辐射力与联动作用。为了防止进一步出现“城市病”,对大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以区别调控,以保障城市统筹功能正常发挥。
  在住房保障方面,发挥行政调控作用,将城市农民工群体中工作长期稳定的那一部分人率先纳入到城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中;对于已经工作一段时间、身上有一定积蓄的那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来说,为其提供一定的商品房购房补贴;对于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提供住房租金和自行租房的农民工,可以按照相应比例发放住房补贴,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说明。此外,各地与用人单位合作,在新生代农民工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等区域建设公寓住房,同时加大对废旧公寓的改造力度。
  (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教育公平,必须立足于城乡教育一体化背景。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将其培训费用纳入各级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建立起协同高效的进城务工人员培训体系,使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社会。对于新生代农民工随迁子女而言,贯彻落实入学降门槛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大城镇学位供给,重视对现行中高考制度改革,进一步为农民工随迁子女异地接受教育消除阻碍、改善处境,做好迁出地和迁入地的信息衔接工作,杜绝农民工子女因为流动而产生中途辍学的情况。
  弥合城乡文化生活差距,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文化服务供给,加大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与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多主体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政府或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方式,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文化活动,积极做好与新生代农民工相关的城市文化服务,城市文化建设也要不断强调共性与融合,为新生代农民工营造出和谐友好的融入氛围。
  (三)开展属地职业培训和信息推送
  加强分析研判就业市场需求,组织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充分发挥属地化人才作用。企业结合自身特点,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专业针对性更强的培训,将新生代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水平与工资水平“挂钩”,激发他们对人力资本投资的热情。为新生代农民工打造移动培训平台,结合地理信息技术将新生代农民工急需的关于就业服务、维权救助、卫健文体等信息,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进行及时推送,以便他们对融入城市过程中的信息进行精准把控,后续持续追踪新生代农民工获取使用信息的情况,帮助他们谋求更美好的城市生活。
  新生代农民工先通过职业身份转换进入城市,以组织成员身份获取城市生活便利,如安排临时住处、危难时获取救济等。工会作为组织型社会资本,大多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单位工会的建设与发展。城市政府可以与用人单位合作建设相关的机构和组织,积极畅通社区活动的参与渠道,新生代